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救助式报道,记者应该怎么做? |
范文 | 褚迪 【摘 要】一篇让人感动的救助式报道,一年后结局大反转,痴情小伙变“家暴恶男”,令人错愕。是记者采访不深入还是媒体经营思路有问题?对于慈善救助式报道,记者到底应该怎么做?作者提出:仅有新闻敏感是不够的,记者要有追求真相的执着;仅有爱心热情也是不够的,记者还要有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当下慈善疲劳、信任危机出现时,新闻媒体更应承担惩恶扬善的责任。 【关键词】救助式报道 真相 客观 信任危机 责任 担当 近日,一篇名为《大连植物人女孩奇迹醒来,守护的恩人男友竟是真凶》的文章被国内众媒体大量转发,几天之内,不仅网上评论激增,各类后续报道也使事件本身不断发酵。时隔一年多,原本一篇赞美忠贞爱情的救助式报道竟出现了结局大“反转”,截然相反的事实,让受众错愕,也在本地新闻业界产生了不小的震动,“慎做救助式报道”的论调又甚嚣尘上。 回顾经过:2014年12月2日,大连当地一家媒体报道了瓦房店市23岁小伙子刘凤和,在女友林莺莺意外摔伤后,举债20万照料瘫痪女友的事。报道一出引发广泛关注。对林莺莺的不幸遭遇给予同情的同时,读者更被刘凤和不离不弃,忠贞不渝的爱情感动,短时间内市民就捐款6万元用于林莺莺的后续治疗。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感动的爱情故事,在今年3月初,出现了大逆转,有媒体爆出,根据当事人林莺莺清醒后的讲述,这个看似忠于爱情的小伙子刘凤和竟是造成女友伤残的“真凶”!痴情小伙变“家暴恶男”,一时间舆论哗然,直至3月9日,该事件在百度搜索上已有链接近2万多条。与此同时,对当初采访是否存在不当的质疑,让最早关注此事的媒体和记者们开始反思,也让所有新闻从业人员重新思考:对于慈善救助式报道,记者到底应该怎么做? 一、仅有新闻敏感就行了吗?不,记者还要有追求真相的执着 迅速而准确地捕捉客观世界的变动信息,这种能力,可谓合格记者应该具备的第一要务,而对“线索”或“报料”的辨别力更加考验新闻人敏感度的成色。慈善救助类的信息线索不会像突发新闻那样急迫,来源往往充满弹性,且渠道多样化,这些特征已经在客观上留给记者一个判断的时间和空间。根据不同目的和需求,此类线索的来源分几类:或许是社会爱心人士的同情心,或许是有关部门的宣传需求,更可能是当事人求助媒体寻求社会救助的迫切需要。 还拿开篇的“反转”事件为例,无论记者通过哪一种渠道获知这一线索,“意外瘫痪”、“不离不弃”、“举债救治”等新闻要素都构成了形成一篇完整报道的前提,但,也只能是前提。身为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始终不停要思考的问题应该是:“这事儿是真的吗?”记者采访的方式、方法因人而异,但排除主观臆测干扰,保持探求真相的态度是绝对必要的,也是职业素养的基本要求。采访、写稿是过程,见诸报端后产生怎样的社会反响才是最终呈现的结果,这也是考量整个采访是否成功的要件之一。反观当初刊发的这篇副标题为《同日同地出生,社交网络相识异乡相知相恋,患难之中相守》,主标题为《举债20万照料瘫痪女友微信为媒邂逅忠贞爱情》的报道,通篇近2000字,更多是小伙子刘凤和的一面之词,采访现场虽然还有当事人林莺莺,但其瘫痪在床,思维受损,反馈信息的准确程度完全无法认定。报道全篇叙述煽情,过多强调“网恋”“未婚”“患难”“相守”,模糊焦点的同时埋下“反转”地雷,就不难解释了。 当下,媒体经营竞争激烈,尤其都市类纸媒间的读者争夺战尤其惨烈,为拔销量头筹,各类“吸睛”大招不断涌现,“重标题轻内容”“重故事性轻真实性”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慈善救助类报道内容恰恰是赚眼球、抢受众的“上等”原材料,萝卜快了不洗泥,蜻蜓点水,点到为止,不求甚解的报道极易出现。 仅有新闻敏感,抢到“报料”就行了吗?当然不行,记者还要有追求真相的执着精神,看似老生常谈,却有时时警醒的必要。如果在上述这篇报道采写的过程中,记者不被眼前的景象所蒙蔽,多问几个为什么,再探访另外的当事人,了解下必要的第三方(亲友、医院方、目击证人等)进行相互佐证,或者,再与编辑部沟通,策划几篇连续报道,这些过程中一定会有破绽被发现,真相最终会浮出水面,而报道产生的影响就不仅仅是获得6万元捐款那么简单了,甚至可能是家暴事实的迅速曝光,凶手得到严惩,法律精神得到弘扬,林莺莺获得正确而有效的治疗,新闻舆论的社会影响力得以最大化体现。 