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论康德哲学中的直观概念 |
范文 |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纯粹理性批判》的文本分析,对康德的直观概念进行了梳理,阐明感性形式与先验形式之间存在的割裂,以及物自体设定的多余,指出了康德所构建的主体性哲学和奠基于主体直观之上的意义世界。 【关键词】 康德哲学;直观;感性;物自体 近代西方哲学,随着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说法的提出,直观在哲学中逐渐成了被关注的焦点。斯宾诺莎认为直观的知识高于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是纯粹从事物的本质来考察事物,或者纯粹从对于它的最近因的认识而得来的知识,斯宾诺莎的直观说法与其泛神论思想是一致的,有点类似于后来康德所说的“理智直观”。吸收前人的直观观念,并利用直观推进认识论研究的是康德,康德关于直观的思考也为后来的哲学家所重视,开启了现代哲学的各式各样的直观学说。因此,康德的直观观念值得去仔细梳理。在康德哲学中,直观是连接主体和客体的最初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它包含了对象的杂多表像,同时也包含了主体的先验形式。通过对直观一步步的设定和分析,康德建构了他的主体性哲学,同时也构造出一个奠基于主体直观之上的意义世界。 一、直观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地位 康德说:“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以经验开始”,但是,经验是不确定的,不能证明类似于诸如数学、物理学之所以成为“真正的和客观的科学”的原因。由此可知,康德分辨了经验知识与纯粹知识。但是,康德并不是完全把二者截然分开来讨论知识的可能性,而是选择了连接二者的事物来进行他的整个纯粹理性的分析。什么是连接经验与先天知识的东西?在康德看来,就是直观。因为,直观即是客体对主体的刺激,又是主体接受客体的反应,康德说:“一切思维,无论它是直截了当(直接地),还是转弯抹角地(间接地),都必须借助于某些标志最终与直观、从而在我们这里与感性发生关系,因为对象不能被以别的方式给予我们。”[1]因此,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对知识的思考,可以说开始于对直观(intuition/Anschauung)的界定。康德认为:“无论一种知识以什么方式以及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它与对象直接发生关系所凭借的以及一切思维当作手段所追求的,就是直观。”这一句话虽然简短,但几乎把《纯粹理性批判》的整个内容都包含在里面了,康德不仅在此区分了主客二元,同时把《纯粹理性批判》的几个关键词都带了出来:直观、思维以及知识等。重要的是,康德把直观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因为康德所说的对象即是客体,也就是“物自体”,我们的认识无法触及这样的存在者,《纯粹理性批判》只能对物自体存而不论,所以,主体与物自体发生关系的唯一表现就只能是“直观”。因此,直观在康德《纯批》中可以说就是知识最初的来源,是“一切思维当作手段所追求的”事物。因此,支持整个《纯粹理性批判》垫脚石就是“直观”。 不过,这里也要指出,康德的直观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观念,它既然处于主客之间,就应该具有主客二元打下的烙印。事实正是如此,康德对直观做了细致的界定,直观包含两种东西,感觉与形式。康德说:“我把一切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于感觉的东西的表象称为纯粹的(在先验的意义上)。据此,一般感性直观的纯形式将在心灵中先天地找到,显像的一切杂多将以这种形式在某些关系中被直观。感性的这种纯形式自身也叫做纯直观。”感觉属于经验的;形式属于先验的。可见,康德不仅赋予了直观重要的认识论地位,同时也赋予了丰富的内涵,从而成为能够承担起认识论支撑点的功能。 二、纯直观:先验感性形式 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直观虽然是知识的第一步,但是却带有明显的二元论意味,而且康德关于直观的分析也倾向于对直观中的形式——主体先验感性形式的分析。