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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防治初级中学校园欺凌行为的多元制度设计构想
范文

    顾泠涓 孙雨晴

    摘 要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对学生进行的以直接暴力或非直接暴力方式进行的伤害行为。这是目前威胁初中生身心健康,影响教学质量与校园秩序的最主要因素之一,亟待重视与有效防控。本次调研选择了武汉市武昌、汉口两所代表性初级中学,以发放调查问卷为主要方式,抽样调查两所中学的初中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态度与现实状况,并对调查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处理,最终提出了从学校、家庭、社会三个主体出发进行针对性制度设计的建议。

    关键词 校园欺凌 中学 教育 安全

    作者简介:顾泠涓、孙雨晴,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189

    一、研究意义与研究对象:“校园欺凌”的内涵界定

    学校,特别是指中小学校,作为基础教育的实施主体,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任务,常常被视为远离社会喧嚣的“象牙塔”。但也正因如此,在本应美好的校园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会更为严重、持久。近些年来,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接踵发生,给许多家庭带来不幸,更成为了社会难以忘怀的伤痛。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纠正了以往将校园欺凌事件定义为纯粹的意外事件的错误倾向,承认了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并对校园欺凌中最为严重的一环“学生欺凌”这一名词进行明确定义:发生在校园(主要是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按照上述概念我们可以得知,校园欺凌包括身体欺凌、语言欺凌、财产欺凌以及新型的网络欺凌四种主要类型。身体欺凌主要包括推搡、拳打脚踢、使用凶器等把对方打伤等;语言欺凌主要是嘲笑讥讽、恐吓、恶意中伤诽谤、传播谣言、对他人起绰号等;财物欺凌包括抢东西、故意破坏他人物品等;网络欺凌是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其非直接性、传播迅速、伤害巨大的特点,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其主要特征有:第一,发生地点是在校园以及校园的合理辐射区域;第二,发生在具有一定交往关系的学生和学生之间,不包括教师作为加害者的情况;第三,欺凌行为为故意行为,且往往具有长期持续性与对象固定性;第四,双方处于支配与被支配的地位,地位、权力不平等;第五,欺凌手段多样,既包括直接伤害又包括间接伤害。

    校园欺凌问题由来已久且危害巨大。中学生校园欺凌行为不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败坏学校良好风气,对社会稳定存在严重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校园欺凌无论是对加害者还是受害者本人的危害极为深远、严重。就受害者而言,被欺凌的经历不仅严重损害其心理健康,使其长期处于恐惧、抑郁、痛苦、焦虑、沮丧的精神状态,而且受害者往往因惧怕欺凌而逃避校园生活,对其正常学习生活造成严重干扰,有的受害者可能会罹患精神疾病甚至选择自杀。与此相对,加害者同样受害颇深,因为其欺凌行为可导致其形成潜在的欺凌倾向。一项调查研究显示,曾实施欺凌行为的人成年后的犯罪率高于普通人约37%,诸如酗酒之类的个人问题也更为普遍。

    针对学生欺凌问题的特殊性与严重程度,将“校园欺凌”进行专门研究、防治,是当前保障中学校园安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刻不容缓的必须。中学生作为社会未来的栋梁,如果在校园中无法得到良好的身心教育发展,很可能使得社会整体风气败坏,影响社会安宁。因此,当前研究中学生校园欺凌问题有极大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本次研究正是将中学校园欺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有针对性地对武汉市初级中学进行走访调查,收集第一手数据,以期从武汉本地的客观实际出发,提出有效防控中学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建议。

    二、研究过程与分析:武汉市A、B两所初级中学校园欺凌实地调查

    为了了解武汉市初级中学的校园欺凌发生频率、事后处理情况以及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状态等,以学生为调查对象,在查阅国内外有关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进行了问卷设计。本次调查对象面向武汉市初级中学的学生,考虑到团队成员的实际能力与经费限制,具体调查对象最终选择为较为有代表性的武汉市武昌A初级中学与汉口B初级中学三个年级共5个班的学生。其中,A中学每个年级各选一个班做调查,B中学选取初一、初二两个年级各一个班做调查。调查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关于学生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知态度分析

    1.对于校园欺凌定义与方式的认识

    根据问卷分析,认为“用武力侮辱、骚扰同学”属于校园欺凌的同学最多,有65%,其次是“与同学发生肢体冲突”,有59%,而“惡作剧作弄同学”最少,只有28%。这说明初中生对校园欺凌的理解还停留在行为欺凌上,对于语言欺凌和其他手段(如恶作剧、孤立他人)的欺凌的严重危害性并没有正确的认识。