二、仅有爱心热情就行了吗?不,记者还要有客观公正的态度 记者也是普通人,面对弱势群体困难的生活、不幸的境遇,面对爱心人士解囊相助的热情、大爱无疆的高尚,一样会感动落泪,一样会激情满怀,恨不得自己是正义的化身,包青天再世,这是人之常情,但理性的、客观的、公正的职业精神不能在冲动中丢弃。职业规范要求记者始终要将自己置身于冷静公正的“第三方”,这在情与理艰难博弈的慈善救助类报道中显得异常关键。 2015年12月中旬,大连广播电视台以《父亲异地讨薪,三姐弟相依为命》为题报道了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三姐弟在父亲因事离家的一个月中,艰难度日,靠偷窃果腹的事件。播出之后引发较大社会关注,首次报道后记者没有仅停留在三姐弟暂时有衣穿、有饭吃、有学上的简单层次,而是多次跟随市民政、教育、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此类涉及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问题开展全市调查摸底,及时跟踪类似案例,连续报道,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力,让“关注身边未成年人成长”的意识植入社会细胞,促进此类群体问题解决的推进速度。今年3月1日开学日,大连广播电视台又对三姐弟上学的情况进行了再次报道,给关注的受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保持客观公正冷静的态度,也是新闻媒体避免在救助式报道中角色模糊的关键法宝。“有问题找新闻媒体”,“媒体报了解决快”,抱有此类想法的人,不仅是普通群众,媒体内部的人也很认同,也确实有些报道刊出后,促进了问题事件的快速解决,但是不能忘记,媒体对慈善救助类新闻开展报道,是借助舆论的力量发挥相对的舆论监督作用,其身份不能凌驾于甚至取代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热衷于开展慈善活动,把媒体演变成慈善机构,顶着“包青天”的美名,忘却媒体记者仅是客观事实“记录者”的身份等种种行为做法,无疑是媒体角色的错位,行为上的作茧自缚。 三、慈善疲劳、信任危机,少做慎做这类报道就行了吗?不,扬善也是媒体的责任担当 再如本文开头提到的结局“反转”的案例,一篇报道的不完善,导致了媒体人的缩手缩脚,因噎废食;或者长期、反复多次进行的慈善类报道,大同小异的情节内容很容易导致受众慈善疲劳、信任危机。近期有不少媒体发现在救助式报道后,参与的受众在减少,社会反响在减弱,甚至有了相关的线索因找不到好的报道方法也不愿再去触碰,这些情况目前各媒体都普遍存在。然而少做慎做此类报道就行了吗?当然不,因为惩恶扬善是新闻媒体的责任担当。 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新闻舆论工作 “48字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基本方针、实践路径,强调媒体的导向担当和创新意识,尤其明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慈善救助类报道是体现制度优越性,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彰显社会大爱的最佳方式。作为媒体记者,更要苦练自身基本功,扎实深入采访,挖掘出站得住、立得起来的典型事例,这是努力提高媒体公信力最有效途径。而今年北京“两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提速审议,也会为媒体救助式报道最终的社会对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消除媒体报道过程中存在的多方顾虑。 (作者单位:大连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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