康德为什么要这样呢?把分析的天平倾向先验?我们仔细阅读《纯粹理性批判》,是不难看出来原因的。康德说:“在显像中,我把与感觉相应的东西称为显像的质料,而把使得显像的杂多能够在某些关系中得到整理的东西称为显像的形式”。分析这句话可知,康德认为直观首先是一种“杂多的表象”,“杂多表象”是感觉捕获的来自客体的信息,因此“杂多”应该是直观的原始状态,直观的任务是接受被给予的感性杂多。但是,如果没有形式或者说“纯直观”,感受到的只能是一堆杂多的显像,毫无秩序可言,更无法形成任何知识。经验性的杂多直观只是被给予,它与对象有关,但是我们无法从对象的角度进行分析,我们只能全盘接受。而先验形式不仅具有“整理”的作用,同时它属于主体,因此是在分析所及的范围之内。所以,康德对“先验形式”给予了极大的注意。康德这种做法,表现出康德对经验主义,特别是对休谟所谓“一束知觉”说法的超越。因为经验主义不可知论导致的后果是,没有确定性的知识,只是一些习惯的集合而已;而在康德这里,虽然设定了不可知的“物自体”,但确定性的知识至少由于纯直观和思维而变得可能。 对于先天感性形式,也就是“纯直观”的分析,康德称之为“先验感性论”。康德的“先验感性论”其实就是把空间与时间内在化、主体化,并把二者化为处理杂多表像的形式。康德提出了“内感官”和“外感官”之说:“借助于外感官(我们心灵中的一种属性),我们把对象表像为外在于我们的,他们全都在空间之中。在空间中,它们的形状、大小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得到规定,或者是可规定的。借助于内感官,心灵直观自己本身或者其内在狀态;虽然内感官并不提供关于灵魂自身作为一个客体的任何直观,但毕竟有一种确定的形式,唯有在这形式下灵魂内部状态的直观才有可能,以至于一切属于内部规定的东西都在时间的关系中被表象出来。” 因此,从感官的角度来说,空间是外感官的形式,并把直观的杂多表现为外在于我们的事物。康德说:“借助于外感官(我们心灵的一种属性),我们把对象表现为外在于我们的,它们全都在空间之中。”由此,康德否认空间是一种经验性事物,相反,经验性的空间事物只有通过内在的空间形式整理才得以可能。时间则是内感官的形式,是一种内直观。在康德看来:“时间是作为一切直观之基础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表象。”另外,时间又是“直观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内部状态的形式”。但是时间跟空间一样,也仅仅是一种观念性的存在,而不是实在性的存在。另外,它与人这样的存在者有密切关系,康德说:“如果人们抽掉感性直观的主观条件,时间就根本什么也不是”。在西方哲学的传统观念里,时间观有“内在时间观”和“外在时间观”之别,古希腊的时间观更多的是以后者为理论出发点,时间被视作具有绝对实在性(Die absolute Realitaet),因而排除在形而上学之外。在传统哲学看来:时间是一种独立于我们的超验存在,有时成为构成了物自身的条件,有时又构成了事物的属性而依附于事物。西方形而上学的鼻祖柏拉图明确地把时间排除在形而上学之外,直到康德批判形而上学,开启了内在时间观,把时间作为主体的一种主观先验形式,打破了这种“绝对实在性”的说法。 康德总结说:“如果把空间和时间视为就其可能性而言必然能在事物自身找到的性状,而且考虑人们在这种情况下将陷入的荒唐性,即两个无限的事物,不是实体,也不是某种现实地依存于实体的东西,尽管如此却必须是实存的东西,甚至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必要条件,即便所有实存的事物都被取消,它们依然留存,那么,人们就不能责怪善良的贝克莱把物体降为纯然的幻相了。”可以说,康德从起先验哲学的反面说明了为什么要空间与时间内在化为直观的形式的原因。因此,不管是空间还是时间,都是主体直观的形式,通过这两种主观形式,直观不仅表现了对象,同时也表现了人自身的感性状态。 由此,康德通过对“纯直观 ”的分析,给出了我们的知识世界的可能性,再继之以知性和概念思维,一个完整的可能的知识世界便告完成。所以,康德说:“首先是直观,对象通过直观被给与,但只是作为显像;其次是概念,一个与该直观相应的对象通过概念被思维”。 三、康德直观概念留置的空间及后人的突破 康德从分析直观出发,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回答了他在《纯粹理性批判》给自己提出的问题:“知识何以可能?”