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谈对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绿化模式的实践 |
范文 | 侯文云 摘 要:本文就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绿化模式的概念与分类进行了探讨,并就其实践应用中的核心与策略进行了分析,以期更好地让林苗一体化造林新模式为我国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林苗一体化;生态建设;协同机制 20世纪以来,经济的发展使得森林资源得到大幅度的应用,森林生态系统一度遭到严重的破坏。自从我国实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政策开始,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而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绿化模式正是在此情况下发展出的创新型林业经营模式。 一、林苗一体化的概念与分类 顾名思义,林苗一体化就是既实现人工造林绿化的目标,又能够为城乡绿化培育林苗的一种新型造林绿化模式。这种绿化新模式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已经运用,该模式旨在以多样化的树种搭配套种,最大化地实现林地效益。在造林绿化林地套种园林绿化林苗能够实现林苗的立体化经营,在短时间内产生较高的经济价值,从而实现土地的综合有效利用。 林苗一体化模式并非适用于任何地区,根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不同种植原理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通常影响林苗一体化分类的有三种因素。第一种,按照地域的不同划分。造林绿化的场地具有多样性,综合来看,可以分为乡村、通道、平原三大类。第二种,按照林地功能的不同划分,可分为经济林、用材林、果品林、阔叶林等一体化模式。第三种,按照林地经营主体的不同划分。因我国造林绿化状况复杂,经营主体呈现多样化,大致可分为农户分散经营、大户承包经营、多方合作经营与企业投资经营四种类型。林苗一体化造林模式不仅能够实现长期的生态效益,而且可以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是改善我国整体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二、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模式的应用策略 目前,我国的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林苗一体化的新型造林模式应运而生。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模式的实施对增加绿化面积、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具有显著成效。在林苗一体化模式的实践中,林苗间作渐渐凸显出经营立体、搭配合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做好林苗一体化新模式的应用研究,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注重生态环境建设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森林资源的利用状况一度令人堪忧,过度的砍伐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对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一直是近些年来我国育林造林的宗旨。在这种情况下,林苗一体化造林模式应当紧紧围绕着生态环境建设这一核心目标,将林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如何更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如何更好地提高生态效益,如何让劳动力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如何增加林苗产出量是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模式在实践中应当着重思考的四大模块。 不断在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模式应用中提升经营主体的育林意识,对于育林新模式的成功实践也是十分重要的,提升育林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思想觉悟,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 2.创新协同发展机制 林苗一体化造林模式本身是一种颠覆性的创新,这种发展模式与林业管理部门的原有体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不可兼容的冲突,这就要求各部门积极探索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林业相关部门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成立林苗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为林苗一体化经营提供规范化的标准与辅助,如今一些地区已经在绿化专门领域创办了联合发展的社会组织,并且卓有成效。 在经营形式上也可以进行创新的探索,实行育林人员独立经营,联合承包经营以及企业投资个人管理等多种经营模式,在经营者之间以紧密的利益关系為纽带,更高效地做好林苗一体化工作。家庭式苗圃的模式也可以做出尝试,让林农以家庭为单位,加入林苗一体化造林新模式中来,为造林户提供更加优质的苗木。 林苗一体化造林模式的实施方式也是创新发力的点,合理地搭配树种,合理运用肥料,根据林地、树种、土壤环境等状况随时调整方向。例如,川地乔木树种的栽种,当以大穴整地,挖掘80cm*80cm*80cm的穴坑,在栽种时要用农家肥垫底,在春季种植,而丘陵地区整地则以小穴为主,一般为70cm*50cm*30cm的穴坑,油松、樟松造林时间在雨季,落叶松造林时间在秋季等,根据各种林木的不同特性合理安排林苗造林方式。 3.加大林业管理力度 为提升林苗一体化造林模式的应用水准,林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林苗一体化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对种植密度、苗木保存、苗木采挖等规程制定明确的标准,让林苗一体化工作有章可循,保证林苗一体化工作的高效实施。 在进行林苗一体化绿化工作的过程中,不论是林农、合作社还是相关企业、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政府的引导积极做好造林育林工作。这就需要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安排专门的人员,对苗木采挖、种植密度等进行监管,防止苗木的过度采挖,并严格依法加大对成林乱砍滥伐的整治力度。 4.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在林苗一体化绿化模式实施过程中,政策引导直接影响着新模式下育林工作的实施程度与育林质量。在此基础上,政府相关部门应为绿化育林相关人员组建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类苗木建立“身份”档案,将各种林苗组合形式以及适用地域、栽种密度以及种植技术等信息归类并及时发布,并聘请行业专家及技术人员,为林农、合作社或投资企业育林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同时,政府部门还要为林农、合作社或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加大对绿化造林相关人员或单位提供政策扶持,协调银行或金融机构为林苗一体化项目贷款,促进资金的投入。 三、结论 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绿化模式遵循了绿化工作的自然规律,并保证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并行发展,为保障生态系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林苗一体化绿化进程中,以生态为核心,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大监管与扶持力度,将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汪光禄,张维.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绿化模式的应用[J].江西农业,2017(21):87. [2]高秋雅.浅谈对林苗一体化新型造林绿化模式的实践[J].农家参谋,2018(0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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