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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浅析司法社会工作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影响及基本路径
范文

    杨扬

    基金项目:1.2019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海南禁毒工作中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项目编号:HNSK(GJ)19-12);2.2018年三亚学院“一师一项目”校级专项科学研究课题《社会工作嵌入三亚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USY 18YSK036);3.2019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海南民族地区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服务研究”(HNSK(GJ)19-13)。

    中图分类号:C91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294

    毒品是危害社会、破坏家庭、摧毁个人的成瘾性药物,影响了受害者的生活、工作以及身体健康等多方面。如何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司法社会工作通过专业人员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方法,矫正戒毒人员的行为,帮助其重建回归社会的技能。一、司法社会工作方法介入社区戒毒矫正的发展历程及意义

    (一)戒毒司法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

    毒品在19世纪初进入中国,民国政府陆续出台禁烟、禁毒政策,于1912年颁布了“禁种、禁运、禁吸”的法令,于1935年制定了六年禁烟计划與三年禁烟善后计划。1949年后,制定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推进新中国的禁毒行动。改革开放后,西方的新型毒品逐渐渗入到我国,这类毒品成瘾性强,对吸毒者身心影响更深。公安部门制定了紧急禁毒预案,成立禁毒局,形成公安部门强行戒毒、社区矫正治疗以及医疗方式戒毒等多元化的戒毒方式,能够全过程地帮助戒毒人员。

    (二)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戒毒人员的必要性

    吸毒除了给本人带来身心损伤外,也给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大部分吸毒者的家庭支离破碎,负债累累。吸毒者也会危害社会治安,当其缺少毒资后,会出现贩运毒的违法行为。传统戒毒方式以公安强制戒毒、行政劳动改造、医疗辅助戒毒三种方式为主,这些方式各有利弊,但所起到的戒毒效果都不理想,无法真正解决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工作。引入司法社会工作,通过专业的知识指导,借助社会工作的特点,帮助戒毒人员戒毒。

    (三)戒毒人员进行戒毒矫正的意义

    司法社会工作指司法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及边缘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教育、就业安置等社会工作服务,以提升其自我机能、恢复与发展社会功能,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专业服务过程。司法社会工作的介入,能够帮助戒毒人员重新塑造价值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锻炼社会技能,提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社会认可度。进而提高戒毒的成功率。二、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影响

    司法社会工作通过专业社会工作引导,改变戒毒人员的身体与精神状态,为戒毒人员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帮助其形成正确的思想理念、重新塑造自我人格、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改变其由于毒品影响形成的错误观念与反社会行为,重建社会技能、恢复正常交流能力以及回归社会就业指导。

    (一)纠正戒毒人员错误观念

    毒品影响吸毒者的精神,使其产生虚幻的精神体验,影响正常生活。长时间吸食毒品,会使得吸毒者产生精神障碍,出现幻觉与思维障碍,使得吸毒者脱离现实,沉浸在毒品带来的虚幻精神体验中。毒品破坏人的正常神经思维,使得戒毒人员产生错误的思想观念,戒毒人员需要通过矫正来摆脱这种观念,使戒毒人员重新感受正常的思维习惯带来的益处,在身边形成榜样特征。戒毒人员需要重新建立自我思想体系,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才能在戒毒后自觉警惕,做到不复吸。

    (二)塑造戒毒人员健全人格

    长期吸毒使得吸毒人员产生嗜睡、反应迟钝、运动失调等问题,使得吸毒者无法通过个人努力与正规渠道获取生活保障与资金,出现为达到目的不顾法律、家庭、社会的劝阻,进行各种不正当行为。同时,吸毒者本身也存在着人格与心理上的障碍,不能够正确、健康、合适地表达自我感情、愿望、思想等。司法社工能够帮助塑造戒毒人员健全的人格。司法社工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针对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分析其吸毒的根本原因,帮助戒毒人员解决最本源的心理问题,打开戒毒人员的心结,无需再通过吸毒逃避生活,真正意识到吸毒行为的危害性,建立健全人格,使得回归社会工作更加顺利。

    (三)规范戒毒人员行为习惯

    毒品会破坏一个人的正常生活习惯,给生活、家庭与社会带来负面影响。长期的吸毒行为会使戒毒者在戒毒时产生戒断反应。针对戒毒人员的不良行为习惯,司法社工开展具体的矫正工作。司法社工在规范戒毒人员的行为习惯时,首先要注重不良习惯的,通过奖励与惩罚等方式对戒毒人员进行行为调整,其次为其制定规律的生活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强制执行,使其生理上改变不良的行为惯性,重新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毒品的戒断反应会使得戒毒人员产生复吸的思想与行为,通过规范戒毒人员的行为习惯,使其在意图复吸时产生生理与心理的习惯抵抗,促使戒毒人员及时制止自我复吸行为或寻求专业机构加以控制自我行为。三、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的现实困境

    (一)戒毒方式传统单一

    我国在长期的禁毒与戒毒活动中形成了以戒毒所为核心、公安部门参与的传统戒毒方式,以强制戒毒为主,强行对戒毒人员进行拘留,通过控制其人身自由达到戒毒目的,未形成合理、规范、科学的戒毒流程,也没有对戒毒人员心理、思想与身体进行复建,导致戒毒人员在离开戒毒所后复吸率极高,起不到真正的戒毒效果。

