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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晚明乡村士人的科举生活与社会交往
范文

    

    

    提要:晚明中国社会复杂多变,士人生活已经被卷入到辉煌而持久的王朝历史大变革进程中。在士人的早期奋斗历程中,一些人是从乡村平民的生活世界,藉由科举、姻亲、师友与谋生等途径,介入城市生活,扩大并强化社交关系,奠立其基本的社会网,逐步在士绅社交圈中形成一种结构性的力量。世居浙江嘉善县北部乡村、出身贫寒的魏大中,通过屡次科考,从生员、举人、进士的逐步攀升,竭力迈入了主流社会,但很快因为朝廷政争遭遇挫折,于天启五年被迫害致死。廓清像魏大中这样的士人在乡村与城市生活中的坐馆与举业活动,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传统时代的中国社会与士人的生活世界,特别是士人的权力关系与文化网络。

    关键词:晚明;嘉善县;魏大中;坐馆;举业;社会网

    DOI:10.16758/j.cnki.1004-9371.2020.04.009一、引言

    从晚明以来,作为社会重心的文人士大夫,都自觉不自觉地被卷入到辉煌而持久的王朝历史大变革进程中。他们的生死往事、生活经历、权力关系和文化网络等,都形塑了当时最值得关注的日常生活形态。但有关士人的早期奋斗历程,特别是从乡村生活世界出发,藉由科举、姻亲、师友与谋生等途径,介入城市生活,如何扩大并强化社交网络,奠立其基本的社会网,并逐步在一般士绅社交圈中形成结构性力量,其实并不是太清晰,仍值得进一步探索,进而更全面地理解传统时代中国的社会史与中国人的生活世界。

    本文将要论及的浙江嘉善人魏大中(1575—1625年,字孔时,号廓园),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考中进士;同科的士人中,他的出身最为低微。仅就嘉善地方而言,魏大中的同学好友钱继登、钱士升、陈龙正及其子孙辈,在地方上建构的阶层性力量及其“链接性”作用中,魏大中的影响力其实都不大。对于这样一位纯粹由乡村而来的士人,其科举历程及其日常活动,往往是不清楚的,甚至是被忽略的。而魏大中在天启五年(1625年)被捕北上,途中在轿中(其实是囚车)完成的《自谱》,虽然“详略缓急,俱未停当”,却已清晰地提供出一个乡村世界中青年学子平淡而不平凡的人生历程。

    显得更为普通的,还有一生都在乡村生活的魏大中的父亲魏邦直(初名德成,字君贤,别号继川),也曾努力举子业,但并不理想,就弃而不为,以处士终。母亲薛氏在邦直故后,与大中及其三个姐妹相依为命,尽力支撑家庭生活,备极艰辛,八年后也过世了。大中的姐妹三人,长适凌守义,次适吴浚,三适沈应逵,对象的身份都是农家子弟。这样固定于乡村普通农家之问的婚配关系,对魏家的社会网没有任何影响与促进意义。但大中后来娶了钱惺寰之女,就因为魏邦直认为钱惺寰是一位秀才(“庠士”),可能对魏家提升社会地位会有助益。大中后来育有三子一女,长子学洢获增广生的资格,聘秀才吴邦辅女,后娶吴江秀才严与敬女;次子学濂,聘浙江乡试解元陈山毓(陈龙正胞兄)女;三子学洙未聘,过世较早;女儿魏清;孙女一人,配秀才曹焘之子曹培,另有曾孙女一人。姻亲关系到了大中时代,显然有了较好的改善,选择的都是地方上精英家庭的子女。他們的父辈及其子孙之间,都是大中所谓的“情好斯联,道谊逾笃”。

    如何在有限的生活条件下,进一步扩展生活世界、丰富社会活动,是每一个有抱负的士人应该努力的方向。对长期居于乡间的魏大中而言,商业化的促动自然也席卷了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而经济上的压力,决定了魏氏这个相当松散的家族生活的基本内容。另外,据魏大中的生活轨迹,他基本没有什么宗教性质的精神生活或信仰活动,踏足的城市,除了本地的县城外,主要在府城嘉兴、省城杭州以及帝都北京,而且都是为了科考;至于晚明士人多好讲学而喜持清议的风习,在他身上也很难见到,占据其日常大部分内容的仍在八股时艺的习学训练;士人生活中追求“闲”的境界与处世态度,或者是所谓“喜谈天者,放志乎乾坤之表;作小说者,游心于风月之乡”的品味与情感的表达方式,在魏大中那儿根本不可能发生。日常生活的艰辛与清俭处世,贯穿魏大中一生。大概自大中幼时已注定了这样的命运,命中应有的“贫贱”,并没有因后来举业的成功而有太大的改变。所以有人说他“居官六年,家徒四壁”,堪称的论。

    魏大中考中进士后,历任行人司行人,工、礼、户、吏各科给事中,都给事中等职,与杨涟、左光斗、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并称“东林前六君子”。天启元年(1621年)疏奏杨镐等罪,又上两疏弹劾大学士沈(氵+寉),语侵魏忠贤和客氏。及其议“红丸案”,又力请诛方从哲、崔文升、李可灼,并建议追论郑国泰陷害东宫太子之罪。大中有《击逆珰疏》,弹劾魏忠贤,参劾与魏忠贤表里为奸的大学士魏广微。天启四年(1624年),魏广微指使亲信陈九畴弹劾魏大中,大中遂被贬三级外放。后于十月南返故里,不到半年,阉党又矫旨逮捕汪文言,刑逼汪文言诬陷魏大中收受杨镐等人贿金3000两。天启五年四月二十四日,魏大中蒙冤被捕。六月入北镇抚司监,惨遭酷刑,留有《临危遗书》,主要内容在嘱咐家人安贫、勤读、积德、患难相守。七月二十六日,与杨涟、左光斗同死于狱中。崇祯元年(1628年),魏忠贤倒台,曾任嘉善知县的谢应祥及地方父老乡亲陪魏学濂刺血上《痛陈家难疏》,诉说其父受冤狱、兄长学洢死孝之惨状。

