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多元主体作用协同的精准扶贫实践路径分析 |
范文 | 谭玉林 [摘要]精准扶贫的过程中涉及到多方主体:各级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企业、扶贫对象。政府部门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应转变角色,政府从主导者向引导者转型,从领导者向协调者转型;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能力和服务权利,发挥公共服务职能;社区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群众利益为基础,发挥扶贫的基层性中枢作用;企业充分发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加强扶贫投入;扶贫对象积极树立摆脱贫困的思想,提升脱贫的能力。精准扶贫的多方主体充分发挥协同作用,政府做好引导作用,搭建协同平台,建立良好的评价激励机制。 [关键词]精准扶贫;多元主体协同;实践路径??[中图分类号]F323.8[文献标识码]A 1? ? 引言 精准扶贫已经到了关键时期。然而,精准扶贫的效果到底如何呢?精准扶贫有没有激发起各个实践主体的能动性是分析精准扶贫效果的关键指标。从当前的扶贫现状来看,扶贫方式大部分还是处于“短期扶贫”“简单扶贫”,送米、送油、送书包……这种方式根本就起不到扶贫的作用,对贫困户来说反而形成了“扶贫依赖”,没有激发起贫困户拜托贫困的能动性。 本文认为,精准扶贫的关键是充分激发各相关主体的能动性,明确和切实履行自身任务和职责,相互协作,方能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 2? ? 精准扶贫的实践主体分析 我国政府通过多年的扶贫实践,扶贫效果显著。然而,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套用以前的扶贫方法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发展需要。对于精准扶贫的研究,我国专家学者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然而,要想使精准扶贫的效果落到实处,必须充分发挥各主体的协同作用,厘清发展路径。经过认真研讨,我们认为精准扶贫的各方主体包括:各级政府、社会组织、社区、企业、扶贫对象。 2.1? ? 各级政府 消灭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的宏伟目标。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群众的政府。从这可以看出,扶贫是我国各级政府的重任,扶贫是否具有效果,关系到政府在公众心目中乃至世界各国心目中的地位。從我国扶贫的历史实践经验来看,政府在我国扶贫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主导作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然而,在当前精准扶贫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扶贫工作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作为领导者和主导者角色的政府部门迫切需要转变职称和角色定位。 第一,政府治理贫困的能力有限。从我国扶贫的实践经验来看,我国政府是扶贫资源的单一提供者,其他组织力量没有参与到扶贫工作上来。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短期扶贫效果较好,但缺乏内生动力,扶贫效果的持续性不强。另外,还会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没有得到或者较少得到扶贫资源的地方甚至会出现“怨恨”政府的现象。 第二,政府扶贫形式化和腐败的问题。在以往的扶贫实践中,由于扶贫效果监管缺位,有些政府部门为了实现所谓的业绩,将扶贫点更多地放在易于出绩效的其他领域,扶贫工作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不得已而为之。有的政府部门为了突出扶贫效果,不去真正“扶贫”,而将资源分配给不是最需要的相对“贫困”户,或者将资源分配给与自己关系好的相对“贫困”户(抑或是亲戚),真正最需要资助的贫困户反而被视而不见。甚至有的政府部门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扶贫资金还可能会被贪污、挪用,出现以权谋私的事情发生。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在当前时代背景下,需要转变角色。 第一,政府从主导者向引导者转型。政府部门在扶贫工作中,需要转变自身角色,引导各种社会主体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社会性扶贫”。例如,政府部门根据区域性特点,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企业等社会组织到贫困地区开办工厂,这样既可以发展产业又可以吸纳当地务工人员就业,实现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 第二,政府从领导者向协调者转型。政府部门做好扶贫的协调者角色,主要是协调好与扶贫相关的项目、政策、资金等要素之间的关系,避免资源浪费或者资源不能被充分地利用。另外,政府需要根据扶贫地区的自身特点,融入到国家的发展战略规划中去,如:革命老区发展战略、一带一路战略、长江三角洲发展战略等等。 2.2? ? 社会组织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扶贫方面的能力上往往是有限的。而社会组织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以自身的独特优势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扶贫上,社会组织也起着不可磨灭的中介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国情的影响,我国的社会组织成长先天不足,发展不够充分,缺乏独立的社会治理资格,这需要各类社会组织更快地成长起来,也需要政府将适当的公共服务权利归还于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服务能力。如,学校可以“知识扶贫”“技能扶贫”的方式对贫困人员实施对口的知识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谋生本领。 2.3? ? 农村社区 在当前的扶贫实践中,我们发现农村社区在扶贫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大,这与我国农村社区没有实权的情况有关。不过,我国正在试点农村社区自治,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自治方式,激起了村民的能动性,这有利于提高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精准扶贫奠定了基层组织基础。 例如,有些农村自然旅游资源丰富,社区可以充分利用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在开发旅游项目的时候,社区应该组织村民进行充分的商讨,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进行科学的论证,招商引资,将旅游资源充分挖掘和利用,形成旅游特色。 2.4? ? 企业 企业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是社会的重要细胞,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企业参与扶贫,既是其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由于企业的社会性强,具有自身独特的经营方式,企业参与产业精准扶贫,如开设分厂、培育产业、开拓市场、开发资源等等,往往给农村带来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另外,企业虽然是以营利为目的,但是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吸收贫困人员参与就业,根据他们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使部分贫困人员摆脱贫困现状。 2.5? ? 扶貧对象 扶贫对象之所以会成为“贫困户”,往往是缺乏改变贫穷的决心和动力,甚至部分贫困户存在被动的“等靠要”思想,对生活缺乏改变的信心。当然,也有部分贫困户往往是“因病致贫”和“因教致贫”,对于这类贫困户,有关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些有效的社会保障政策,解决部分困难,必要的时候可以利用社会救助,或许可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需要贫困户调整好心态,积极面对现实,勤奋工作,学会本领,寻找生活的突破口。 3? ? 精准扶贫主体协同分析 3.1? ? 政府发挥引导作用,搭建协同平台 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系列相关优惠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保障制度等,吸引社会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还可以与相关社会组织,如教育部门开展智力扶贫,提升贫困人员的思想认知和技能水平等。 扶贫的协同平台需要建立在社区的优化管理之上。没有建立良好的扶贫平台,各方主体的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首先需要做好平台的顶层设计,建立全方位的宣传体系,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助推各方主体遵守工作规范,资源共享,激发参与扶贫的动机。 3.2? ? 建立良好的评价激励机制 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评价激励机制,对参与扶贫的各方主体的良好表现需要给予激励措施。首先,评价激励机制需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指标科学合理;其次,对于获得表彰的参与主体需要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如对企业实行减免税,发奖章等,并且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一方面有利于参与企业扩大社会声誉,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扶贫。但是对于那些在扶贫过程中“虚情假意”,做面子工程的也绝不能姑息,必要时还要采取惩罚措施,特别是对贪污腐败要严惩不贷。 [参考文献] [1] 庄天慧,陈光燕,蓝红星.精准扶贫主体行为逻辑与作用机制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5(6):138-146. [2] 王金凤.宁夏西吉县空间贫困及其分异机制研究[D].银川:宁夏大学,2013. [3] 冯伟林,冉龙权.基于社区参与的西南民族地区旅游扶贫机制构建[J].江苏农业科学,2017,45(16):30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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