不过,在讨论“先验感性论”结束的时候,康德却笔锋一转,把“先验感性形式”界定为“派生的直观”,从而引出了“源始的直观”这一概念。康德说:“我们也没有必要把空间和时间中的直观方式限制在人的感性上,很可能所有有限的思维存在物在这方面都肯定必然地与人一致(尽管我们无法判断这一点),所以它毕竟并不由于这种普遍有效性而不再是感性,这恰恰是因为它是派生的(intuitus derivatitivus[派生的直观])”,而不是源始的(intuitus originarius)[源始的直观]),从而不是理智直观;根据上述理由,作为理智直观它看来只属于元始存在者(Urwesen),而绝对不属于一个无论就其存在来说还是就其直观(在与被给与的客体的关系中规定其存在的直观)来说都不是独立的存在者”。简单说来,“源始直观”大约等于“物自体”的“自我直观”,因此“源始直观”和“物自体”一样,也是一种没法分析的直观,属于“无限者”。 康德紧紧地把直观限制于感性的同时,却无不大胆甚至有些多余的提出“源始直观”,多少让人有些意外。因为在康德所谓的“先验感性论”中是完全无法对其分析。后人在分析康德关于“物自体”和“理智直观”的时候,一般都会认为这是康德画蛇添足的一笔。其实不然,上面这一段话康德很清楚地摆明了自己的立场:人即使拥有先天感性形式,但依然是一个有限者,还不具备任何精神的超越性。事实却是,人这个存在者,既是一个有限者,但也有其超越的一面。“理智直观”虽然在康德看来已是不可能,这就促使康德寻找一些其他的途径通达超越的层面,这就为后来的《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留置了空间、埋下了伏笔。康德这个说法无疑给了后来的哲学家很大的启示。叔本华、胡塞尔纷纷对康德的直观学说进行了改造。 叔本华认为:“单就直观本身看,他(康德)以为直观是没有悟性的,完全是感性的,所以完全是被动的;而只是由于思维(悟性的范畴)才得把握一个对象,这样他就把思维带入了直观。然后他却又说思维的对象是一个个别的,实在的客体,由此思维[又]损失了它那种普遍性和抽象性的基本特征,所获得的已不是一般概念而是以个别事物为客体。由此他又把直观带入了思维。”[2]因此,继承了康德的时间、空间是先天感性形式的理论,为了克服康德的矛盾,叔本华不同意康德将知性和直观分开,他认为仅仅是直观就足以构成经验对象,只给予直观以感性形式不足以形成直观,而是使直观成为知性的认识能力。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主张,“人不仅有感觉的直观,还有范畴直观的能力”。直观,分为“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范畴直观”是“本质直观”的原初形态,“本质直观”这一术语首先由胡塞尔提出。[3]即在直观对象和表达这种直观体验时构成某种“形式”(Form)的意向能力,超越感性直观,而实现对事物的本质认识。这种“多出来”的形式不存在于感觉直观中。康德基于感性直觀以寻找确定的形式为目标,而胡塞尔基于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思想,从意识意向性的角度出发,已超越了康德。胡塞尔的本质直观表明,人的直观由于具有“先天想象”的或意向性,因而本身就有构成范畴形式的能力。 从康德到叔本华到胡塞尔,直观是一条十分明显的红线。而这条红线的最初编织就开始于康德对直观概念的倚重。康德苦心构筑的直观观念,试图把直观限制于感性以证明知识确定性,成了后人不断突围的出口,我想这不是康德直观学说的不幸,也许恰恰是其直观学说的大幸。 【参考文献】 [1] 李秋零主编.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康德著作全集第三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 叔本华 著.石冲白 译.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M].商务印书馆,1995.49. [3]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卷[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98. 【作者简介】 段志平(1976-)女,汉,山西大同人,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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