    崇祯帝为魏大中平反昭雪的公告中,表彰了魏大中父子的忠孝节烈,魏大中被追赠为太常寺卿,谥“忠节”。崇祯元年十月廿九日颁发的由倪元璐(1594—1644年,天启二年进士)撰写的“制”文中,还强调了“洢、濂之义,生死同揆”。为纪念他们父子而建的魏家牌坊与祠堂,就位于嘉善县衙以东的丁宾祠与节孝祠之间(现已拆)。“忠孝千古事”,对魏家子孙来说,已形成一种“家风”。

    本文将以魏大中的举业与坐馆生活为例,重点论述在他考中进士前的人生历程,以及家族关系与姻亲友朋在科考层面的具体影响,呈现十六世纪晚期到十七世纪早期一个下层士人的生活世界及其社会网的形成。二、乡村生活与早期教育的建构

    魏家认定的始祖,是洪武年间已居于嘉兴府嘉兴县迁善乡三十五都北区东二岁圩的魏伴。魏伴是徐成三的女婿,而徐家直到洪武十九年都是驻守云南大理卫的军户,家中男性断嗣后,就以女婿补伍。因此,魏家就世隶军籍了。到宣德五年(1430年)新设嘉善县后,魏家属嘉善人。

    万历三年(1575年),魏大中出生于北距县城约三十五里相对偏僻的东二岁圩(今南早浜地方),已经属于迁北区管辖,区内重要的集市中心就是西塘镇。其他邻近便捷的,是西面的陶庄镇、东面的丁(家)栅镇以及北面吴江县的芦墟镇。与其他乡民一样,魏家人生活于这样相对低洼的水乡地区,只能凭借水路与舟船运输,拓展除了农业生产之外的生计活动,且通常去一个特定的中心地(市镇)进行交易,很少会奔赴数个商业中心地。魏家常去哪一个市镇,魏大中在他的《自谱》中并没有交代。

    魏大中属于嘉善魏氏成、显二公派,远在大理的魏氏后人则为真公派。魏成、魏显与魏真是同父兄弟,魏成这一支断嗣,魏显在嘉善传承有绪,是为大中的高祖。据说魏显“以农侠”,在乡问被称为“老长官”,是基层社会的管理者,以其威望能压制住乡间的“豪横”者。大中的曾祖是魏显的次子“隐斋公”,祖父是南川公魏祥,南川公育有四子,次子即为大中的父亲魏邦直,尊称继川府君,因大中进士及第入仕,而受到朝廷恩赠“都谏”的荣衔。魏邦直曾承担了其父“里徭”的职任,家境因而破落,基本到了田庐服物朝夕鬻尽的地步,家庭生计主要依赖大中母亲的纺织收益维持。在这样屋庐荡析的困窘状况下,魏大中即将降生人间。魏邦直的生活日常倒很洒脱,“陶陶自若”,每天出去与人下象棋。大中母亲薛氏、姐姐辛勤纺织,换取米盐与单衫,“彻冬胝龟指手”。所以大中后来说,母亲拮据支吾,“生人之趣都尽”。大中出生后,魏邦直才决心外出授徒,贴补家用。

    与普通乡民相比,大中的祖上显然在乡间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与经济能力,否则很难承担明代里甲制度要求下的徭役责任。到魏邦直时期,家境已然破落,与普通乡民无异,常赖妇女的纺织收益度日。从这个层面而论,魏家受益于晚明活跃的商品经济与商业网络,能换得必要的粮食、生活用品与手工再生产的原料。但这样的经济收益,仍是非常有限的。

    因经济能力与知识水平的局限,魏邦直所擇的坐馆地点,是万历四年(1576年)到距家三里的邬家村、万历七年(1579年)(但在魏大中的《自谱》中记作万历六年)至距家十五里的凌巷、万历十五年(1587年)到距家三里的短浜、万历十九年(1591年)再至凌巷,空间距离魏家的祖居地都很近,而所授生徒都谨严以礼。地方志中记录了世人对于邦直的高度评价,称他“少丧母,怀慕不置,事舅氏如事母,居家友爱,慈和终身,无疾言遽色”,乡间因而“化其德行,卒私谥‘康惠”。

    邦直最初至邬家村选择做童蒙之师时,全家伴随前往。到万历六年(1578年),全家跟随邦直到陶庄的凌巷坐馆。已经4岁的魏大中,在邦直身边已经受到了《孝经》、《大学》诸书教学的影响,也能“日渐成诵”了。万历八年(1580年),邦直正式教6岁的大中读书,大中记性很强,“偶语颇能捷应”,这大概让邦直引以为傲,且曾经让大中见客,以试大中的学力。

    大中后来回忆说,“七八岁时,每就枕,先都谏口授古忠孝节烈事一二条,睡醒即令占昨所诵书。”这对大中的影响应该是深远的。此外,读书之暇,大中会到忙于纺织的母亲那儿,为劳累背痛的母亲敲背。有时在散步之际,还会考虑“做官何所事事”的问题。

