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现代种业发展战略下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政策措施 |
范文 | 周卫信 周小安 摘? ?要: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进行了详细分析,探讨了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存在的矛盾,针对目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强植物新品种评审和检测的技术支持体系,尽快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加强对新品种植物保护和新品种植物深化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机制。 关键词:现代种业;植物新品种;政策 文章编号: 1005-2690(2019)16-0127-01? ? ? ?中图分类号: D922.4? ? ? ?文献标志码: A 鉴于育种技术已成为越来越多竞争国家的最高技术点,是确保农业安全的重要手段,有必要改进刺激育种创新的制度。如果只实行低水平的维护,对我国农业的育种创新和长远发展没有贡献。在这种情况下,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分析新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的优势是极其重要的。 1?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关键因素 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协调育种者和其他各方的利益,有必要修改法律制度,保护植物多样性,以实现其社会效益。国家建立多元化保护体系时,必须考虑以下关键因素,以实现新的利益平衡。 1.1? ?植物遗传资源现状 丰富植物遗传资源,在培育和使用新品种方面利用其领先的育种技术,有利于在各个主权国家推广植物遗传资源。在不同的植物保护体系中,使跨国种子公司无法控制谈判掠夺其遗传资源,许多国家都有机会获得遗传资源和分享利益。 1.2? ?农民生活条件 新的植物品种即商品,必须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生产性农民是交易过程的最终用户。因此,保护植物新品种的能力必然会影响到生产性农民的切身利益。在作物生长缓慢的国家,机械化程度较低,如果允许像农民这样的用户自由种植和转换,其无疑会攻击育种者的创新动机[1]。因此,发达国家和作物产业高增长的现代农民要求对植物新品种给予高度保护,而发展中国家则鼓励传统农民种植低增长作物。 1.3? ?育种业发展水平 育种业在发达国家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加上其在生物技术方面的强大研发能力,育种业在发达国家已趋于成熟和市场化。世界十大育种巨头均来自发达国家,说明发达国家的育种业很强。为了保护国内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在全球市场的税收收入,发达国家必须为建立保护植物多样性的高水平体系作出贡献。与发达国家不同,育种业在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薄弱,育种研究和开发水平较低,在许多国家,当地种子公司面临跨国公司兼并的风险。因此,为了保护国内种子企业,发展中国家已经禁止种植者为当地企业的成长提供缓冲期的权利,并将不可避免地采取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标准制度。 2? ?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政策措施 2.1? ?完善新品种安全制度,争取专门立法 按照推进分权放权、整合管理、完善服务、事故后控制的改革思路,完善新物种安全体系,争取专门立法。一是简化审批流程,特别是要改进和提高对验收核实、复制资料、收付控制等不同权利类型的考量效力;二是扩大对各项权利的保护,按照“权利用尽”的原则,保护范围从种子材料到采集材料无所不包,提出除留种权外,界定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签订为内部承包经营制度和自用权选择权;第三,建立衍生起源制度,加强对本土育种创新的保护[2];四是扩大安全名单,增加潜在重点植物清单的收集和列报,为农民和农产品运输结构提供适当的制度保障,为调整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增加农民收入将奠定基础;五是规范进一步打击侵犯和伪造各种权利行为的措施,尽快处理侵犯农业植物多样性权利的案件,解决与农业植物多样性权利有关的问题,解决各种侵犯权利和伪造案件的程序。 2.2? ?推动建立植物新品种审定技术支持体系 保持新的植物品种需要不断改进技术支持系统。一要不断完善多样性检测指南和鉴定标准,推进检测指南标准化,推进DNA鉴定品种鉴定方法研究、亲本鉴定方法研究,在植物品种保护方面,应加强分子生物技术的应用;二是不断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各类权利的运用,及时有效地对不同权利的信息公开和公共信息服务进行审查、测试、许可和数字化[3]。 2.3? ?促进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培训和宣传指导 要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育种者、种子生产者、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全面完善种子链各环节以及农业机构多样性权利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新型保护制度和组织。指导和执行各种宣传战略,以促进研究和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通过这些宣傳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保护植物新品种的认识,为创造和保护植物新品种广泛权利创造有利环境。 2.4? ?深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合作交流机制 近年来,经济已经进入全球化阶段,推动了植物新品种的合作交流,促进了植物品种进步。因此,为了我国植物新品种的发展,在种子保护领域发挥其作用,必须不断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合作交流机制。首先,需要将国家、地区以及国际间的交流机制完善起来,进而为国际间种子交流提供沟通途径,使种子信息资源共享,提供种子交流合作机会。其次,需要经常参与国际举办的UPOA会议,紧随国际新品种的发展趋势。此外,还需要不断组织国内种子界的专业人士进行培训交流活动,促进种子新品种的开发、研究以及推广,使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得到推广应用,使我国在国际种子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再次,紧随国家发展战略,制定植物新品种发展战略,完善植物新品种维权制度。最后,为了植物新品种国际间的合作,需要创建植物新品种出口审批系统。 3? ?结论 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的研究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国际和国内的问题,包括育种创新、粮食安全和生物安全等。以植物新品种的现代发展战略为基础,以利益平衡的理念,系统地论述了植物新品种的保护问题,希望为当前制度和未来研究作出一些贡献。 参考文献: [ 1 ] 陈红,杨雄年.现代种业发展战略下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政策措施[J].知识产权, 2017(11):86-90. [ 2 ] 史平臣,胡景辉,崔智勇.河北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J].贵州农业科学,2015(3):164-167. [ 3 ] 温雯,唐浩,崔野韩,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现代种业发展[J].中国种业,2018(3). (收稿日期:201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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