    2.对校园欺凌易发生场所的认识

    根据问卷统计,47%初中生认为校园欺凌的最容易发生的地点是厕所、宿舍等学校私密场所。同时,71%同学认为学校之外(学校的合理辐射区)也同样很容易发生校园欺凌。

    3.对校园欺凌发生原因的认识

    问卷从初中生自身特点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法律及政府原因以及其他原因六个方面设计了20个具体原因。根据数据分析,初中生自身特点原因和家庭原因是最主要的校园欺凌产生原因。但是,学校原因、社会原因和法律及政府原因也同样存在,不容忽视。

    4.对校园欺凌影响的认识

    根据问卷数据分析,最多有66%的初中生选择“变得沉默寡言”;其次是“学习成绩下降,转学或退学”,有50%。对比分析校园欺凌实施者和受害者对于其影响的认识,发现绝大多数选择“没有任何影响”的学生曾为校园欺凌实施者,只有极少数受害者选择“没有任何影响”。

    (二)校园欺凌行为客观发生情况分析

    1.不同年级及整体校园欺凌分布情况

    根据数据分析,初二年级学生中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现象比初一学生和初三学生来说相对更多。

    初中生无论是实施欺凌行为,还是遭受校园欺凌,“从未有过”是最多的,“极少有过”其次,“经常有”则是最少的。同时,认为自己从未或极少实施过校园欺凌行为的人数均大于认为从未或极少遭受过校园欺凌行为的人数。另外,认为曾经常实施校园欺凌的人也少于认为曾经常遭受欺凌行为的人。

    2.对校园欺凌受害者进一步调查

    这部分调查包括校园欺凌受害者面对校园欺凌时的应对方法和不采取积极措施的原因。

    面对校园欺凌,初中生选择“找老师解决”的最多,有86%;其次是选择“找家长解决”,有63%;选择“自己报复回去”情形的最少,只有6%。同时,选择“报警”和“默默忍受”的人数在“伯仲之间”,也有相当的同学选择“找同学帮助”和“不知所措”。

    对于受害者不采取积极措施的原因,“害怕对方报复”是最主要的原因,有51%初中生选择;其次“自己能解决”、“觉得报告了也难以解决”及“不太严重”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分别有37%、35%和31%初中生选择。此外,也有同学出于害怕传出去丢面子及其他原因而不采取积极措施。

    3.旁观者的态度与处理方式

    根据数据分析,有63%的初中生在发现别人正遭受校园欺凌时选择找老师来解决,此项选择的人数是最多的。其次,有44%的初中生选择告诉家长,有30%的学生选择报警。但同时,也有21%的初中生选择自己上前阻止欺凌行为,17%的初中生选择装作没看见。

    三、研究总结与结论:武汉市初级中学校园欺凌行为防控建议

    总结上述调查分析的结果,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武汉市A、B两所初中的被调查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态度基本上是正确、全面的,但基于本校环境与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处于较浅层次,也并未接受过相关的系统教育,对其严重程度的认识不足。在校园欺凌客观情况中,A、B两所学校虽然存在一定的以身体欺凌为主的校园欺凌行为,但其规模较小、次数少,涉及人员少,存在偶发性,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武汉市A、B初级中学总体上校园欺凌问题不是十分严重。但为了防微杜渐,仍有必要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警惕态度,打造专门的求助渠道,抵制、消灭校内校园欺凌行为,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解决问题要从问题发生的原因入手。在本次调查中,学生多半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原因归为初中阶段学生自身性格因素和家庭因素。我们认为这一反馈结果是有重要参考意义的。具体而言,初中生处于叛逆期,容易冲动,情绪及性格较不稳定,面对同学之间的小冲突、小矛盾,不能像成年人一样理智地化解,最终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发生。除此之外,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和理念,有的家长忙于自身工作,疏于对孩子进行人际交往方面的引导、教育,有的家长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尽管初中生已经具有了相对的辨别是非的能力,但孩子对家长仍存在较大的依赖性,对家长的言行也会进行无意识地模仿,如果家长不能合理地教导孩子,那么这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初中生的欺凌倾向,助长了校园欺凌的发生。

    除了初中生自身因素和家庭因素外,学校因素、社会因素、政府和法制建设因素也同样是导致中学校园欺凌防控不力而愈演愈烈的极其重要的原因。尤其是学校,中学校园是校园欺凌的发生场所,基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保护义务,也为了发挥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学校以及教师应当发挥关键作用。

    因此,针对以上因素,初中生校园欺凌防控应当充分有效的发挥多元化主体各自的优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协同力共同作用于初中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及观念。具体来说,应从学校、家长、政府与社会三大主体进行分别的制度设计,具体建议如下:

    (一)以学校主体为视角

    1.加强校园欺凌防治的专门教育

    首先,学校应通过专门的教育,增强学生面对校园欺凌的免疫力和应对能力。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有45%的同学无法积极应对校园欺凌行为(包括“默默忍受”和“不知所措”),说明学生自身自我防范意识淡薄,难以采取有效手段保护自身。因此,学校要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教育,注重思想品德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开展专题性防范校园欺凌讲座,提高学生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还应当配合家庭教导和社会宣传,联合公安、司法机关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法律适用能力。