    8岁开始大中的读书过程较为顺利,魏邦直课读五帙并授。同时,邦直要求大中帮着教蒙童们诵习,又兼大中小楷颇工,也教他们学书法,因此大中被称作“小先生”。此际魏家的生活仍处在相当艰辛的境地,课读生活堪称谨严,但大中的聪明颖异在乡村中颇具声誉,很多有女儿的人家想招他为婿。魏邦直择亲的基本想法,是要女方能在大中读书攻举方面有所佐助,否则虽富不许。在上门提亲的人家中,魏邦直最后选中了钱惺寰的女儿,理由主要在惺寰是“庠士”。大概他认定出身读书人家的女儿,应当对大中的读书进学会有所助力。万历十四年(1586年),钱惺寰就馆于莲花泾的徐家(在县城以东18里地方,以种植莲藕出名),大中就跟随附学。不久钱氏病重,徐家主人死了,魏家当时请的塾师是吕云岩先生,大中附学,数月下来觉得“无益”。

    虽然在明清时代,很多家庭在攻读举业过程中,确实多有专治一经,重视家庭内部的经学授受,甚至父子相沿肆习一经以应科举的传统,但在大中晚年的回忆中,并未提及这方面的内容。

    万历十五年,魏邦直到迁北区赵巷荡的短浜坐馆,而族叔魏月台与孙竹亭拉了朋徒十余人,延请沈玉台先生为塾师,邦直带着大中前往附学,遭到势利的族叔的反对,最后是勉强入学。大中对族人反对他人学的解释是:“盖人情忮予之慧,憎予之儇,幸予之贫,夺予之便,谓可以终废业也。”不久,他们又唆使沈玉台辞退大中,大中问其故,沈说:“汝日偕某儇。”大中说既然是两人有儇诈(奸诈)行为,为何只辞其一人。魏邦直被迫绑着大中前来谢罪,甚至打到大中流血,沈玉台才允许大中卒业。当年秋天,大中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科考论题的写作,私自行文,不问何题,只要有所闻见,必能拈入成章。此时已迁馆就学至孙竹亭处,大中常见孙竹亭与君兴叔(魏邦杰)、沈师谈论少年时从王畿游学事,讲说王阳明与王艮两先生故事。

    孙竹亭他们所述的晚明文人交游等事,可能多为嘉靖年问王畿与罗洪先在平湖县城南面的南村书堆讲学时他们获得的见闻。毕竟两县相邻,信息获取不难。其中,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刚考中举人不久、24岁的丁家栅人丁宾,就在平湖天心精舍与他的老师王畿、王畿的学生陆光宅等8人订下“天心盟约”,这时的王畿已经在南方讲学近20年了。作为嘉善人的代表,丁宾得到了王畿对他资性敦茂、有志于古道、不肯以俗套埋没自己、能追求日新之益等语的高度评价。这些故事,对年少的大中应该产生过不少激励作用。表1:万历六年至万历十九年魏大中读书简历

    

    经历了上一年祖父魏祥过世的伤痛后,万历十六年(1588年)出现的大饥荒使魏家的生活陷入困境。钱家聚徒授业,大中参与了坐馆的工作,岳父钱惺寰的妹夫李全吾对大中帮衬甚多,并向当时的名流叶继美(万历十一年进士)引荐,大中的才学因而得到叶继美的高度称赏。可惜不久参加的县试中,大中很不顺利。九月份,叔父魏邦杰乡试落第返乡。魏邦直每天裹米一升,后又杂送鱼肉之类,作为学费,令大中跟随叔父学习举业。大中后来反思这段时间的学习进步较大,有赖叔父的教育:“说书,则叔父不躬说书,或四五更而弗当,常笑曰:汝初说已近吾,怪汝之颖而思弗沉耳。谓作文之益,不在作文,在阅文。每阅先正一文,辄闭不令阅,先以其题令口占一篇大意,弗善,则令更占,占数过而后阅文,又不令竞阅,或阅半而令续,或阅遑而令偶。于是规矩准绳转折浅深之妙大进。当意则歌互答,如对好友。不当,则长跪至丙夜呵切弗休。予文章之有根基,三冬之力也。”从这时开始,大中的举业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并为将来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三、坐馆与举业

    困扰魏家与大中少年时代生活的,主要仍在生计问题。在他们的生活世界中,纺织、教书以及可以确定的农业生产(主要是水稻种植),甚至非常简单的渔业收益——生活于低洼水乡的任何个体都可获取的水产,是他们日常衣食的基本支撑。每当魏邦直心神不安时,大中的三叔如川公就说:“兄箸总废耳,不如以其住基傍基者归我,我以其野田易兄。”魏氏兄弟的分家析产,到万历十七年(1589年)已垂二十年,族长对于魏家财产的分配问题一直不能让各方满意,但他曾劝大中三叔以田亩零余让归邦直,邦直承担三叔家的质贾问题,不过邦直往往是旦得之而夕售之,所得用以充当大中学费及粗食之费,让大中跟随金凤台先生习学举业。已至垂暮之年的魏邦直,其实已到了“无立锥之地”的窘境。而在塾中,大中的贫寒生活为他人所姗笑,而举业又不顺利。这令大中每忆及此,都有“痛恨欲死”的感喟。

    万历十八年(1590年)生活的记忆,大中用“贫甚”两字作了概括。邦直的塾师收入完全“不足以充衣食”,但极力支撑大中需要给予教师的礼物与酬金,这份微薄的礼金就是一般的塾师也看不上。当年发生的饥荒,终使魏家跌入了生活绝境,大中的学业几乎停废。不过叔父魏邦杰一直很关爱大中,向邦直称赞大中“不成则已,成必越众”,数度坚定邦直支持大中学业的决心。魏邦杰当时还与友人们在东塔读书论学(东塔位于县城北门外后来于崇祯十年始建的鹤湖书院,在柳洲亭的东北隅),也带着大中一起去。由于魏邦杰的帮助和魏邦直的努力,大中的举业学习得到了维续。次年,邦直到陶庄凌巷坐馆,而17岁的大中开始跟随当时的名师曹穗学习。

