标题 | 数字时代影视艺术的源与流 |
范文 | 孙亚光 电视自诞生以来,便一直与电影存在竞争。关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的源流问题,在学术界和影视界也是各执己见,争论不休,而对于这个话题的不同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影视艺术的创作生产过程。在笔者看来,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之间虽有许多差异性,但这种差异并非原则上的不同,二者最核心的共性是一样的,本质上归属于同一艺术门类。与此同时,影视艺术是艺术与科技结合的产物,在某种程度上,科技因素决定了影视不同于传统艺术的美学特性。当下,在数字化生存的现状和趋势中,影视艺术间的技术界限越来越小,直至合一,而影视艺术在技术层面的趋同,也会带来其在艺术层面的趋同。 一、影视艺术之概念界定 电影艺术是以现代科技为手段,从纯粹的视觉艺术演变为视听艺术,以声音和视觉形象为媒介来表现现实生活、思想感情、视觉奇观等各种内容的艺术。电视艺术是以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画造型为传播方式,运用艺术的思维审美,把握和表现客观世界,通过塑造鲜明的屏幕形象,达到以情感人为目的屏幕艺术形态。本文中的电影、电视艺术特指电影故事片和电视剧。 二、电影、电视艺术同宗同源 从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它们有着极具近缘的共同基本特性,犹如一母所出的双胞胎姊妹,二者都是通过画面与声音的配合,在特定的多维时空中塑造最直观视听形象的高度综合性艺术。本质上的共同点,说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归属于同一艺术门类。 第一,在艺术元素及表现技法的运用上,二者存在共同之处 每一门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元素或艺术语言,电影、电视艺术的独特表现元素就是视听语言,它们都是“视觉”和“听觉”相辅相成的艺术形式,都通过具体的活动画面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观点,并都以色彩、光线、音响、造型等作为语言要素。同时,电影、电视艺术在长镜头和“蒙太奇”手法的使用技巧上也是基本一致的。 第二,在拍摄工具及放映方式上,二者存在共同之处 电影故事片在拍摄过程中使用的是摄影机,而电视剧的拍摄使用的是摄像机,从技术层面上讲,这两种设备是大同小异的。另外,电影、电视艺术在摄制完成后都需要通过一定的屏幕空间播放,电影艺术是通过银幕放映而实现的,电视艺术的表达则在荧屏上进行,这两种放映载体实质上均属于屏幕空间的类型。 第三,在美学特征上,二者存在共同之处 电影、电视艺术都是综合性的艺术,二者都以极大的包容性兼收了包括视听在内多种形式的艺术元素;同时,二者又均属视像艺术范畴,均通过在屏幕空间上塑造具体生动的影像或视像画面来反映生活,表现艺术,它们都努力使用各种手段追求逼真性,力图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影视艺术又都是动态艺术,在表现功能上要诉诸感官,力求将人们的视觉感官充分调动起来。 三、电视艺术相较电影艺术更具完备性 从产生的先后顺序上看,电影艺术先于电视艺术,同时,电影艺术的发展建立在电影胶片、感光乳剂、光学镜头等工业社会技术创造基础之上,而电视艺术的发展建立在后工业社会技术创造的基础之上。电影、电视艺术虽归属于同一艺术门类,但电视艺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电影艺术的诸多缺憾,显示出较之电影艺术更高阶段上的完备性,承担起电影所未竟的综合文化性使命。 首先,在制作方面,电视磁带可以当场保留被摄画面,并对画面效果进行当场检视 电视艺术可以采取前期拍摄、后期编辑的ENG方式,多机拍摄、即时编辑的EFP方式,甚至这两种方式合成的演播方式;同时,“电子数字特技”也使电视艺术对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的活动影像进行随心所欲表现成为可能。这相对于胶片电影而言,无疑具有更高的自由度及更强的表现力,满足了人们在电影艺术中所无法获得的观影理想。 其次,在传播方面,电视艺术具有容量和时空上的更大自由 无线电技术在传播速度、传播范围方面的优势,有线技术在频道覆盖、选择方面的优势,统统集于电视艺术一身。由此,电视艺术便可以跨越地域与国界的限制,并通过内容上的多样性与可选择性,满足人们在电影院所无法获得的视听自由与视听享受。 最后,在观赏方面,困扰电影艺术的雅俗共赏,在电视艺术的雅俗分赏和雅俗共存中得以实现 对于电影艺术而言,较大规模的集体观赏限制着人们对雅、俗的选择范围,其商品属性又阻碍着雅俗共存的实现。而电视艺术则使雅俗共赏这一理想状态得以实现,人们可以根据自我的审美趣味去选择观赏内容,不仅增强了观众的自主性,还使各种层次和风格的视听产品得以发展,视听艺术得以繁荣。 四、影视艺术走向数字化合一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影视艺术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界限越来越模糊。当下,影视艺术的技术界限呈现出合一的趋势——通用的数字拍摄设备、存储设备、放映设备。 影视艺术在播映环境间的区别也在逐步缩小。如今,电影院的前排座位距离银幕并不是很远,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样的播映环境在家中也可以实现。比如,在一个几十平方米的客厅中安装一个投影设备,在一面墙上安装银幕,我们坐在另一面墙下进行观影,如果再装上较好的音响设备,并在墙壁上做好隔音,便可以足不出户地享受小银幕电影的效果。尽管清晰度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但不得不说,从播映环境上看,影视艺术已无本质差别。而进一步考虑,影视艺术在投资大小、篇幅长短、制作时间等方面的界限也将越来越模糊。 影视艺术在技术层面的趋同也会带来其在艺术层面的趋同。影视艺术作为艺术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类别,是从物质载体分类的结果。当技术的发展使影视艺术的符号载体和物质载体同一时,即使播映环境的区别始终存在,电影、电视艺术也将趋向合流。到那时,电影故事片和电视剧或许可以被统称为“影视剧”。 然而,物质载体的变换并不会使艺术本身得以消亡,影视艺术亦是如此。即便影视合流,高科技的数字技术为我们创造出了更为经济实用的摄录、存储、播映设备,而淘汰掉了现存的电影胶片与电视模拟磁带,这也只是影视艺术物质载体的涅槃过程,它不仅不会消灭影视艺术本身,还会给影视艺术带来更为辉煌的生命。■ (作者系辽宁大学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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