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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析“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范文

    明聪梅

    [摘 要]“现代学徒制”是对传统学徒制的继承和发展,这种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更加丰富了职业教育的内涵,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实践性、职业性、开放性。依托“现代学徒制”教育组织形式,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课程内容与企业标准、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达到校、企、生多赢的目的。通过解读“现代学徒制”的基本内涵,结合某职校在“公交驾驶”专业的实践探索,提出完善“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0 [文献标识码]A

    近年以来,世界各国都意识到以“双元制”为代表的德国职业教育对于促进德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进而重新审视职业教育体系中“学徒制”的地位和作用,并在终身学习、能力本位等教育思想下,赋予“学徒制”更多的内涵和意义。在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中明确了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可开展的7种合作形式,其中特别提到了“现代学徒制”模式。

    1 “现代学徒制”的基本内涵

    “现代学徒制”是先进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也是不断深化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形式。“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入司、校企‘双主体育人”,是“现代学徒制”的主要内容。从操作层面来说,就是入校时就统一学生和员工的身份;教育培养的过程既是学生在职业院校接受知识传授、职业技能与素养教育的过程,同时也是员工在企业训练岗位技能的过程;在学校与企业交替轮换培养的过程中,学习者有明确目标,大幅提高了学校教育和企业训练的针对性和效率;毕业时在其学徒企业实现就业,真正“零距离”,就业的工种和岗位更具匹配性;校企“双主体”,就是从招生、入学到毕业、就业的全过程,校企共同协同育人。

    2 职业院校试行“现代学徒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现代学徒制”在我国试点工作,总体来说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现代学徒制”教育体系尚未健全,在具体操作和实施效果方面仍存在问题。

    首先,思想观念不到位,很多职业院校并没有真正将“现代学徒制”作为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途径,缺乏深度合作意识,对学生长远利益的关注度不够;企业方面随意性较大,职校则相对被动,校企合作停留在形式上。

    其次,保障措施不到位,在“现代学徒制”推进过程中,政府的政策支持、推进力度及深度不够,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缺失,职能发挥缺位,财政投入还不能满足企业培训学徒的成本支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目的和需求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单纯地强调社会责任并不能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有些企业有顾虑并没有选派骨干员工担任帮带师傅。部分职校教师仍按传统教学模式理论性讲授较多,技能辅导能力不足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第三,对学徒的协调管理不足。从学生角色到员工角色的适应,需要一个过渡过程,如心态调整、环境适应、文化融入、人际关系的熟悉等。少数企业由于管理方式不恰当,也有部分帮带师傅过于严苛或不尽责尽心指导,造成学徒进入企业上岗后不适应,对企业和师傅有抵触情绪,影响了“现代学徒制”的顺利开展。

    第四,企业面临学徒流动频繁的风险。许多学徒在“出师”后,“这山望着那山高”,由于薪酬、人际关系等因素,总想离职。企业前期投入的时间、精力和经费等成本,收益甚微,这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初衷背离,极大影响了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工作的积极性。

    3 某职校“公交驾驶”专业“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的实践探索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就是培养技能,通过校企深度合作,教师、师傅联合传授,推进职业院校服务地方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实现产教融合。作为某市唯一的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其主校区占地200余亩,固定资产2.1亿,开办有汽车维修、数控加工、电子商务、幼儿教育、酒店管理、汽车驾驶等20余个高、中级工专业,先后建成国家数控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指导教学实验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及该市唯一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培训、鉴定基地。该职校与市公交集团本着合作共赢、平等协商的原则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公交驾驶专业,进行全过程深度合作,从招生、入学到开发培养方案、教学过程、毕业、就业,实施“双主体”育人。校企实施“现代学徒制”,重点是建立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3.1 坚持合作共赢,共担职责

    首先,校企双方要把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内涵与优势,校企共同育人贯穿于招生、教学、毕业、就业的全过程。其次,确定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师资及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管理方案、质量评價标准等保障措施。三是明确学校、企业与学徒权利、责任。

    3.2 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

    首先学校与企业共同协商、密切配合,完善招生招工制度,共同制定、实施招生招工方案。其次,校企共同组建招生小组,编制招生录取章程、企业用工程序等材料,共同组织入学考核、体检、政审。第三,明确学徒“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员工”的双重身份,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确定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第四,入学后编入“某市公交集团公司汽车驾驶员”冠名班级,毕业并达到考核标准后进入公交集团就业。