    曹氏是从松江干巷迁居嘉善的望族,曹穗之父曹鑰是一名岁贡生,曾任南安府学教授,曹穗在隆庆五年(1571年)入嘉兴府庠,也获得补廪膳生的资格,但两次乡试不第,就放弃举业,“专事性命之学”。在他指导的学生中,最出名的应当是魏大中。曹穗之子曹勳后来于崇祯元年考中进士,故后被奉入嘉善鹤湖书院中的五贤祠,与丁宾、袁黄、魏大中、钱士升并称“德尊望重”的乡宦。

    在地方而论,以孝义出名的曹穗,声望较著。大中夙仰曹穗作为人师能规行矩步,而曹穗对大中的文章极为赏识,甚至“视为相长之友”,对于大中的课业助力较大。对这一时期的学习,大中比较谦虚地表示“读书得稍成片段”。

    魏邦直的身体每况愈下。万历二十年(1592年)二月,18岁的魏大中在嘉兴府城寓所准备道试时回家看望邦直,已感寒疾的邦直仍在聚授生徒,对大中放弃考试回家照顾他的行动,表示了生气与失望。邦直用刀截出约五分许的玉簪,作为大中的试卷费,催促大中坐船回去。大中回到府城一直很不安,不久果然接到了邦直二月十五日在家中亡故的消息。邦直弥留之际曾表示不愿葬于祖茔地,大中最终因经济条件所限,另改葬地,没有完成父亲的遗愿。直到三十四年后的天启五年,也没有更葬。邦直故后,大中专心于蒙师之业,承担家庭生计的重担。可是未及弱冠的大中,并不受到年纪相仿的诸生徒的普遍尊重,大中安排的学习要求常遭他们的抵制。他们甚至在教馆附近的五圣神祠燃烛咒大中死,都被大中知晓。大中“从间户潜归于塾,俨然坐”,叱令为首的跪下,并问及他们在神祠的言行,“诸生徒相顾失魄”,从此再也不敢违抗大中的言行。大中的威信因而树立,即使大中不在塾中,“诸生徒之驯约在家,如其在塾也。”教学之余,大中偶而作些古文、诗歌,“俱弗专”。

    大中坐馆的基础,当然来自邦直的塾师经营及社会活动网络,也是他在地方上人际互动、塾师实践区域以及社会交往关系的重要呈现。而且從整个嘉善县域社会来说,在坐馆生活中,大中的活动契合贫寒士人的常态,相对中心度较高的县城,处于边缘性的位置。以大中为中心的社会网仍是比较低端的,当然也不可能独立于整个地方社会建构之外,总体上符合晚明社会文化、政治生活与士人追求的整体脉络。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大中仍在陶庄坐馆,授徒较多,岳父钱惺寰的妹夫李全吾恐因此影响大中的举业,就让大中到他那儿教他子婿及其他唐姓、张姓二三个学生。李全吾的浓情厚意让大中十分感动。这一时期,大中母亲已迁居至叔父魏邦杰家的披屋(侧楹)中。表2:万历十九年至四十四年魏大中处馆及读书简况

    

    到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大中所教的学生,就以张全吾拉来的张生为主,另有孙氏诸徒。偶然有一天,一个书商挟带江南四府考卷来乡问兜售,因走得急而遗落一帖,有五六篇,为大中所得。大中揣摩习学,以后作文,是所谓“气机触发,如决壅泉,搦管拈题,意兴淋漓,无所不有”,举业习学到了一个新境界。这年大中20岁,正处将要守丧期满除服的尴尬时节,还好因县试有未到的,在除服后得以一起参与补考。大中强调说,当时为免知县怀疑他冒籍,就更名“魏廷鲠”参试。主考的是知县章士雅(吴县人,进士),对大中的答卷相当称赏,说:“文当如此,如此。”最终大中补考的成绩排在第二,大中深以不能得首为憾。当时嘉善名士夏九鼎(璞斋,1573—1611年)看到大中的试卷,也是十分称赏,并推荐给高攀龙(1562—1626年,万历十七年进士)与吴志远(子往),不久大中以府试第一名、道试第四名的成绩得以补邑弟子员。当年十二月廿四日,大中在陶庄正式与钱氏完婚。大中并无能力置备新衣,“服御皆如常时”。两天后,母亲寄来了一件新油绿布道袍,三天后大中夫妇一起回家祭拜先祠,与母亲一起过年。

