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美国的新闻自由 |
范文 | 吴 茜 摘要本文分析了新闻自由在美国的积极与消极作用,并剖析了美国新闻自由的实质,以期对美国的新闻自由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關键词新闻自由美国积极作用扭曲 中图分类号:D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228-01 作为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没有经历封建王朝的统治,因此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在美国的推行几乎是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美国的新闻传播事业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经过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下,逐步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维护资本主义发展的体系。成为以两党制为基础,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鼎立为政治框架的“第四种权利”,其受到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价值观的影响,为以中产阶级市民为基础的社会对象服务。 一、新闻自由在美国的积极作用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演变,新闻自由在美国的传播事业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政府监督和腐败揭露、大众知情权的维护、以及意见自由市场的维护。 在监督政府和揭露腐败方面,美国的大众传媒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方面表现最为显著莫过于1972年的水门事件。1972年以1972年6月17日,以美国共和党尼克松竞选班子的首席安全问题顾问詹姆斯·麦科德为首的5人闯入位于华盛顿水门大厦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在安装窃听器并偷拍有关文件时,当场被捕。第二天《华盛顿邮报》就刊登了一条长达83英寸的新闻,对此事进行了详细的报道。随后,《邮报》又派出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对整个事件进行了一系列的跟踪报道,正是由于他们报道的内幕消息揭露了白宫与水门事件之间的联系,从而最终促使了尼克松的辞职。在整个事件中,《华盛顿邮报》及其记者在督促总统和政府对公众进行解释和引起公众注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大众知情权的维护则可以追溯到最到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对当时绝密文件《关于越南问题的美国决策过程》进行了连载,引起了美国政府的恐慌,甚至颁布了临时限制令企图强迫《纽约时报》停止刊登,这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美国政府认为,这两家报纸违反了保密与间谍法令,而舆论则认为,美国大众对于这样一场耗资数百亿的战争有权知道其真相与后果。这场官司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政府禁止报社刊登文件的禁令无效,大大缩小了政府文件保密的范围,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极大了提高了公众的知情权。 意见的自由市场始于美国结束政党报刊时期后,大众传媒进入了自由报刊时期。在此期间,它充分体现了自由市场的原则,缓和了阶级和社会矛盾,有利的改善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其首要前提是公民和新闻机构通过大众传媒表达意见、传递消息而不受任何事情的干预任何事情的外来干预和限制。前文说提到的《纽约时报》对于越战的报道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它刊登政府的绝密文件也正是基于“意见自由市场”的原则,最终到达了美国退出越战的目的。而1964年的“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案”中《纽约时报》最终的获胜则进一步的扩大了美国的意见自由市场,甚至成为对美国新闻界具有指导意义的“公共官员准则”。 二、新闻自由在美国的扭曲 西方新闻界认为,为保障新闻自由,新闻媒体必须是一个专业化企业,政治上保持中立,并独立于商业价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是很难实现。马克思说:“一个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也就是说,新闻自由是由掌握了社会绝大多数的生产资料的阶级所掌控的。因此,在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国家,掌握美国传媒的都是大财团,这也就导致了美国的新闻背离客观报道事实的初衷。而作为“第四种权利”的传播事业,对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着覆雨翻云的巨大作用,因此,也就成为了美国政府企图加以控制和利用的重要对象。而主流媒体为了获得信息,同时由于政治经济政策等原因的影响,也和政府保持着各种各样的联系。 尽管所有美国媒体都声称自己是独立于政治之外的,然而,官方事实上是记者最重要的消息来源之一。据九十年代的一项调查表明在2580篇刊登于《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的文章中,其中有78%的文章是基于一些公共官员的话语。由此可见官方对于媒体走向的引导与控制。 以伊拉克战争为例,媒体的报道从一开始就受到了美国政府和军方的严格管制。美国国防部安排五百多个记者随军采访,但是前提是遵守长达15页的“战地采访须知”。各国记者都必须遵守“三不准”报道规定,否则就会被清理出局。NBC资深记者、普利策新闻奖得主彼得·阿内特因为讲真话而被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和微软全国广播网解雇。可见在标榜新闻完全自由的美国,事实远不是他们所说的那么高尚和伟大。 除了官方对媒体的操纵以外,对于新闻自由的控制也来源于媒体内部。媒企联姻操控新闻自由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美国的11家具有代表性的主流精英媒介与1000家最大企业中的144家联系在一起,每家企业至少与两个最强大的新闻媒介巨头联系。这种财团控制媒体的情况导致了即使某些媒体极力想要保全自己的独立性,但是事实上不得不屈从于这些背后的集团利益需要。而这些权利集团正是由商业巨头(如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老板通用电器公司)、金融寡头(如资助“自由欧洲之声”的索罗斯集团)、国家行政当局、学术精英、媒体大亨组成。这些人制定了一整套的社会知识行为准则,新闻的采访与报道都是由他们来决定,对于挑战和反对的声音他们是不宽容的。在国际危机面前,他们更是不允许美国主流社会以外的人来对他们的行为“指手画脚”。赫伯特在《权利的媒介》中承认:“世界上没有真正独立的新闻,一切细节都是掌握新闻权利者的战利品。”他同时像自由主义新闻理论者一样认为,新闻多样性是实现新闻真实的唯一有效途径。 在官方和财团的控制下的美国传媒,尽管处在一个标榜自由民主的环境中,但是美国媒体的独立性的“文不对题”显而易见,由此可见美国的新闻自由度也是不得而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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