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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问题探讨
范文

    王艺茹+王君柏+许文

    【摘 要】 本文从新疆目前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情况,找出发展的问题所在以及各种阻碍因素。参考国外农民合作社成功的经验,提出了新疆农民合作社未来发展对策建议: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完善合作社内部运行制度;政府要加强财政支持,落实好各种优惠政策。

    【关键词】 新疆;农民合作社;阻碍原因;建议

    新疆是个少数民族自治的区域,又是西部地区对外交流的主要区域,因此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对我国有重要作用。但是新疆地理位置偏远,生存环境恶劣,再加上经济比较落后,使得整体水平严重低于东部地区,因此发展农民合作社对当地的作用突出,而现实的大环境又导致其在发展过程中有较大阻碍。

    为了促进当地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新疆自治区召开农业工作座谈会,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安排专项扶持金,帮助农民合作社的建设。通过重点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并借鉴外部的成功经验来做出有利于新疆农民合作社占据市场份额、扩大规模和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及未来的发展步骤。

    一、新疆农民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1、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007年1月1日我国《农民合作社法》颁布后,财政厅每年拨款2亿元用以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这将促进新疆农业朝着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使得新疆获得了适合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支持,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铺好了道路。新疆是人们公认的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开发潜力巨大,是农民合作社的用武之地。只要建设和发展农民合作社,就能解决新疆农业和农村之间存在的矛盾所在。

    自2009年以来,新疆自治区财政部门就围绕粮食、畜牧、棉花等特色产业,做出大力的支持来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目前,农民合作社的总体发展状况良好,典型合作社的带头作用突出,组织也越发条理化,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新疆的农民合作社是新出现的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年数不多,准确说起来是2005年正式起步,这几年发展的比较迅速。有了2007年的法律政策的保障,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到2009年底新疆的农民合作社已经达到2000多家,农民合作社成员已经达到150000多人,其中农民成员占到140000多人,占总成员的97%。并且在这些农民合作社中有150家取得了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270家注册了商标品牌。但是农民合作社在新疆各地发展的水平不均衡,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的是伊犁等地区。

    2、新疆农民合作社的目前发展模式

    在新疆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根据各地的实践发展出三种典型的模式。

    (1)“政府与农民结合”的发展模式,这是一种由政府有关农业部门派出相关农业人员与农民一起组成一种团体的模式。该模式按照服务的功能跟产品的类别来分,可以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综合农协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户在生产之前,生產过程中和生产后的服务问题,而专业农协则是看中主导产品的发展问题,创办一体化经营模式,为他们自己专业的农户提供服务。该模式创立的初期主要的职务由政府部门的人员担任领导,等到组织运作到一定时期,运行稳定良好之后,政府的人员就会退出,让当地的农民来担任其职务,但是主要的管理权力还在政府部门。比如新疆阿克苏市的香梨专业合作组织。

    (2)“大型专业农户发起”模式,该种模式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当种植的规模达到一定的程度,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专业大户就会向其他的种植户提出联合的建议,来达到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通过联合起来的农户达到集中采购,集中培训技术和集中销售产品的模式,为组织内的成员们提供各项服务。这种模式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可以让农民自愿投资,自发组织,进行民主的管理。比如新疆的库尔市合作社。

    (3)“企业带动”模式,该种模式是让实力优越的企业带动农户组建农民合作社,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这种以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参与的农民合作社规模比较庞大,运营也比较稳定。

    二、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

    1、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内在问题及阻碍

    (1)人力资源薄弱,素质低下,数量稀少。新疆农民合作社组织内部管理的不完善,管理的人员素质不够高。新疆的农村人口占大部分,现有的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自身的素质的高低,对合作社将来的发展起到决定作用。但是新疆的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比较低,并且缺乏专业的培训,造成带头发展合作社的人数较少。很多农民对农民合作社的认识缺乏,加上新疆的农业教育体系落后,大学毕业生返回基层工作的又少,大部分都从事非农的工作。负责人的管理知识不够,很多农民合作社的理事长都是中专以下学历并且年龄大约在三十至五十之间,农民的自我管理、民主管理能力不够。农民领办的合作社主要是依靠机会和摸索来发展的,市场的预测能力差。这些原因限制农民合作社发展,造成人员瓶颈。

    (2)组织规模小,管理不够完善规范。一方面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不够成熟,还处在初级阶段,因此资金积累的缓慢,造成实力薄弱,应对市场的风险能力差,很难再去扩大规模。新疆的合作社大部分是以村为单位组织起来的,跨越村乡的很少,因此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系比较少。一些合作社跟社员之间只是简单地贸易关系,简单合作,一般以劳动合作为主,没有将农民组织起来,因此无法形成成熟的规模,进行合理的管理。另一方面农民的纪律意识不够,不参与管理,不按照章程办事,视合作社为形式,构不成所谓的民主管理,缺乏自治。