    《明史》说大中“自为诸生,读书砥行”,相当发奋。次年,大中继续在陶庄凌斗垣家坐馆。秋天感染的痢疾,差点送了大中的命。病愈后,大中学习科考文章,“大明快”。根据当时王雨圃为大中算命的说法,大中会在丁酉(万历二十五年)中乡科、次年考中进士,又指出大中自身的问题并建议道:“趋吉避凶的话,公也不听,仕途上宽人些已。”他认为即使大中考中了,命中还有“三十年贫贱”。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仍在凌家坐馆的大中,卷入了家族中田产的巨大冲突。族中的长支魏南郊是祖父魏祥的长兄,因无子,作为军籍的魏家就由其嗣子魏邦杰承继了28亩军田,“以供军需”。大中的堂兄、魏邦杰的三子某,对父兄十分不孝,鼓动族人聚讼要争夺这部分田产。大中“以一人挺持其间,刃攒于胸”,以死相抗,维护叔父家其实主要是年幼的堂弟廷荐的利益。此时大中的夫人在娘家,母亲想念媳妇,就临时居于城中新街的一个平房,两人住在一起,互相有个照顾。此时大中的长子学洢刚出生不久,由于大中参与了族中利益的纠纷,结果族人日集而噪于室,“老者言死,饥者言食,强者言殴言杀无休”,使大中一家无比困扰。还有人鼓动魏南郊:“我辈第恶之罘甚,何敢得罪叔公?”年老的南郊“颇为所愚”。大中仍然挺持无二意,告至府县,都判定大中的做法正确。大中保全了廷荐的合法权益,却得罪了大部分族人,从此与族人树怨。大中详细记述了族内家人间那种长久难以弥合的裂隙,直到其人生最后的天启五年整理《自谱》时,仍无法释怀。

    大中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更换坐馆至沈埙家,被补为增广生后,到二十六年(1598年),仍回到凌巷坐馆。这时的大中经济状况开始稍有改善,一年馆资已有十两,在母亲安排用度的六七两外,大中可以有余钱买书。这时的生活,让大中感到很多愉快。家庭和睦,“门无俗务”,小儿聪明乖巧,囊中有余钱。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又是大中专心举业习学的一年,他与赵归甫一起在西塘镇北著名的桐村书屋共事读书。桐村书屋旧称“桐村小隐”,原是正统年间著名文人周鼎的居所,周鼎博极经史,所教的学生中最有名者为吴江人史鉴。大中在这里应能感受到桐村书屋的荣光,沉浸于纯粹的举业学习中。夏天,德清人许孚远(敬庵)邀大中与其儿子一起读书,大中就在许家坐馆。为感念许孚远的厚谊,当年大中出生的长女就被取名为魏清。另外比较重要的事,是大中与山东邹县人周希孔(自淑)定交。到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大中仍在许家坐馆。春天,为了准备乡试,大中在皋亭山苦读,夏天改至西湖边的陈庄苦读,大概是为方便在杭州参加乡试,遗憾的是秋试未中。母亲薛氏病重后,全家仍搬回魏南郊宅西的小屋二楹中居住,十二月二十八日薛氏病殁。

    次年,大中选择到平湖陆家坐馆,家中所有事务与两个儿女的生活,全部交由夫人钱氏操持。钱氏居于魏家的日子是相当艰辛与凄苦的:“每昏则置二稚卧榻,而篝一灯先孺人柩前,独纺常至丙夜。”这种深夜在大中母亲灵柩前纺织不辍的举动,让魏家其他的女眷感到害怕,钱氏说:“我时思见我娘娘,何惧!”大中应该不属于那种迂陋的士人而对家人缺少怜惜与关爱,在其“自谱”偶或流露其情感的文字中,已表达出对母親、两个姐妹与妻子所怀的无尽心痛与内疚感。

    万历三十年(1602年),大中就馆于吴江陈氏与新开湖二金生合办的塾中,馆主的“不文”、所授生徒的“不韵”,在教学上不太费力,且馆地“荒僻”,大中没有了“门外之交”,能够有比较多的精力专力于举子业,对于先正时流的举业时文,“一一比勘,分雅分俗,分正分偏,分古分今”,认真研读,悉心揣摩。不过让大中感到难过的是岳父病重不治,岳家乏于财力,大中向夫人表示“吾将罄吾力任之”,要尽全力为岳父举办体面的丧事。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是29岁的魏大中在举业与社交方面颇为重要的一年。同乡前辈陈于王(1554—1615年,万历十四年进士,曾任福建按察使等职)邀请大中与他的两个儿子陈山毓(贲闻)、陈龙正(发交)一起学习举业。大中为母亲守丧服阕后,参加了遗才试,县试录为第四名(负责录取大中的是知县、安福人谢凤高);府试取为第一名,嘉兴知县郑振先负责这次考试录取。当时为了这个考试排名,“竞者日奔走名绅之门自鬻,名绅亦复假文字以收门生”,存在着各种请托疏通等弊端,当然也是地方科考中的习见现象。大中对此看不惯,但对郑振先的赏拔之恩,一直心存感激。大中道试录科,当年的乡试依然落第。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魏大中仍在陈家坐馆。有两件事在其记忆中比较重要:一是在陈家他第一次见到了高攀龙;二是清理多年塾师收益,“微有赢者”,有赖夫人钱氏“刻苦自将”抚养儿女,生活异常艰辛。也因为经济上有赢余,大中得以买田十数亩,家中开始有了较多的储蓄。大中认为,这是夫人“俭德所致也”。

    排比魏大中弱冠前后的坐馆生涯及其举业表现,可以更好地理解一个乡村贫寒士人的奋斗历程。其间,魏大中已结交了很多同学与师长,像官宦家庭的陈山毓、陈龙正兄弟,出身地方名族的曹穗,东林领袖高攀龙(魏大中给高氏的信中经常称“高老师”)等,为以后社会交往与仕途的拓展甚至姻亲的选择,并迈入比较高端的社会网,整合进县域社会的主流体系中,奠定了重要基础。四、城居生活的开始与社交网络的扩大

