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石油化工、鋼铁、焦化、煤气发生站乳浊液废水;机械工业化学机械研磨液、切削液乳化废水及光饰行业废液。参照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排放规定(JS 7740 —95) 技术优势: 出水水质稳定,污泥含水率低;体积紧凑,功能齐备;自动化程度高,操作控制简单;废液经过净化处理后可以回收92%-97%水量并循环使用。 专利情况: 一种光饰机废液处理与中水循环利用一体化设备(201410016332.9);一种铁件光饰机废液的循环再生工艺(201410016314.0);一种光饰机废液处理与中水循环利用一体化设备(20142 0025080.1)。 联系人:梁吉艳 电话:024-25497158,E-mail:[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