    (二)社区戒毒水平低

    戒毒工作开展需要协调知识宣讲、心理辅导、生理戒毒以及技能重塑等多方面的工作,因此需要较多的专业司法社会工作者承担戒毒工作。目前由于司法社工的薪酬保障低,从业人数少,社会认可度低等因素,导致许多在职的司法社工产生离职的情绪。同时由于缺少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师的介入和帮助,导致社工工作量大,无法完成预期设定的戒毒流程,使得社区戒毒工作质量降低,无法达到戒毒效果。此外,司法社工岗位的需要,相关部门只能降低入职标准,录用部分非专业人员,进行短期上岗培训便投入工作。这样的做法使得司法社工的技能水平和质量更低,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形成了恶性循环,戒毒工作的专业化道路受到阻碍。

    (三)戒毒人员存在排斥心理

    戒毒人员由于长期吸毒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因此戒断毒品被戒毒人员认为是改变生活状态的行为。此外,由于对戒毒方式的不了解,产生戒毒的恐惧,进而产生了排斥心理。因此,戒毒人员的戒毒工作都是被动、强制执行的,近八成的吸毒者认为戒毒工作是在“坐牢”,对戒毒工作产生了疑惑、抵触与恐惧的心理,使得戒毒工作开展困难,进一步导致戒毒工作质量低。

    (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认可度低

    由于社会对吸毒者标签化的认知,吸毒者被社会排斥,这种负面认知使得戒毒人员完成戒毒工作回归社会时,出现对其不认可、不接纳的情况。其次,由于复吸率高,使得民众不信任戒毒成功后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此外,没有专业的职业教育培训,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也不具备能够从业的基本技能。由于司法社工没有参与到具体的戒毒工作中,使得社会无法监督戒毒工作的开展,戒毒流程不透明,也加深了社会人员对戒毒人员的揣测,使得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认可度降低。四、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戒毒人员的基本路径

    (一)引进先进科学的戒毒方式

    传统的戒毒方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也不能够提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认可度,通过引进司法社会工作,培养专业的司法社会工作者,将专业司法工作人员投入到戒毒场所、社区监管中心、专业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等公共场所中,使得专业社工能够参与到戒毒工作的方方面面,融入先进科学的戒毒方式。首先,先进科学的戒毒方式在强制戒毒时注重方式方法,达到戒毒目的的同时注重保障戒毒人员的人权;其次,强制戒毒过程中注重与戒毒人员的沟通,及时解决戒毒人员心理问题;最后,在社区进行矫正治疗,重塑戒毒人员的社会技能,提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认可度。

    (二)系统化戒毒工作

    戒毒工作需要形成系统的流程,起到预防与监控戒毒工作的效果。系统化司法社会工作,充分衔接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帮助戒毒人员完成戒毒工作。首先,要注重社会戒毒信息的普及,及时地在社区、学校以及商场等公共场所组织戒毒信息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对戒毒工作的认识。其次,形成专业的戒毒流程,通过戒毒所、医疗部门、心理诊疗以及社区矫正等戒毒工作,对吸毒人员进行诊断、戒毒、复建、重塑等工作。最后,完成一系列戒毒工作后,要求戒毒人员定期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查与教育,预防其出现复吸情况。系统化的司法社会工作能够使社会见证戒毒工作的进行,剔除社会的标签化认知。

    (三)形成心理社会康复模式

    心理社会康复作为戒毒工作的重要一环,需要引入心理工作理念与技能,保证戒毒工作的质量与水平。由于吸毒者的吸毒原因以及个人生活背景不同,心理状态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戒毒工作应当引进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和专业的心理辅导机构,帮助戒毒人员解决最本源的问题。通过专业心理人员与戒毒人员的深入沟通,了解戒毒人员的家庭背景,利用社会资源以及专业心理疏导手段,解决戒毒人员的心理障碍。同时,心理社会康复模式能够帮助戒毒人员对抗戒断反应。心理社会康复工作通过采用行为心理学、人本主义治疗方式以及心理暗示等专业手段,提高戒毒人员的自信,调整其精神状态,达到身心康复的戒毒效果。

    (四)采用社区戒毒工作方法

    随着社会对戒毒工作关注度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认可度。司法社工通过对戒毒人员家庭了解与帮扶,走访戒毒人员家庭,了解戒毒人员生活背景,同时在遇到困难家庭时给予一定的社会帮助。此外,通过社区开展戒毒宣传活动,推广受益人群,使人们能够正视戒毒人员的戒毒工作,重塑戒毒人员的社会技能,帮助戒毒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在司法社会工作中采用社区戒毒工作,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戒毒工作,同时能够提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认可度。参考文献:

    [1]王瑞鸿.戒毒社会工作:理念、原则及其方法[J].社会学与社会工作, 2016(4):12-15.

    [2]李晓凤.我国戒毒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及实务运作模式初探[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4(6):5-10.

    [3]赵芳.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5(5):5-13.

    [4]张丽芬.社会工作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J].甘肃社会科学, 2015(5):126-129.

    [5]林小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管理研究——以福建省为例[D].华侨大学, 2017.

    [6]杨玲.吸毒者回歸社会的过程:归属与认同的剥夺[J].心理学探析, 2007(2):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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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3: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