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对策研究 |
范文 | 葛万生 摘 要: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间金融,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满意度有所提高。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对推动民间金融发展、完善民间金融秩序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民间金融市场宽松,现有的金融体系辐射范围不广,需要民间金融的有力支持,因此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潜力很大。分析了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情况,以期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农村现状的民间金融体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对策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0-0147-02 ? ? ? ?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 ? ? ? ?文献标志码:A 1 ?新时期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 1.1 ?民间金融的特征与表现 (1)农村民间金融是依托基层亲缘、血缘关系的内生性、地域性而建立起來的短暂金融形式,由农村经济演变而来。以私人借贷、企业借贷、合会、集资、地下钱庄等形式为主,具有多样性,有“一对一”金融活动,也有“分散型”金融活动和“一对多”的集中型民间金融活动。 (2)目前,我国农户借贷的主要来源有两方面。一是正规金融中的信用社,占借款总额的36%左右;二是非正规金融中的亲友、乡邻、朋友借款,占借贷总额的54%左右。非正规金融是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以营利性为目的直接融资活动,处于正规金融体制之外,由非法定民间金融部门运营、不被政府法定制度保护和规制的间接融资,例如民间借贷、合会、私人钱庄等。 1.2 ?民间金融优劣性分析 (1)缺乏市场稳定性,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民间金融是国家政府建立正式金融制度的重要方式,是农村民间金融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对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因为时间变化、金融交易范围扩大、抵押物缺乏等,民间金融机构运行机制更加严格,风险控制力度不断加大,导致基层农村金融交易成本增加,贷款的成功率和稳定性不高,融资渠道单一,制约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1]。 (2)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体系并存。随着国家加强规范农村金融秩序和大力防范金融风险,在巨大的农村资金需求下,正规金融供给已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需求,而民间金融填补了国家金融机构服务的空白,在资金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农村民间金融有助于调节资金余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非正规金融受血缘、亲缘关系的约束,相关业务活动只能针对邻里、亲戚、朋友等特定的范围展开,特定的客户群因无法摆脱区域化特征,限制了非正规金融市场发展,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安定和经济安全问题。 (4)与正规金融相比,非正规金融更加灵活、快捷,无审批和押、担保等烦琐的程序。但非正规金融机构缺少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稽核制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债权人利益受侵害的例子较多。 2 ?农村民间金融发展遇到的问题 2.1 ?农村市场参与度较低,借贷环境与借贷行为不规范 (1)大型金融经营主体位于城市,农村地区经营网点少,信贷投放指标不足。新生村镇银行总体实力不强,村镇银行不良率和不良贷款得不到有效控制,生存空间有限,经营困难,农民认可度较低。 (2)缺少正规借贷环境,缺乏借贷信用。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不健全,政策引导不足,贴息、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不完善,农村居民抵押、质押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基层农村借贷多数采用“口头约定”或借条的方式。一旦借方资金链断裂,偿还能力受限,会引发经济法律纠纷和区域化金融危机,给借款人带来经济损失,扰乱农村金融秩序。 2.2 ?缺乏对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由于市场和道德风险的双重不确定性,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无法完全掌握债权人的实际情况,金融统计信息跟踪不到位,民间借贷经营监管受到影响,导致大量资金流出。因涉及的当事人多、资金总量大、交易关系复杂,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容易发生不当追讨贷款的行为,降低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3 ?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对策 3.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1)严格监管,防范风险。低门槛激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展。吸纳和运用民间资本,鼓励农村私人闲散资本入股。出台减税、免税政策,采取联合、入股等方式成立合作式的民间金融组织,有效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求失衡问题。 (2)通过贷款贴息、建立风险补偿金、完善保险分担机制和扩大支农再贷款,建立政策性风险分担基金。简化支农金融机构申请与审批减免税收程序,提高金融机构办理涉农业务的积极性。降低金融机构发展农村业务的风险,提高其服务农村经济体的动力。开展涉农业务,向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释放低成本流动资金,建立和完善金融支农政策服务体系。 3.2 ?加快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1)建立多层次金融机构。设立政策性金融服务机构,开发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三农”的特色信贷业务品种,为放贷能力强、运营良好的机构提供再贷款、再担保、再保险服务,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生产经营活动。扩大抵押物范围,完成确权工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机制,使农户有资产可抵押,加快农户资产流转,推动农村金融改革。 (2)积极发展民间金融等借贷形式。加大农村贷款力度,增加涉农贷款余额,获得农村金融市场份额。例如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可有效解决现有农村地区正规银行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使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完善,进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3)完善配套金融基础设施与服务。建立各辖属县、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和智慧金融体系,加大卡类产品开发力度,广泛布局和发展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提供移动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居民的转账、支付、存取款需求,便利农户享受金融服务,解决农村网点成本高和地域限制等问题。 3.3 ?加强法制建设,确保民间金融规范化管理 (1)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的市场主体与形式。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法规,解决财务问题与纠纷事件。坚决打击暴力贷款,保护农民利益,维护贷款人、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2)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严格限制和杜绝不正常的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不公平和容易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为使担保机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可以建立小型贷款担保体系,使更多农民和企业利用小额信贷业务进行生产经营,确保金融市场安定。 4 ?结束语 农村民间金融是解决农村经济主体问题的一种资金形式,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监管制度,可以使民间金融由最初的消费性转变为投资性,解决农村经济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成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契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义献: [1]刘永奇.农村民间借贷行为对金融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6,32(11):51-5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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