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我国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问题研究综述 |
范文 | 摘 要 农村五保户是当前农村最特殊、最困难的群体,对五保户进行供养是对他们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农村五保供养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农村五保供养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笔者通过阅读文献,从相关概念界定、五保供养现状、五保问题解决措施三方面对农村五保供养问题进行梳理,并对所选文献进行总结。 关键词 农村 五保户 五保供养 作者简介:黎冯梅,安徽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6.316 一、概述 (一)相关概念界定 《农村五保条例》中对五保户的定义为: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指的是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五保供养对象不仅包括老年人,残疾人,还包括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五保供养对象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五保老人是五保供养对象的主要组成部分。农村五保制度为五保对象的供养提供法律依据,更好的为五保对象的供养形成制度保障。 (二)农村五保供养方式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方式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以及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的供养方式——五保村。各地一般遵循属地原则和自愿原则来选择供养方式,为五保户提供的帮助达到最大化。 1.集中供养。集中供养指的是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政府在当地建立养老院、敬老院,从而为五保对象提供生活、养老的场所。五保对象遵循入院自由、出院自由的原则,接受养老院、敬老院等服务机构提供的集中服务,从而对五保户实施统一的照顾和供养,这是一种统一的、标准一致的、无差别的供养和照顾。集中供养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供养方式,有利于国家政府实施统一的调控和安排。 2.分散供养。分散供养跟集中供养相对,五保户仍可以留在自己家中,或者仍留在原来的居住环境中进行养老,由他人提供供养的资金,以实现供养的义务。选择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可以由村政府提供供养、由亲人提供供养,还可以由党和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对五保对象进行救助。 3.五保村。五保村跟集中供养方式相似但两者又各具特色。五保村的建筑大多是一排平房,包含起居室和厨房,入住的都是本村的五保户,每户五保户都是一个独立的家庭,自己支配起居饮食。五保村还会选出一名村长,实行自我管理,村委会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协调相关事务。 二、我国农村五保户供养现状 (一)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给出的统计数据,2016年底,我国农村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人数有139.7万人,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人数有357.2万人;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我国五保户人口数呈下降趋势,绝大部分五保户选择的供养方式为分散供养。根据民政部官网给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集中供养162.3万人,比上年增长12.2%;分散供养354.4万人,比上年增长12.1%。 (二)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存在的问题 我国五保供养制度随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的补助也在提高。但是,我国农村五保供养中依旧存在很多不足,供养制度、供养方式依旧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苏瑞(2014)在调查研究五保障支持体系时,分析了农村五保政策问题,并指出政策上存在缺陷,供养主题缺乏责任感,五保供养管理落后,资金有效性不足等四个问题。农村五保政策存在缺陷,体现在供养标准“一刀切”和低水平的供养;供养主体责任缺失主要体现在乡镇政府五保工作淡化、村委分散供养责任缺失、社会救助力量不足方面。笔者发现,当地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远远低于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当地村委会很难实现“一碗水端平”。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供养主体责任的缺失。五保供养管理落后体现在五保供养服务意识淡薄、五保供养工作内容单一、供养工作界定不清方面,村委会除了发放补助金,大多数时候,与五保供养对象没有交集,许多五保供养对象甚至达到了无人关心的程度。资金缺乏有效使用主要体现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少,五保保障补贴利用率低,分散资助资金比例较小方面。 徐琳(2014)在《农村五保户供养问题研究》中以吉林省蛟河市为例,实地调查了当地五保供养的情况, 得出了蛟河市及其他各大城市在五保供养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的缺失、供养主体的不明确、难以实现应保尽保、严重偏低的集中供养率、敬老院的服务存在问题、五保对象精神生活的严重欠缺。蛟河市在供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上主要表现在人们对五保供养的支出主体上,有人认为五保供养的支出应由国家承担,有人认为应由政府承担,这就造成了供养主体的不明确以及供养责任的不明确。在作者的调查中,当地有很多人群应该参加五保供养制度,但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紧张导致有的人不能加入到五保户的供养中来, 不能得到理应得到的救助金。在敬老院中,很多护工不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有的敬老院甚至出现虐待老人的现象;还有的敬老院因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导致住宿环境较差,由此也可以说明敬老院提供的服务是存在很大问题的。从五保户居住环境来看,五保户的物质生活匮乏,物质生活得不到保障,他们的精神生活更得不到保障。 李艳茹(2015)在《农村五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指出,农村五保供养存在制度立法及政策层面的缺失、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权利义务主体方面的不足、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各乡镇五保供养标准参差不齐,总体供养标准偏低的问题。作者认为有的政府可能会在利益的驱使下责任缺失,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不愿投入资金或是投入少量资金也是常见的事。五保供养对象自身也存在缺陷,有的五保对象过惯了自由的生活,一旦进到敬老院进行集体生活的时候,很难适应集体生活。大部分的五保对象对国家供养政策漠不关心,只要自己每天有吃有住就行。因此,不仅是政府,五保对象自身也存在很多缺陷。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不足主要体现在: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匮乏、农村五保供养“五保”保障方面的不足、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冲突。 