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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边防检查工作应用的研究
范文

    摘 要 在警力资源有限与出入境人数日益增长的背景下,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实现我国边防检查由传统的人力管控向新型科技管控提供了重要帮助。然而,目前我国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建设还不够完善。因此,研究新时代如何高效、合法的应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服务于我国的边防检查工作显得格外有意义。

    关键词 边防检查 人工智能 大数据 科技管控 法律建设

    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人工智能+大数据背景下边防检查工作优化路径探析——以深圳罗湖区为例”(20 191052006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泽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方向:公安学。

    中图分类号:D6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7.185

    一、 研究背景

    (一)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

    1.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

    在人工智能方面,我国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①。

    第一阶段为开启阶段。标志为2015年5月发表的《中国制造2025》。文中第一次提及“智能制造”的概念,并着重阐述了新时期推进生产需要将“信息”与“制造”结合,走智能化制造的发展道路,这标志着我国制造业主攻方向的转变,正式开启了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道路。

    第二阶段为提速阶段。标志为2016年3月国务院发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人工智能建设成为“十三五”重大工程之一,并借助“互联网+”的模式进入提速发展期。

    第三阶段为引擎阶段。标志为2017年3月,“人工智能”出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是“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说明“人工智能”作为一项基础技术,已经越来越受到宏观政策的关注,并因其强大的行业渗透性与兼容性,成为了国家顶层设计关注的重点,极有可能成为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新引擎。

    2.大数据的迅速发展

    大数据在我国的初期发展阶段是2009年-2013年,当时泛信息化的概念初步提出,各行各业都在进行信息化数据化变革。在大数据技术不断提升,大数据应用市场逐渐开拓的情况下,2015年大数据产业圈初步形成,整个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市场规模膨胀式发展。2016年,在政府助力、市场需求扩张的双重作用下,大数据产业步入成熟期。其最显著的标志在于大数据与各行各业的高速接轨,使得大数据不仅仅是作为新兴产业独立发展,而是一跃成为能带动国民经济其他领域腾飞的巨浪 。截止到目前,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有两个,分别是国务院于2015年8月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及2016年12月发布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 边防检查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

    1.出入境人数、交通运输工具迅速增长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扩大,出入我国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日益增多。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布的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出入境人员的数量由2008年的3.5亿人次增长至6.5亿人次,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由2200万辆(架、列、艘)次增长至3504.5万辆(架、列、艘)次。在边检工作人员数量并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边检机关面临提供快速便捷通關服务与警力资源有限的矛盾。

    2.非法出入境情况依旧严重

    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8条对不准出入境的情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当中,边检机关难以实现对非法出入境人员的完全查控、拦截,特别是涉及到严重影响我国与他国外交关系的偷渡、违法犯罪人员外逃这两类非法出入境现象,其本身所具备的一定反侦查意识更是提高了边检人员检查的难度。同时,在恐怖主义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的当下,我国边检机关还面临着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向国内蔓延的挑战。

    (三)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边检工作的应用现状

    公安部提出加强“四项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后,各单位按照“大数据”时代必须在信息化建设上有所探索和建树的要求,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勤务效能,做了大量初有成效的工作。正在逐步落实中的边检信息化建设必然要借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应用。目前,我国边检工作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方向主要有三:

    一是利用大数据的准确性推动边检工作的研判分析。在边检工作中,每天梅沙系统、海港勤务系统等应用,以及无处不在的视频监控网络,都会产生大量的表格、图像、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应用在出入境人像识别方面,可以通过多算法融合平台应用,让动态图像和人像数据库的实时对比更加精确快速,能够很好帮助前台检查员判断识别,从而推动边检工作研判、分析的准确性,初显其应用价值,推动“智慧边检”的发展。

    二是通过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高处理能力推动边检工作的创新发展。例如,通过建立“外国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可实现对外国人服务管理信息的数据录入、综合查询、动态轨迹展示、业务统计、对外籍重点人员布控与报警及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的信息共享等功能。

