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完善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思考 |
范文 | 段 琼 摘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实践中也存在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它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以及对推动党风廉正建设和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用。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 会计集中核算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新形势,它的实施与运作标志着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突破,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全面开展集中核算工作势在必行。 1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现实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会计集中核算取消了各部门、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所有财政资金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上,其收付和结算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保证了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核算方法的规范性及核算程序的合理性。因为会计核算中心人员是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具备扎实的财会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财政部门改变监控手段,控制关口前移,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能够真实、准确的向各部门(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和各种数据资料,为各部门(单位)领导正确决策和资金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数字依据。 2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剖析 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问题的根结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思想认识上的错位 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一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也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需接受会计中心的制约和监督而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另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只是打打杂、跑跑腿的,有没有资格证、有没有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 2.2 运行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失去了实时实地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会计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2.3 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 会计中心监督的重点应该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负责监管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例如在一些贫困地区,地方财政比较困难,一些单位的运转经费只能靠收费来解决,由于收支分账管理,在违规收费的收取上无法控制,是不是该收,会计中心不得而知。会计中心监督成了“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跛脚”监督。同时,会计中心目前只具备核算功能,而财产清查由单位实施,特别是固定资产,会计中心只核算财务,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这样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与核算中心就会出现帐实不符等现象。另外,经费使用部门也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控制,而会计中心的只核算不清查,必然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3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方法措施 3.1 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负的融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市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同时解决了国库、会计中心以及银行之间认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这将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3.2 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 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3.3 会计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将会计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会计核算中心应加强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会计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性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是做单纯的核算机构的核算机构的概念。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 3.4 各级管理单位且始终是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统管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会计应但持证上岗,定期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的保证。 3.5 完善内外兼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是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帐与实务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 3.6 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对象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定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财政部门也要继续不断地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范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机构内控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财政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要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参考文献 [1]荆晓利古明文《会计集中核算下的财政监督》《中国财政》2006年第5期. [2]徐林.《浅谈财务集中核算与会计诚信》《农村财政与财务》2007年第12期. [3]将勋.《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督》《县乡财政》2007年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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