三、五保供养问题的解决措施 黄鹤然(2014)在《五保供养法律制度研究》中提出要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应采取准确的政策,促进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协调和融合,五保供养实际工作中应采取准确的政策。加强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和完善五保供养支持工作评估体系,调整管理模式,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五保障支持系统的评估方法可以从两个方面构建:首先,对五保支持系统的实施结果进行调查和评估;其次,继续加强对五保障支持系统实施的跟踪,评估和监测。调整管理模式,作者认为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都具有各自的缺点,可以调整管理模式,建立五保村,不仅五保对象没有离开当地的生活环境,还有专门的五保村长对五保对象进行管理,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促进与其他社会救助系统的协调和融合,首要任务是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准确联系。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将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社会福利范围;完善五保配套措施,首要的是要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的资金配套措施,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要进一步完善,更要提高五保供养制度的法律位阶。 杨昌秀(2017)在《关爱精神需求:农村五保老人的社會工作介入研究》中指出:五保老人主要有家庭、人际、休闲、自我满足的需要。五保对象最渴望的就是亲情、人际交往方面的需求,选择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通常会自行组织娱乐活动,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这方面需求实现的难度较大。很多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会通过做力所能及的事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作者认为这四个方面需求的满足可以丰富五保对象的精神生活,让他们不再孤独的将自己封闭起来。作者同时还分析了敬老院服务、政府关爱及社会团队对五保对象产生的影响,作者指出敬老院要提供优质的服务,政府应该更加关心人民,呼吁社会群体更多地关注五保,这可以极大地丰富五保的精神生活。 四、文献总结 第一,在五保供养问题上,从三位学者提出的各种问题来看,可以将这些问题总结为以下几条:一是五保供养政策存在问题,这不仅体现在五保供养政策本身,如申请的条件太过死板,还体现在五保政策落实方面,如当地政府宁愿多发展经济而忽视了对五保对象提供更多的救助;二是供养资金不足,从笔者选择的三篇论文来看,几乎都提到了供养资金不足的问题,供养资金不足导致五保对象不能获得更多的救助;三是供养主体和被供养者双方均存在问题,如政府主体责任缺失、敬老院服务存在问题、五保对象自身不愿意去认识更多知识,大多都存有“能过一天是一天”的心态;四是五保对象精神生活的严重欠缺,这个问题在第三篇文献中提到,在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之间或许还能有些交流,但选择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可能长期处于无人问津的地步也是存在的,因此五保对象的精神生活也是要值得重视的。 第二,笔者在查找文献的过程中发现,对五保供养问题的文献虽然较多,但是大部分都年代久远,不适应当今的发展情况,最近的文献大部分为期刊文献,即作者观点是对前人研究的总结,像硕博士论文深入研究的文献却很少。由此可见,近年来对五保供养问题的研究是有待加强的。 第三,笔者查找的大部分文献都是学者对某个特定乡镇的调查研究,由个案进行调查,但是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并不一定在全国都适用,所以在推及全国现象的时候要注意是否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第四,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稳定,每年投入五保救助的资金在不断的增加,法律制度也在不断进行完善,五保对象的生活、精神方面的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 五、结语 农村五保对象是重要的救助对象,我国现今的五保供养制度仍存在很多问题,只有将五保供养问题重视起来,才能更好地解决农村五保供养问题。笔者对所查阅的文献进行了梳理,了解了当前我国农村五保供养所存在的问题。由于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得出来的问题都是前人观点的总结,希望自己以后也能深入基层,更深切的去了解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现状! 参考文献: [1]刘丽娇.中国农村五保老人供养问题研究综述[J].商,2015(16):88-88. [2]陈文庆.广西五保村建设的伦理价值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 2007. [3]苏瑞.“五保”供养制度调查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 2014. [4]徐琳.农村五保户供养问题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 2014. [5]李燕茹.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常州市某镇为例[D].南京农业大学, 2015. [6]黄鹤然.五保供养法律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14. [7]杨昌秀.关注精神需求:农村“五保老人”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 2017. [8]黄丹, 邬君芳, 廖林梅,等.浅析农村“五保户”供养方式对心理健康的影响及对策[J]. 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2018(5). [9]胡越,万晓源.加强五保供养工作做好四个提升[J].合肥晚报,2018.01.29. [10]李伟峰.当前农村分散供养五保老人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 [11]王俊雪.农村五保老人供养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2012. [12]钱敏.农村五保供养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以湖北省咸宁市为例[J].财政监督,2017(8):61-64. [13]张婧.农村五保供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农业与技术,2016, 36(8):151-152. [14]常亮.中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回顾与文化反思[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33(3):101-109. [15]薛桥.当前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实施困境及其对策思考[J].未来与发展,2016(8):82-86. [16]李振宇, 李相.对提高我国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的思考[J].发展,2016(2):59-61. [17]李运华, 魏毅娜.五保供养制度的演进历程、属性梳理与出路设想[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46(6):1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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