    三是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智能共享性”提升边检勤务工作的效能。通过多个边检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共享和功能联动,对边检警务工作大数据的研究分析,可在指挥调度、勤务组织、应急处突、上传下达等方面制定更精细化的工作方案,将有限的警力资源投放到最关键的位置,第一时间制订应对措施和调配最短线路的警力,實现警力边际效应最大化。

    二、研究内容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中国人民“走出去”的能力越来越强,同时对世界各国公民的吸引力也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十年以来,进出我国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持续增长,在警务工作人员无法相应快速增长但又必须提高服务效率的现实情况下,对我国边防检查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而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作为现代科技革命的产物使人类处理信息数据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对社会多个领域的变革均有着重要影响。在警务智能化成为警务工作未来发展难以替代的选择的情况下,我们迫切需要找到在边防检查工作中应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正确路径,更好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这一研究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人工智能、大数据、边防检查的概念与特征。对三者概念、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找到人工智能、大数据与边防检查的衔接点,明确在边防检查工作中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理论依据、法律基础、政策保障。

    第二, 人工智能、大数据的发展现状。首先要从整体上分析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我国哪些领域涉及、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其次要从法律层面去分析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涉及的监管问题与责任问题;最后,还要站在全球视野下看待中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差异,了解掌握国内外学者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

    第三, 我国边防检查工作的现状。一方面需要我们分析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开的近年来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的综合数据,找到其中存在的规律、特征;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结合相关学者研究以及新闻报道找到我国边防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第四, 我国边防检查工作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的现状。首先需要从总体上明确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我国边检工作的哪些方面得以运用,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其次以特定口岸为例,研究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当地边检工作中应用的情况,并找到应用过程中已经发生或者潜在的问题是什么;最后明确导致这些问题的内外原因是什么。

    第五, 应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优化边防检查工作的路径探析。首先需要我们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为特定地区边检站今后工作高效开展提供合理的改善建议;其次需要我们拓展思维,借鉴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检察院、法院乃至医疗、教育方面的成功管理经验,并合理借鉴走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发展前列的美国、德国等国家的优秀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最后,结合我国各地区边防检查的特点,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建议,更好为我国边防检查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际交往服务。

    三、研究意义

    (一) 理论意义

    我国不少学者已经就人工智能、大数据在边检工作中的应用进行了相应研究,但多是从人工智能或大数据二者的一方面进行研究。例如,针对人工智能在我国边防检查工作中的应用,李洪在《人工智能在我国边检反恐工作中的应用探析》当中通过对国内外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应用以及我国边检反恐工作现状的研究,提出了从统一数据标准、丰富数据资源、完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培养专业人才四个方面的优化路径。而针对大数据在我国边防检查工作中的应用,解晓燕在《以大数据思维引领边检工作之管见》当中指出应当整合出入境管理机构与各方外事机构的有关平台,实现“一键化”查询目标,并统一基础数据标准,提升数据积累意识。然而将两者结合起来对比研究其对边检工作的影响的文献还相对较少。因此,将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二者共同作为研究背景,有效整合了当下研究当中的不足。

    (二) 现实意义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日益紧密,出入我国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持续增长,给我国边检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在提高边检工作效率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当注意到,非法出入境的情况并没有因此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特别是在恐怖主义国际化趋势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我国边检机关所承担的管控职责愈发重大。同时,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全解决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问题,而人工智能在边防检查工作应用过程中也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问题。因此,研究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我国边防检查工作中的应用,既有利于我国边防检查机关“管控”与“服务”职能的实现,也有助于完善相应法律规制问题,推动我国信息科技领域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注释:

    ①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参考文献:

    [1]逯峰.大数据时代公安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J].广东公安科技,2014(3).

    [2]李洪,张燕,王振宇,等.人工智能在我国边检反恐工作中的应用探析[J].武警学院学报,2018(34).

    [3]夏海波.中国人工智能科技的公众传播与社会评价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7.

    [4]彭知辉.论政府在大数据发展中的作用:以大数据政策为视角[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恐怖学院,2017.

    [5]解晓燕.以大数据思维引领边检工作之管见[J].中国边防警察报,2018-0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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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9: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