    在晚明,士人生活中对于山水审美与乡居文化的感知与评述,似乎造成了所谓有学问的士君子更加偏喜乡村生活的感觉,但大量事例表明,晚明乡村地主与绅士城居化的态势更具有普遍性,当然动因各有不同。城、乡观念十分淡漠的魏大中选择城居,并无相当的经济基础,也不真正是为拓展社交网,在财力比较拮据的情境下,仍想尽办法执意僦居县城,主要为了消解乡居生活中的不快。这些不快乐,基本由魏家族人之间关系不睦所致。“戚闾雀鼠之争,骨肉之衅”,在魏邦直时代已时常发生。作为亲属组织的宗族,对魏大中乡村生活的影响当然不应忽视,但在大中家庭而言,勉强维系的这种关系,其实是比较松散而淡漠的,甚至连最普通的宗亲扶助组织这类特殊意义,在大中那儿都不能被深切地感知到。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大中选择在夏瞻明家坐馆。大中思考着如何脱离乡居不怿的生活。大中在城内县学北面偶然发现一处地方,北向而临水,售价是数十两。大中想办法筹借到一半的购房款,又耗光了所有的积蓄,买了下来。但后来因钱氏的疽病(实际上可能是痰症)以及长子学”洢到学馆上学途中堕桥骨折的医疗费难支,居住不到一年就被迫转手他人了。大中再度寻找的新居,是租于夏瞻明宅旁的小屋。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大中仍与陈山毓、陈龙正兄弟一起,在南城沈园读书。很可惜,当年的乡试,大中仍未如愿。次年,在嘉兴县的高家坐馆,高家的高翼光、高昴光(道淳)与高轸光兄弟随大中读书(高家兄弟及其子孙后来在科考与仕途上多有成就)。而且高家明确表示明年仍请大中坐馆,但大中不想再约而推辞了。这一阶段,大中仍在尝试写诗,尽情抛撇匠意,直抒胸意,所得不过数首,但“意思开发矣”。次年,大中来到与松江府接壤的枫泾镇坐馆,秋天迁馆于县城南的瓶山。这样更换坐馆地点的原因,或许与当年夏季爆发的特大水灾相关,大中特别强调说,因为这次大水,家中积蓄的粮食全被洪水淹没了。由于此次大灾的影响较大,远在南京为官的嘉善人丁宾(1542—1632,隆庆五年进士)给官场上的朋友写信,也道及此次大洪水对民生的打击,并说“衷心恻然,不遑安处。”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魏大中与朱士翘一起在西塘镇祥符荡边的荻秋庵读书。对嘉善人而言,这是一个相对偏僻却很重要的乡居交往空间。荻秋是吴志远(字子往,号蘧庵,万历十六年举人)的居所,与高攀龙的“水居”、归子慕的“陶庵”,并称于世,都是他们往来谈道的重要场所。而吴志远是在王畿之后,振兴明末理学的重要代表。

    很快,为了准备乡试,当年六月大中就去了杭州。整个八月的乡试过程虽因大雨而备尝困顿之苦,但大中自我感觉尚好,所以出场后,他兴奋地与学洢说:“当是第二卷文字。”果然,大中考中了浙江乡试这一科的第22名,因而有了进京会试的机会,年底即北上进京,并改称本名大中,不再用廷鲠这个名字。大中中举之事在乡间当然是轰动的。家人为此特别给他“易新衣冠”,以贫俭为常的大中,竟然“怒而毁之”。

    不过,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春天的会试大中并未如愿,返乡后就在县城北面某地读书。非常重要的是,夏天他在秀水县人徐必达(1562—1645年,字德夫,号玄丈)园中,与顾宪成(1550—1612年,字叔时,号泾阳)、高攀龙、薛敷教(1554—1610年,字以身,号玄台,薛应旃的孙子)相会。在这样的过程中,大中与当时的名士有了更多的交流互动,有跻身晚明一流士人生活圈的愿望和行动。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大中在其《自谱》中,记得非常简单,除了为谋生在夏述明家坐馆外,仅记了这样一句话:“是岁,执弟子礼于高先生。”有意思的是,夏述明的儿子夏缮(字季修,号侣庞)后来成了大中的得意弟子,沉溺经史,倜傥负奇,天启四年举孝廉,与入籍嘉善读书的松江名士夏允彝(1596—1645年,崇祯十年进士)交情极深,两人同姓而“不通谱牒”;在究心于实学为现实服务的努力中,夏缮与陈龙正、周丕显两人交往较多。

    大中正式拜高攀龍为师后,常以“高老师”称呼高攀龙。高家与无锡的很多科考成功者如顾宪成、顾允成、安希范、陈幼学等一样,是以《尚书》为本经。而且顾宪成的教塾区域覆盖苏州、嘉兴等府,嘉善的夏九鼎,就是顾的学生,并于万历二十年考中进士,专攻当然也是《尚书》。或许可因而推知,既然大中以高攀龙为师,科举专经应以《尚书》为主。万历四十年(1612年),大中受邀到高家坐馆。学洢补上了县学生员。为了下一年会试,大中与吴志远结伴北上,寓居于北京的香河北寺。不过这一次会试,大中又未中第。但他仍不放弃,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他在县城内的慈云寺读书。对此时的举业习学,大中只说“时有解”。历史悠久的慈云寺虽处城内,但四面环水,平时环境比较清幽,适宜大中在这里潜心读书。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已经40岁的大中仍赁居夏家的房子。在大中的生活中,很少能让人得见其休闲逸趣之类的思想和表现。但对于这个租居的空间,大中却有比较细心的安排,令人颇感意趣:

