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数据时代的法院执行困境及对策 |
范文 | 倪维宁 摘 要:目前,人们正在这个信息化和数据化的时代中不断探索,想要利用高科技更便捷地解决法院执行力度不够、执行困难等问题。在利用互联网科技为法院执案带来的便捷和高效率的同时,人们也需要对它的两面性进行思考,寻找更完善具体的解决方法。这是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一个考验,如何在方便快捷办案的情况下,处理好大数据时代对法院所带来的困扰,本文将对其进行系统化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法院执行;对策;解决办法 1、大数据时代下法院执行的现状 不可否认,想要摒弃以往陈旧繁琐方法和体系,更好的实现信息化、数据化的法院案件执行,我们必须要紧紧跟随潮流,抓住互联网信息遍及社会这一趋势,紧随时代脚步,发展自身。以往的执行方法中存在的许多弊端,例如办公效率不高,进而导致管治能力低下、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信息储存方法不当导致数据流失、上下信息对接不对称等问题如今因为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普及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我们现在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如何针对大数据下的互联网执案设计专门化、专业化,为法院执案量身打造一套完善的互联网执案体系。 即使现在信息发达,但如果不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信息环,各个法院之间没有实时沟通和信息共享,法院与法院之间依旧是相对封闭的独立个体,起不到合作共赢的效果,执案效率依旧得不到提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有法院开始在网站上设置专栏及时将信息进行公开和共享,并且试图与其它法院達成合作共同建立一个大的数据库,以达到实现信息的公布、透明、分享和叠加。法院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达成目标,从而抓住机遇,在提高法院执行力度的同时让公众信服,提高法院威望。 2、大数据时代法院执行面临的困境 2.1信息数据难以统一,执行信息难以对接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脚步越来越快,不同地区的人员的流动性大大增加,而且各种类型的经济活动的范围也相比较与以往来说大幅度增加,被执行人的的经济财产状况、所有财务信息以及不同种类得财产分布等大量的数据信息全部进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法院来说,当务之急就是如何高效且有规律地处理这些新数据,在处理过后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对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获得对法院执行有用的信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因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初期并不具有顶层设计,这就导致系统平台的信息错综复杂,再因为平台的分散性强的原因,就会造成有效信息多次重复,在一定幅度上增加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即使现在的法院搭建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但是要想全面地了解一个执行案件的完整且全面的信息,仍然需要登录不同的信息平台,因为和案件相关信息未并不能及时的合并到到同一个平台中去。 2.2数据生成加速,法院执行操作延缓 当今社会已经逐渐步入大数据时代,而大数据时代最注重的就是时效性,最快速、最准确的信息才是最有效的信息,比如,股票、新闻等信息,如果没有在最短的时间内抓住机遇,就会变得一文不值,在这种大环境下,就会导致法院执行系统在获取大量的数据同时,也要更加迅速、更加及时地处理与案件有关的有效信息,但现在法院所面临的的条件是,案件多人手少,并且执行手段极为有限的情况,而且执行人员的咋混业素质参差不齐,这也为法院的快速执行提出了无法忽视的挑战。但是如果法院执行案件时,坚持运用传统的办案方式和办案思路,就会给司法数据源造成信息过载的巨大风险,会给法院执行带来更严重且更加深层次的群众信任危机。所以在大数据背景下,法院必须在执行的过程中熟练运用大数据技术中的信息抽取、信息转换等技能,这样才能准确且快速地对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但是这一操作又为法院的执法工作人家加大了工作难度。 3、解决大数据时代法院执行困难的对策 3.1创建更方便快捷的执行模式 大数据为我们解决这样的问题提供了一个便利。第一,我们利用大数据的方式能够全面地找到债务人各种各样的财务信息以及房产信息,当今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存款已经很少存放在实体银行,更多的是放在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他们用这笔钱来购买网上的理财产品,比如执法机关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身份信息,通过上网查询到他的支付宝账户,这样能够在一定几率和一定程度上避免被执行人把他的财产进行转移和隐藏。第二,执法机关利用大数据整合的方式能够精确的找到债务人的位置,有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侦查,长期常与在国外,甚至是更加隐蔽的地方,不断地变换自己的居住地,与执行人员“打游击战”。利用大数据时代的高科技技术能够通过很多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查找,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查询能够帮助司法机关更快速,更高效地找到被执行人的信息。第三,利用大数据能够很大的提升执行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开通了网上查询系统,该系统通过银行,支付宝等各种单位联网,有效地查询被执行人的各类财产信息和房屋信息,包括银行存款收费记录等详细信息。 3.2加速执法部门的技术更新 这种网络的大数据系统就是法院来执行的平台,法院通过这几年的运行,系统也在慢慢升级。同时他能够在全国的范围内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做到一网打尽,这样既减少了债权人的举证困难,提高了法院人员的执行效率,也克服了很多传统意义上的方式弊端,总而言之,大数据能够帮助法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无法想象的可能性,大数据的应用将在最大程度上帮助法院的工作者进行快速发展和创新。这也同时要求法院的执法部门一定要全面地了解大数据的使用方法,建立大数据的共享机制,并且专门去深入调查分析数据,以此来获得更加有用的线索,在实现这种高效的模式历史变革之前,能更好地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同时大数据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信息在不断地变化,这也印证了信息时效性十分突出,比如某些时候信息非常有价值,但可能在一天之后变得一文不值,因为被执行人有可能把资产全部转走,所以大数据的科学方法增加了执行力,同时也对相关的机构快速处置能力要求大大提升。 4、结语 如何有效且快捷地在大数据时代下完善法院执行手段,提高办案效率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在推进法院信息化服务社会建设的同时,还要对法院执行模式进行有效地变革,这是大数据时代下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是解决法院在传统模式下“执行难”的必然趋势。但是如何将大数据跟法院执行有机且有效的结合,也是一件令人困扰的事,因为数据思维不会在瞬间完成转变,法院执行即使对大数据进行应用和分析,也不仅仅是表面层次上的数据叠加关系,而是在这种环境下把大数据和法院执行手段进行科学性、系统性的结合,随着时代的发展,只有运用大数据、挖掘大数据,才能将碎片化的信息抽取转换为执行信息的有效价值,这也是现今社会法院执行办案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王磊,朱玉玲. 大数据背景下的法院执行难问题化解路径[D].安徽工程大学,2018(08).101-103 [2]徐欣.大数据时代法院执行措施创新刍议[D].兰州大学,201(12):11-17. [3]唐荣刚.司法执行制度改革的挑战与应对[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5(11):95-99. [4]杨淑霞,李磊.大数据背景下司法执行的创新[D].广州大学,2019(09):38-42. (文成县人民法院 ?浙江 ?温州 ?3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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