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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议旅游回扣的成因及其危害
范文

    杨 萍

    摘要本文分析了旅游回扣形成的原因,阐述了旅游回扣对旅游地形象、行业发展、导游人员和旅游者利益的危害性,并指出了解决旅游回扣问题对于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关键词旅游回扣成因危害

    中图分类号:F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128-01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回扣现象从20世纪80年代就逐渐形成,在行业内部获得了默认,成为行业惯例。旅游业的回扣是指在旅游活动中,旅游产品供给方为了销售产品,给旅行社和导游等各种名目的好处费,其中包括在餐饮、购物、娱乐、保健等方面的游客计划外消费回扣,“购物回扣”在所有旅游回扣中数额最大,发生频率也最高,近年来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并已逐渐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巨大阻力。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旅游业的长远发展,还使国家税收蒙受极大损失。

    一、旅游回扣的成因分析

    (一)旅行社的恶性削价竞争

    对于高额回扣问题,旅游者、媒体、旅游研究和管理者等大多数人一致将矛头指向导游,一并归咎于导游的素质等,但是实际上有更深层次的原因。由于旅行社业进入门槛较低,旅游业市场机制不健全,旅游线路产品开发缺乏专利性,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的旅行社产业急剧扩张、竞争日趋激烈,利润率也就越来越低,甚至出现了“零团费”、“负团费”的现象。相当多的旅行社干脆取消了导游的薪酬,有的甚至将应由旅行社负担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转嫁给导游、司机,或要求司陪人员垫付团费,要求完成购物签单任务等。在旅行社恶性的削价竞争情况下,导游带团不但得不到基本的酬劳,还要承担交给旅行社“人头费”和签单任务的压力,使得导游不得不把大量的精力放在购物上,这是造成以“回扣”为主的薪酬制的根本原因。

    (二)导游人员自身原因

    很多导游抱着“过一日,赚一日”的心态来对待工作,往往为了获得高额回扣而任意延长购物时间、擅自增加自费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同时,旅行社根据旅游团队的购物能力要求导游缴纳“人头费”,实质上是鼓励和支持导游人员收受回扣、索要小费,使得导游和司机、陪同人员联合起来,为了生计而频繁引领、鼓动游客入店购物,通过收取回扣来补充收入。另外,导游人员的进入门槛低,使得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得到保证,带团时只重经济效益,不讲服务质量,将赚取回扣作为带团的第一目的。

    (三)旅游者的消费心理尚不成熟

    由于我国目前的旅游市场刚刚开始繁荣,绝大部分旅游者的消费心理不成熟,一味追求低价旅游团,所以正常市场价格的旅游团反而没有游客愿意参加,“负团费”、“零团费”的旅游团却是人满为患,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旅游回扣就成为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填补自己利益的重要手段。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旅游消费的维权意识,而且维护游客正当权益的机制的缺失,在已经发生的旅游购物回扣的事件中大多数旅游者倾向于采取“默认”、“忍让”和“好和好散”的态度,而不是运用法律手段和投诉程序去处理和解决问题,从而更加助长了回扣问题的严峻化和导游人员投机心理的变本加厉。

    二、旅游回扣的危害性

    (一)对旅游地形象的影响

    导游是安排落实旅游活动的直接人员,旅游者对旅游地形象的形成及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导游。在现行制度下,为了增加旅游回扣,有些导游员在带团游览已定景点时走马观花,情绪低落,有意减少游览景点,带领游客“急行军式”匆匆而过,热衷于带团重复购物,乐此不疲,或对拟增加的游览景点津津乐道,情绪激昂,从而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降低了旅游质量,导致旅游者对旅行社尤其是旅游地的不满。另一方面,由于旅游地企业和经营者必须支付高额回扣,因而不得不抬高景点门票和商品价格,将回扣的损失转嫁到旅游者身上,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为降低经营成本,旅游企业忽视对基础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又进一步严重损害了旅游地的形象。

    (二)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旅游回扣问题助长了旅行社行业的恶性竞争,削弱了旅行社品牌战略意识,阻碍了旅行社行业的良性发展,也直接地影响到了我国旅游业的持久健康发展之路。旅行社企业为争夺客源,不计成本,不分线路,展开低价争夺,为弥补低价带来的损失,旅行社企业不得不以旅游回扣的多少作为选择合作伙伴的主要依据。这样,导游员只能采取临时加点、带团频繁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段来增加个人收益。导致游客产生对旅行社的不满,旅行社的口碑、声誉和形象受损,市场日趋狭窄,甚至面临生存危机。旅游游回扣的存在不仅污染了旅游的环境,会造成国家和地方政府所花费巨资打造的经典线路和旅游项目“门前冷落鞍马稀”,而那些非主流的甚至低级趣味的“特色节目”却充斥着主流的旅游消费市场。这无疑对旅游业和旅游文化健康性和持续性发展制造了障碍。

    (三)对旅游者利益的影响

    公开、公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按等价交换的原则,游客消费多少就应当得到相应等级与数量的服务,但导游人员从游客消费金中拿走了一部分作为回扣,旅游企业只能扣除相应的那部分服务,导致游客利益严重受损。导游带团随意增加游览景点,增加了旅游者的经济负担。也有许多导游为了腾出购物时间,加快游览节奏,减少讲解内容,拒绝回答旅游者的提问等,使旅游者未能充分享有应该获得的服务,旅游体验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旅游回扣问题由来已久,并有其存在的深刻原因和行业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瓶颈,不利于旅游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要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还是应该从制度建设着手,加强并完善对旅游行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重建合理有效的导游薪酬制度。让短期阶段性的整顿规范措施与一定阶段上的长治久安相匹配,用政策和法律支持新的利益分配格局,从根本上杜绝旅游回扣的生存土壤。只有这样,中国旅游业才能深入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骆高远,张海娣.我国旅游回扣现象及其治理研究.消费经济.2008(2).

    [2]刘月,姚国荣.旅游业回扣现象分析及其对策探讨.中国集体经济.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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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7: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