    3.3 校企共同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校企要明确企业对驾驶岗员工知识、素质、能力的要求,通过对岗位典型工作任务、职责的分析,设计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形成具有针对性、适用性的岗位标准、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采用 “2+1+1”模式,2年在校学习文化基础课、专业理论课、技能操作课,1年在企业师带徒跟车实习并参加A3驾驶证资格考试,1年在企业顶岗见习。注重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及学训交互;切实保证实训、企业见习、顶岗实习的比重;切实实施基于现场工作任务的行动教学模式,使学徒以做为主、学做结合。

    3.4 校企协同全过程育人

    校企双方建立专兼结合、互聘共用的“双师”团队,形成共用共管机制,对学徒实施 “双师” 全过程培养。企业选派兼职教师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参与教学,设置企业文化课程、专业课程等。在实习、工学交替实习、顶岗实习期间,校企实施“双导师制”,学校安排专业教师、企业安排师傅带领、指导学生学习,为学生建立实习、毕业档案。学校教师的企业实践要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企业师傅承担的培养任务要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学校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企业帮带师傅及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全面掌握学徒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协同做好管理工作,确保学徒全面发展。同时,校企双方建立高层互访机制,互通情况,解决问题,提高质量。

    3.5 共同建立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

    在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上,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学徒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及相关标准,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学徒工作任务,探索在校内对学生制定实施德智体美劳综合量化考核办法,落实在企业工学交替实习、顶岗实习对学徒按照员工考核标准作出客观评价,校企共同对学徒实施考核评价。

    4 完善“现代学徒制”的对策建议

    4.1 搭台建制,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学校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建立利益均衡的合作保障机制,打造政府、学校、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和发展平台。政府出台相应的激励和保障政策,从制度法规层面确定“现代学徒制”的合法地位,在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实现有法可依。同时,政府可通过减税、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补贴的方式,对企业给予一定扶持和补偿,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4.2 完善考核机制,构建质量控制体系

    目前,我国“现代学徒制”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首先,在校企协同开发“双主体”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建立“学业标准”与“学徒标准”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其次,根据“学徒”的定岗,参考岗位职业标准,要求学徒有针对性地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加强“学徒”过程管理,把“学徒”过程的质量评价纳入到最终考核中,将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用工标准进行对接。

    4.3 重构课程體系,重建学习载体

    “现代学徒制”要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必须通过充分调研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专业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和确定课程标准,以学徒的认知规律和职业成长规律,形成融合人文素养、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态度和职业素养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4.4 变革教学组织,创新管理模式

    “现代学徒制”下,现行固定的教学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必须变革,以适应教学空间的拓展、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学校和企业共同协同发展。推行“课堂教学、职场训练”的教学模式,增加专业课、实践课教学的比例,把案例教学、仿真实践教学、现场教学引入教学活动中。具体来说,就是要实行校企协同参与的教学管理模式,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实施课程管理、共同评价课程实施效果和共同评估高技能人才培养绩效,为“现代学徒制”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管理上的支撑。

    4.5 明确学生、员工“双身份”,保障学生权益

    目前,我国很多学历较低的年轻人多数为新生代农民工,通过学徒方式学得一技之长进入社会打工。这虽与当下学徒招聘需求吻合,但由于其学历低、无职业资格证等原因,收入提高的空间小、社保等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合作教育制度。从我国“现代学徒制”项目试点情况来看,学生和员工双重身份的完善尚未解决。要解决“双身份”难题,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革:一是改革职校招考政策,给予学校面向企业和社会招收优秀员工的机会和空间;改革考试方式,增加实操技能考试比重,出台在职人员就读职业院校的招生考试新标准,同时推行“注册招生”制度,让各类企业技术工人有提高学历和技术的机会;二是深化“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深度合作,组建面向对口企业的“订单班”。

    4.6 深化产教融合,“工匠精神”融入“现代学徒制”

    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育是相伴相生的。“工匠精神”的内涵包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方面的内容。将“工匠精神”的内容融入“现代学徒制”教育活动,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专题讲座,同时在教学实践中特别是学徒在帮带师傅“一对一”的言传身教中锤炼技能,感受并形成专注、创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这样一种职业精神,是“中国智造”的精神源泉,是企业品牌竞争力的资本,也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道德指引。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推进“现代学徒制”模式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纲领,也是培养“大国工匠”的具体举措。

    [参考文献]

    [1] 杨立久.“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的认识与思考[J].国网技术学院学报(05).

    [2] 李洋.高职院校实行“现代学徒制”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常州大学学报,2015(03).

    [3] 张启富.高职院校试行现代学徒制:困境与实践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2015(07).

    [4] 贺耀敏.职业教育十大热点问题[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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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5: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