    2、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外在问题及阻碍

    (1)认识不足,认知度低。农民合作社对新疆地区来说是个新的概念,很多政府的领导干部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认识不充分,不重视,有些甚至有名无分,实际并不发挥任何作用。农民的认知不足就造成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有些虽然认识到了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但是不清楚如何着手去做。

    (2)开拓市场困难,市场体系不完善。新疆地区农业市场发育不够完整,存在许多的漏洞和缺陷,基础设施不完备,信息发布机制不及时,组织管理程度低下,政府宏观调控不够,市场存在很大的滞后性跟盲目性。并且散户、家庭小农户多,分布不均,严重的阻碍了新疆地区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进程,导致市场开拓不顺利。

    (3)资金问题严峻。农业本身作为第一产业基础产业,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是其发展的重要支柱。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只是提供了小规模的支持,再加上近年来非正规渠道的融资活动被打击,正规融资又对农民合作社有限制,增加了农民合作社的融资困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支持也是微不足道的。新疆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历史短,各方面准备不够充分。在农民合作社法出台前,因为合作社的身份不明确无法有效贷款,出台后,虽然身份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涉及农业自身的风险性贷款仍然困难,连保险行业都避免与合作社有资金往来。新疆政府只有自己拿出专项资金来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但是相对于数千家合作社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再加上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疏漏和创办合作社的低门槛,导致很多虚假合作社的存在,没有验资报告,還骗取政府的财政支持,损害了真正的合作社的权益,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

    三、借鉴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状况提出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1、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经验

    虽然不同国家的农民合作社有各自不同的发展模式、服务内容和政策扶持等等,但是在改进合作社发展的过程、提高规模化组织化和促进农民收入方面目标是一致的。从而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精华部分来促进我们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美国的农民合作社是一种民主管理、联合生产、互助平等的合作集体组织。其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以增加社员收入改善社员生活为主。其合作社的权利完全在社员手中,任何的除合作社以外的组织不得干涉,最高权力机关是社员大会。利益分配是按一定的惠顾额返还给社员利润的。

    日本的农民合作社是农协又叫JA,是日本国内影响最深远、群众基础最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创立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创建社区而诞生的。JA的发展随时事变化,紧跟时代脚步,向企业化和脱农化发展,随着日本的国际化发展,很多农协自发地组织起来进行联合,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地融入企业经营的理念。

    2、对新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1)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内部人员的努力,而内部人员的素质是决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大农业科学教育的力度,邀请合作社方面的专家教授定期进行培训,邀请农业技术人员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各种形式让农民逐步树立起市场竞争意识、风险躲避意识和合作发展意识。农民合作社的领导班子在接受培训后要结合学到的典型事例对社员进行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各级政府也要发挥领头人的作用,支持合作社的发展,用实际行动来说服农民。全面的利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农民群众。

    (2)完善合作社内部运行制度。按照《农民合作社法》的规定,在遵循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完善新疆自己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包括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成员大会召开、利润分配、财务管理等等制度的规范与完善。使得每个人都能明确自己的分工与职责,落实好自己的工作。相应的建立内部的监督制度,实行财务公开,防止暗中操作,增强合作社的透明度,增加成员之间的信任感和责任观。利用及时的监督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记录正确的修改措施,来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政府要加强财政支持,落实好各种优惠政策。针对新疆农民合作社的情况,当地的自治区政府要组成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协调组织,切实地落实好上级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真正地解决好合作社在实际中遇到的资金困难。给予农民合作社在信息化、商标化和人员教育培训方面的扶持与关注。制定向农民合作社倾斜的政策规定等,与合作社达成共识,例如带头筹集资金,以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购买基础设施或者通过发放补贴的方式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落实好国家在合作社发展方面的具体政策。还可以积极地调整金融组织,降低信用贷款的门槛,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加大资金注入量。还可以组织建立农民自己的资金互助组织,来调节资金的短缺问题。有关部门做好农超对接的工作,为农民合作社创造良好的销售渠道。

    四、结论

    新疆的农民合作社发展相对还是比较快速的,是能缓解“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的,在帮助农民提高谈判地位、减少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存在的困难也是显著的。本文对新疆农民合作社的评估,认为农民合作社对新疆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参与的农户也越来越多,但是发展瓶颈也很多,再加上当地的环境,致使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对农业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未来让新疆实现脱农化的目标仍然有些遥远。所以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重点还是要往基层抓,往资金上抓。

    一旦新疆农民合作社步入健康正轨,针对其病症所在,对症下药。凭借其自身的特色优势,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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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王艺茹(1993.12-),山东烟台人,江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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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