    所居前列十余楹,东枕小桥,即咿儿伤足处;面溪,溪边无容足之地,虚一廊以通行。循桥而西数十武,于列楹中启一径,以通予居。径窄,行不可以并。又中凿一沟,以通簷溜。循径而入为三楹,则予居也。西一楹以对客,簷卑,俯而后可入。外廊割三之一以予西邻。其庭,则南、西邻溷秽杂置,篱落纵横如鱼簖。复迤而东南,并不能以三之一,东二楹环堵,高称簷。东一楹为厨,屋势倾而东。主人于厨下斜设一木以支,家人出入其下,日数十俯。中楹之前为卧室,后截以置织具。西楹之后以通行,后更有三楹,高深广俱不能以丈。西以祠先主,中储书,东储柴而已。诸廉绳皆百年而上,黑脆垂垂。又址下而外崇,遇雨则上漏外涨,即晴霁亦湿以为常。己酉而后,又于径之东侧,赁一楹以居老仆。

    大中一家的生活空间促狭而有序,颇具螺蛳壳中做道场的意味。滨河的边廊、狭隘的居室、倾斜低矮的厨房以及更小的书屋、柴房、祖宗牌位置放并容的小屋等空间,雨天屋漏甚至晴天也潮湿为常的感受,构成了大中家居生活的常态。

    对于如此简陋的居所,大中写有“吾无四壁赁人住,晦明风雨杂云雾”、“四壁笑人羞欲死”等句以自遣,又说“借得茅簷住,低低不扫除”,由于地卑而屋漏,“春涨欲通鱼”、“雨后添鲜苔”这样的感受,也习以为常。后来他的两个儿子学洢、学濂写有家居囿地的遣怀之作,努力表现出一种比较淡然而轻松的心情。学濂在崇祯十六年(1643年)考中进士,家居环境也未得到大的改善,常有“室无供具同书借,瓶有余粮当酒提”的自嘲,也习惯了这种“过槛不匡时打脚,遇檐还习昨低头”的陋室生活。大中为他读书的小空间命名为“藏密斋”,此前他所拜的老师曹穗,相信曾到访过这里,指导大中的学业。直到大中在天启五年被捕,两人的师生之谊从未受到影响。曹穗的后人曹庭栋在乾隆年间就赋诗说“应是退藏藏不得,十年讲席有心传”。

    魏家所临东西向比较开阔的水域,就在县学北面至熙宁门(北城门)之间,俗称魏家漾,水上交通便利,大概因有魏家(或者是魏塘得名的魏氏大族)的聚居而得名,属于城内经济产业活跃且较为富庶的区域。

    在家居空间相对安定的情势下,大中可以招收数名生徒,租了三堂兄廷相(卿云)的房子,以安排生徒并展开教学工作。即使生病,大中仍勤力于课徒,一刻也不放松。大中回忆此时家庭经济的紧张,举了次子学濂没有裤子穿的例子,当时从市肆赊夏布来做,价值不过四分。店家每次来要钱都是“窘中不能应”。当年四月四日,三子学洙的出生更加重了大中的负担。当然,大中在《自谱》中从未提及他这个举人北上科考,每一次来回究竟要花费多少,但频繁提及的坐馆,表明大中经济上的紧张与日常生活的压力。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戴玄趾(万历三十七年乡试录取大中的房师)在文安县上任为官,写信说家人赴任过浙,要带大中一起,与他的两个儿子相伴北上。大中很高兴,可以早些起程应考,故辞退教授生徒的工作,但在动身前,大中为学洢完婚,并给学濂与陈山毓的女儿订下婚约。北上之途并不顺遂,戴的两个儿子并不真愿与大中同行,与他们相伴的李生,“日酒食声色相谑浪,交相怪也”。大中的心情很不愉快,不过为了这次北上,大中新买了一个仆人相伴,后者沉溺于赌博,又好酒,对大中比较怠慢,有时常常过了中午,大中还不能吃上饭。大中当时写了“孤身万里、垂死空山”八字,观以自持。这时候的大中心情虽然较差,但他自认在文学上的造诣到了一个新境,“自觉潇洒夷鬯”。后来听说吴志远已经入都,大中索性就离开了文安,赶往北京。

    万历四十四年,是42岁的魏大中最后一次会试。大中回忆了这次考试的感受:“场间文思蹇澁,有曳白之虑。入场日,遂全不掏思,引笔直寫,自谓免于曳白而已。而汩汩而就,灯下补稿,颇觉生动,乃人情以平日之蹇漩少之,即予亦自少也。”不过,“橐中金尽”,考试后钱很快花完,所携仆人也合不来,南归至山东东阿不久,他听到消息自己考中了第209名,房师是商周祚(等轩),马上回京准备殿试,结果获选为第三甲第13名,赐同进士出身,得以到大理寺观政实习。科考的成功似乎晚了一些,初入仕途的大中又很不合时宜,在六月选行人司行人时,觉得有所不满,就于众前否否,结果众人摇首吐舌而去,已开始遭“时人之忌”了。

    大中“不随地,亦不随时”的品性,伴随此后其为时有限的仕途生涯,令人感慨。五、余论

    个体利益的追求,当然应该兼顾家庭、家族甚至社区生活的利益,但个体发展的成功,无疑为群体地位的抬升与获得较好的声望,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时是具有转折性的。

