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论文:

 

标题 新常态下基于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有效性的相关探讨
范文

    陈欣华

    摘要:可疑交易报告各项衡量指标是立案数以及破案数在可疑交易报告数中所占的比重,现阶段我国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较低,主要是由于可疑交易报告刚性度较高,在规则为主体的监管中防御性报送行为较为严重,加上外部条件缺失严重。当前要对可疑交易客观标准合理调控,全面提升金融机构自主识别能力,积极转变监管方向,实施正向激励,控制防御报送来强化反洗钱外部发展环境建设。

    关键词:新常态 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 有效性 对策

    在反洗钱工作实践中可疑交易分析报告制度是重要措施,是当前相关管理部门处理洗钱等犯罪行为的线索支持。近年来我国反恐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国家对各类经济犯罪以及腐败问题处理力度在不断强化。各类洗钱手段日益丰富,在新常态下要重点做好可疑交易分析,提升交易报告综合成效。现阶段要全面更新原有的反洗钱监管观念,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建立更为科学化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模式。

    一、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有效性

    在反洗钱规则设定中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重点,在其中主要是录入了保密义务、报告义务、责任豁免要素。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就是可疑交易报告能对社会发展中洗钱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从具体衡量指标中来看就是立案数以及破案数在可疑交易报告数所占的比重。从各项指标现状来看,在可疑交易报告数中立案数以及破案数所占比重更高,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更高。反之,在可疑交易报告数中破案数以及立案数所占比重较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较低。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中的基本特点就是刚柔并济,主要有客观报告规则,列举了金融机构需要报告的各项行为以及各个交易,为各类交易活动提出了对应阈值。当交易行为超出了规定阈值,金融机构要合理提出相应的可疑交易报告。在规定条件中,客观报告规则具有重要作用,比如能为初步发展的金融机构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指导作用,有助于金融机构有效规避控制各项风险。金融机构可以结合报告规则对经营活动中的多项行为可疑性合理判定,最终决定是否要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其中主观报告规则重要优势在,能为金融机构原则性提供更多判断依据,给金融机构提供更多自由裁量权,能突出报告机构主观能动性[1]。

    二、银行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报送模式落后,可疑交易标准不合理

    近年来随着可疑交易报送综合试点全面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集中处理的法人金融机构数量较多。其中有部分法人金融机构未能全面做好集中处理升级改造工作,还是选取传统化分散报送发展模式,实际报送数量较大,报送质量有待提升,工作效率较低。当前有部分机构在反洗钱系统可疑交易提取中仍是参照传统管理方法规定的各项筛选条件以及参数值。金融机构依照统一标准对各个客户业务发生情况以及金额合理设定,未能和客户经营发展情况、业务特征以及金融业务特点有效融合,在实践过程中可疑交易标准设定规范性较差,缺乏良好的可操作性[2]。

    (二)人工分析效率较低,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较低

    在分散报送模式执行过程中,可疑交易主要是通过相关金融管理机构逐层级上报,多方面审核,导致实际消耗的时间成本以及人力资源成本不断增加。上层审核人员不能全面掌握客户的自身发展现状,单方面通过交易流水难以做好精确化分析,为了能规避各项责任大多都不进行排查,会直接报送。加上基层柜员自身未能掌握客户各项交易信息,此类局限性要素对多数可疑交易缺乏有效分析判断。有部分柜员自身流动性较大,对于反洗錢各项业务缺乏全面了解。在工作过程中,多数柜员完成自身任务之后再对照系统提取的信息进行精确化分析识别,在业务量以及盈利考核过程中,反洗钱的这项工作不能得到有效重视,导致多数可疑交易报告难以得到高效化分析识别。此外,金融机构为了能对风险进行规避,存有防御性报告心理,将系统中获取的可疑报告数据未通过有效识别便直接报送,将会产生较多垃圾数据[3]。

