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精准扶贫需慎防三大风险 |
范文 | 王建康 胡炘 当前,全国上下正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牵涉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增强风险意识,确保精准扶贫脱贫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要防范脱贫时间节点层层提前带来的短期效应风险。中央为全面脱贫画下2020年的时间节点,在此期间,不脱贫的县区党政主官不能调离,到期未完成脱贫任务的地区党政官员更面临着“摘帽”负责的压力。压力层层传导下,各地为了确保脱贫目标按时实现,纷纷为辖区基层单位设置了更加提前的时间节点。我们调查了解到,有些镇的脱贫时间点设为2016年年底。 事实上,农村发展产业和贫困户培育收入来源都需要一定时间。在推进扶贫脱贫的过程中,要谨防一些地区把资源过度集聚到“短平快”项目,而那些对于地区长远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作用的“长周期”项目乏人问津的风险。建议在省级层面上对各地设立的脱贫时间节点做必要的管控,防止出现大量“抢跑”现象。 二要防范产业脱贫主体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能力不足风险。产业扶贫是真正为贫困户带来持续收入来源的扶贫方式。调查发现,为了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各地大都采用了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策略。实践中,扶贫到户资金、产业扶贫资金,以及以贫困户名义贷款获得的扶贫资金,常常以股金形式参与企业运营的产业项目。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合作社解决了融资困难,贫困户获得了持续可以分红的股金,是一个多赢的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合作社及产业项目的选择要非常慎重。一方面,一些企业/合作社由于参与扶贫项目实现了超常规的规模快速扩张,可能出现自身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及资金运作能力不能适应快速扩张的需要,出现经营管理风险。另一方面,一些实力不足甚至动机不纯的经营主体可能借机圈钱,中途跑路,出现“败德风险”。 针对这些风险,建议加强对参与扶贫项目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的审查,推出符合各地实际的准入标准,有效降低风险;还要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运营主体的监管、抵押、担保,有效管控风险;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完善产业扶贫项目保险制度,有效分散风险。 三要防范替民作主损害贫困户自主权的组织动员风险。精准扶贫是一项得到国内外广泛认可的民生工程,更是能为贫困户带来实际利益的德政工程。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脱贫方式和产业项目选择等方面,可能出现基层干部和贫困户认识不一致的矛盾。除了传统的思想动员和宣传引导,建议各地在推动精准扶贫过程中,认真借鉴世界银行相关经验,运用参与式扶贫理念和社区主导型发展模式,更多地把决策权、项目管理权、监督权赋予农户,特别是注意倾听贫困户的意见,发挥贫困户的作用。 王建康:陜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胡炘: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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