    追踪魏家的生活史,可以发现从魏大中父亲魏邦直时代开始,长期的贫困、生活的低收入,限制了他们的社会拓展,使他们囿于极为平凡的乡村塾师生涯与基本无望的科考努力。但魏邦直的社会网在坐馆时期已慢慢向周边世界扩展,纳入了很多较魏家经济与文化较好的人群或家庭。魏邦直与魏大中常年于乡村与市镇的往返活动中,逐步扩大了他们的活动空间与社交视野。魏邦直故后,尚未弱冠的魏大中就担负起家庭经济支持的重任,接续父辈塾师的工作,以其聪慧与坚忍使魏家的经济生活尽力摆脱紧张的边缘。但很快母亲弃世,使魏大中长期沉浸于无力很好安排父母下葬以及后来不能合葬的内疚与苦痛之中。毕竟魏大中年幼的儿女需要尽力抚育,为节约开支而一直借住叔父宅第披屋这样的居所。魏大中在外奔忙于塾师的工作,妻子在家中婆婆灵柩前常燃灯夜织。对魏家这样“酷贫”的生活境况,魏大中虽然是“意豁如也”,但仍逼使他要寻找新的出路。坚持科考之途,必然要耗费不少财力,这成了大中心头的重压。有意思的是,大中的同学好友陈龙正说,大中在功名斡济之暇,也玩禅理,也学古文辞,也作诗歌,也善书行楷,但于“花柳、酣宴、骄奢、淫佚之事”一生从未涉足。龙正表示,像这样有骨气的,堪称“巨擘”。

    在乡野生活中苦熬成长的魏大中,以其个体的能动性,终以科考的成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也为魏家赢得了荣誉与社会地位。这样的成功事例在地方社会当然并不是鲜见的,但对无数生活于乡野的像魏大中这样的个体,毕竟还是少数。科举成功的渴望笼罩了那个时代士人的生活世界,与乡村相比,城市生活中成功的机会显然要多得多。这当然可以魏大中生活时代及其前后科举成功的人物的出身比较,得到较为清楚的认知。不能否认,社会关系对魏大中的社会成长与科举成功是有积极意义的,而且,对大中影响较大的仍在那些“强连带”的社会网关系,像他与高攀龙、陈龙正、钱士升等人为中心的交往,即属此类,心理上的一致性也比较重要。

    虽然万历四十四年大中终于得愿考中进士,但这一科会试过程出现的舞弊问题,即会榜遭人涂抹、原列榜首的吴江人沈同和被同乡举报、沈的文章与会试第六名的同乡赵鸣阳雷同等,对情绪平静的大中触动不小。不过对嘉善地方士人而言,引以为傲的是与他同一科考上的,出身望族的钱士升及其堂叔钱继登,一直居于嘉善县城内,拥有较好的文化资本及广泛的社会网,科考排名远高于魏大中,钱士升则是这一科的状元。

    无论怎样,魏大中的社会发展确实是受到了家族与亲友亲疏关系的影响,如费孝通所论的“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大中一家基本处在比较“疏”的关系层面,宗族的日常关系堪称很弱,族人之间的提携其实是有限的。当然,社会地位的抬升为亲缘圈的扩大建立了重要基础,两者存在着的交互建构的功能,在大中科考成功后,显得明晰起来。

    自魏大中的成功后,魏氏子孙的生活本来不必再像魏邦直、魏大中父子早期的奋斗那般艰辛。然而大中身居官场要津多年,“一夫之亩不盈”,仍是“藜藿之羹常匮”,堪称一贫如洗。大中对其自身攀升社会上层的艰难,有着极为深刻的体会,更觉得有责任安排好其子孙的生活与仕途追求。既然他已经进入向上攀升的成功阶梯,又获益于这样的晋升体制,就需要考虑确认合适的交往关系,为子孙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基础,以便让他们更好地适应竞争惨烈的明末社会。在嘉善生活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大中“一意杜门谢客”,但所阅邸报中得到的消息有“汹汹”之势,并不因他已罢归而有所缓和,这种来自政治上的威压,竞让他“不敢宁居”。仓促之下,在天启五年四月安排魏学濂(崇祯十六年进士)迎取陈山毓的女儿为妻,当月二十四日大中就被捕了。嘉善士民为此号恸者约有万人之众(《明史》中则言“乡人闻大中逮去,号泣送者数千人”)。在他的囚车经过苏州时,周顺昌(1584—1626年,号蓼洲,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出来见他,“盘桓舟中者积日夜”,周顺昌的小女儿已与大中长孙允柟缔婚。高攀龙先是假道于吴江平望镇之南见他,顺着大运河经过无锡,又送到高桥之北,两人还留下了《高桥别语》这样的纪录。陈龙正(崇祯七年进士)不避嫌疑,一直伴送魏大中到无锡,正逢五月五日端午节,龙正携蒲觞登舟相饯,两人居然“欢笑竟日”。次日大中专门派次子学濂到周顺昌家行纳采礼。除了长子学洢扮成童仆相随北上外,其他人与大中的会面,成了最后的诀别。

    魏大中的社会发展最终具有了核心性,拥有了被人感知的“派系”、“社会圈”的意味,也就是说他介入的社会网已具备社交关系的组织化,后来被目为“东林前六君子”这个群体之一。这种带有政治认同、社会認同甚至文化认同的意识,让魏大中跃身成为明末极具耀眼感的代表人物,也被地方社会广泛颂扬。魏大中具有陈龙正笔下的所谓吸风食柏之心、冷铁严霜之质,或者如大中给周顺昌的信中所言,在政治最黑暗无望的时候必须担当“天下士”的角色,为了国家,为了“君父”,绝不受一点世之淄垢,有极强的道德自觉与自律。只是没有想到,魏大中秉持的“忠”、“节”在天启年间很快给他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他也只能坦然承受。他绝不会如时人所谓的“趋吉避凶”,性格不太“宽人”。所以张溥(1602—1641年,崇祯四年进士)称他“身当患难,志在澄清,排击大奸,趋死不顾”。这都应该是父亲魏邦直在大中七八岁时,每天睡前都会给他讲授古代忠孝节烈的故事,已深入其血脉与精神世界的影响结果。

    [作者冯贤亮(1971年—),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200433]

    [收稿日期:2020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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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