    (三)风险等级划分流于形式,集中处理不合理

    当前部分机构在风险等级划分中,系统与多项重点业务系统难以有效对接。单方面通过合规为主要的目标来应对检查,导致对客户风险等级合理分析等业务存于形式层面上,难以为可疑交易报告提供更为充足的数据支持。当前部分管理机构对高风险客户进行了有效划定,但是为了对风险系数较高的客户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将精力大部分集中在了高风险客户,从而导致难以全面发现可疑交易,对整体风险严重疏忽。金融机构全面实现集中报送能全面提升可疑交易报告的完整性和实效性,但是集中处理方式也存有较多限制性问题。首先是反洗钱数据处理中,技术人员与基层柜员严重脱节,专业人员不能直接与客户接触,单方面通过纸质资料与影像资料来了解客户,将会导致客户调查中存有诸多限制性因素[4]。

    三、新常态下提高可疑交易报告有效性的对策探析

    (一)完善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模式,推动可疑交易标准自定义

    现阶段要全面推广人民银行总行大额可疑报送试点工作经验,对各个区域金融机构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整合,做好金融机构大额可疑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统一规范化部署,拟定统一管理方案,全面优化金融机构大额可疑报送方式。现阶段要全面落实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各项要求,促使金融机构针对可疑交易自定义标准有相关法律能参照,指导金融机构对机构业务特征、交易特征、客户信息、融资风险要素、洗钱风险等进行判定。设定本机构各项异常交易监控标准,保障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对可疑交易标准设定还要全面优化完善,在新时期网络金融业务全面发展中,要对各类全新的业务模式进行整合,在实践过程中对可疑交易标准补充优化。

    (二)建立反洗钱大数据应用系统,强化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近年来我国网络技术发展较快,在各项技术快速发展基础上,第三方支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覆盖范围在不断扩大。各类交易数据以及便捷化的服务与大数据开始产生。新阶段,在金融数据共享网络建立中要注重建立互联网大数据,防止数据滥用。避免集中处理专业人员与基层柜员各项工作严重脱离,通过多种方式全面补充人工分析以及客户信息来源,对客户风险等级合理划分,判定各项可疑交易。除了要做好各项分散处理报送,还要实现集中报送,缓解金融机构劳动强度,提高报送成效。实施专业化训练以及业务培训,提高专职人员数据分析与判定能力。

    (三)拟定规范化的风险划分标准,设定科学化的考核评价制度

    目前人民银行全面发布了金融机构洗钱以及融资风险评估与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方针,在指引中均为原则性规定,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全面分析人民银行拟定的各项政策意图。对自身业务特征进行分析,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设定差异性监管措施。为后续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打牢基础,为可疑人员排查提供基本数据支持,确保分类管理能全面在可疑交易分析中运用。人民银行要不断挖掘非现场考核评价制度应用价值,指导金融机构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工作。在年度业务考核中突出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监督各个部门积极履行可疑交易报告各项业务,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还要注重强化与法院、公安、纪检部门、检察院等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洗钱案件调查与侦破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共享非保密情报,建立可疑交易案例模型,提高打击反恐融资效果[6]。

    四、结语

    反洗钱是我国重要的国家职能,也是国际领域需要共同担负的责任与义务。对洗钱行为严厉打击,有助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当前要针对反洗钱工作要求,梳理各项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高反洗钱工作成效。

    参考文献:

    [1]张众.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思考[J].金融发展研究,2009(3):84-85.

    [2]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反洗钱处课题组.新常态下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有效性探讨[J].河北金融,2015(9):45-47.

    [3]郭宏亮.对金融机构有效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思考[J].吉林金融研究,2013(12):62-65.

    [4]李长卿.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设计及监管策略选择[J].南方金融,2016(8):92-97.

    [5]庞贞燕,石彦杰.关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10):57-59.

    [6]金美玉.浅谈反洗钱工作中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冗余的处理办法[J].吉林金融研究,2015(4):74-75.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中心支行

随便看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

 

Copyright © 2004-2023 p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2 0: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