    2.建立学校防治校园欺凌规章制度

    只有确立了明确的有关校园欺凌的规章制度并公开,才能让学校、教师和学生都能明确校园欺凌的定义、范围,准确识别并制止校园欺凌,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与自我救济能力。同时,对于校园欺凌的实施者,应采取“宽容但不纵容”的态度,以適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包括及时报告、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将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只有在规章中设定惩戒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惩戒,才能对少年施暴者形成足够的威慑,而威慑与教育“一硬一软”相结合,将会起到更好的防治效果。

    3.建立健全完备的校园欺凌救济机制

    首先,应当建立专门的校园警察制度。当前,校园的安全管理颇为尴尬,原因之一是校园保卫工作无执法权。 因此,联合公安机关形成校内警卫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一方面,有效防止校外人员及其他危险威胁学生的安全;另一方面,在校园内部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时,有专门的人员、机构进行制止、管理。其次,完善校长责任制,建立防范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应当明确校长对学校内一切人、财、物承担安全监管的责任,对于校园欺凌行为及危害后果的发生负有责任。最为重要的,是应当建立有效的、可操作的问责机制,让校长不得不重视校园欺凌问题,不得不采取必要措施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在校长责任制基础上相应的建立防范学生校园欺凌工作制度,通过建立校园欺凌应急预案、校园欺凌预防专项教育、建立校园欺凌报告制度等方式,再联合政府等相关力量,就能够有效的从学校角度防治校园欺凌事件。

    (二)以家长为主体

    家长应承担其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对于导致校园欺凌的原因,76%的被调查初中生认同“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这一原因,50%初中生认同“家庭关系复杂”的原因,57%初中生同意“生活在有欺凌倾向的家庭中”原因。这些数据都充分说明家庭环境和教育对学生行为及习惯培养的重大影响。家长应当关注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及情绪,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习惯的培养和自觉履行管理教育的义务,避免放任不管、教而不当。学校有责任为父母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培训,帮助父母提高识别校园欺凌迹象的能力,培养父母观察孩子的敏感性,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早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三)以政府主体与社会主体为视角

    1.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应对的防治机制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诸如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应当明确各自权责,建立明确具体的问责机制,完善防治办法,建立完备的防治机制。同时,应当与家庭学校社会建立有效灵活的信息共享渠道,必要时充分运用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

    2.加强社会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监督力量

    目前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社会舆论负面影响大,理性认识不足,往往会导致单个校园欺凌事件演化成其他社会问题或被渲染成猎奇事件,偏离教育宣传的初衷。 社会媒体不应当用夸大的、猎奇的角度介绍校园欺凌事件以攫取观众眼球,而是应从正直的世界观、价值观出发,向公众解读一些校园欺凌行为,使公众获得正确的校园欺凌认知,提高防范意识和水平。新闻媒体对欺凌事件的肆意炒作渲染带来了更大的负面影响, 这对科学合理防范与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并无积极的意义, 也使得校园难以清静、和谐。因此,净化网络环境已经开始, 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加强监管确实是非常必要。

    3.联合家庭学校社会力量,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环境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约35%学生认为学校周围的地方是校园欺凌易发生的地方。学校应当联合公安等政府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学校周边重点整治的运作机制和检验考察机制。

    4.应当制定完备的《校园安全法》,以法律杜绝校园欺凌行为

    由于校园欺凌是个体、家庭、学校和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从法律上构建校园欺凌防治体系才是防治的基本手段。在制定《校园安全法》中,应当明确规定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法律程序与救济途径, 才能切实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 同样,在制定校园欺凌防治专项法律中,应当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征,建立完备的人格权保护制度——即在防范、惩罚学生校园欺凌行为的同时,应当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一方面,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防“有样学样”,从而减少校园欺凌中侵犯人格尊严等人格权的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人格的重塑与良性发展,使得学生更能够认真悔过、改过自新。

    总而言之,校园欺凌发生原因复杂,表现形式多样,社会危害深远,近些年来日渐成为一个中国社会避无可避的社会问题,更是中小学校园安全、穩定的严重威胁。而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并不是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和法律规定任何一部分就能够独立完成的。这必须要各部分在各自的范围和领域内充分发挥协同作用,才能全方位的让如今愈演愈烈的校园欺凌得到控制。

    注释:

    黄泽鹏、张艳、欧利民、李丽萍.中小学生校园欺凌流行特征研究进展.中国学校卫生.2015(10).

    刘文利、魏重政.面对校园欺凌,我们怎么做.人民教育.2016(11).第14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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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储殷.当代中国“校园欺凌”的法律缺位与应对.中国青年研究.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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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李爱.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探析.教学与管理.2016(1).

    [9]姚建龙.防治学生欺凌的中国路径:对近期治理校园欺凌政策之评析.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1).

    [10]任海涛.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及其法律责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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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5: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