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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现状分析与趋势预测
范文

    马丽斌+朱叶+刘婷婷

    摘要: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但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2013年河北两会多位参政议政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发言把关注焦点聚在“收入差距”上。基于此,分别分析了河北省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情况与其构成变化,以及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波动情况,并得出以下结论: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与全国具有很强的同步性,但差距要小于全国水平;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今后相当一定时期内势必将成持续缩小态势。

    关键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2-0072-02

    一、问题的提出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但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公布2003-2013年的中国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2013年0.473。其虽然表明中国基尼系数整体呈下降趋势,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看,城镇居民低收入组和高收入组差距近五倍。

    2013年河北省两会上,多位参政议政的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发言都把关注焦点聚在“收入差距”上,他们认为,在河北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成为构建和谐河北的羁绊。2014年1月,河北省省长张庆伟在《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攻方向,尽快让贫困地区富起来、贫困群众生活好起来。”

    二、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现状分析

    (一)河北省城镇居民收入情况

    近几年来,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保持比较稳定的增长速度,2003年开始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7000元,达到7239元;从2006年开始超过10000元,从2012年开始超过20000元,2013年达到22580元;十年间平均增速达12.1%。

    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从2002年的7015.2元提高到2012年的21899.4元,年均增速达12.1%。从其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从2002年的4497.2元提高到2012年的13154.5元,年均增长11.3%;经营净收入从2002年的227.2元提高到2012年的2257.5元,年均增长25.8%;财产性收入从2002年的98.8元提高到2012年的338.5元,年均增长13.1%;转移性收入从2002年的2192元提高到2012年的6149元,年均增长10.9%;由此可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速最快,财产性收入增速也高于人均总收入增速,它们直接带动了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的高速增长;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速稳定,为城镇居民收入的高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二)河北省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1999-2009年,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整体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999-2003年,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处于低速状态,增速分别为1.5%、1.53%、5.03%、3.13%和6.26%,远低于同期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1%、5.52%、5.72%、11.59%和8.39%的增幅。2004年,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迅速,增速高达11.14%,首次高于城镇居民9.84%的增幅。2005-2009年,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依然保持较高增速,分别达9.79%、9.2%、12.93%、11.69%和7.39%,但均低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010-2013年,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进入快车道,2010年增长15.7%,2011年增长19.5%,2012年增长13.51%,2013年增长12.63%,均远高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12.47%、12.31%和9.91%的增速。

    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2年的2685.2元提高到2012年的8081.4元,年均增速达11.65%。从其构成来看,工资性纯收入从2002年的1043.7元提高到2012年的4005.3元,年均增长14.4%;家庭经营纯收入从2002年的1506.1元提高到2012年的3254.6元,年均增长8%;财产性纯收入从2002年的77.5元提高到2012年的218.3元,年均增长10.9%;转移性纯收入从2002年的57.9元提高到2012年的603.2元,年均增长26.4%;由此可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增速最快,工资性纯收入增速也高于人均纯收入增速,它们直接保证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较快增长;财产性纯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速相对较快,也为农村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创造了条件。由此笔者可以看出,农村居民的财产性纯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必将成为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

    (三)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分析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财政、金融政策的影响,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形成和扩大的影响因素呈现较大差别;但是,根据城乡居民收入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结果,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总体可以划分为5个阶段,其与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具有很强的同步性,但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要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情况见图1。

    第一阶段:1978-1984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呈下降态势,由1978年的2.42下降到1984年的1.51,下降幅度为37.6%。

    第二阶段:1985-199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呈上升态势,由1984年的1.51、1985年的1.64上升到1993年的2.74,上涨幅度达81.5%。

    第三阶段:1994-199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呈下降态势,由1993年的2.74、1994年的2.72下降到1998年的2.11,下降幅度为23.0%。

    第四阶段:1999-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呈上升态势,由1998年的2.11、1999年的2.2上升到2009年的2.86,上涨幅度达35.5%。

    第五阶段:2010年至今,城乡居民收入比呈下降态势,由2009年的2.86、2010年的2.73下降到2013年的2.48,下降幅度为13.3%。

    三、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趋势预测

    经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整体呈波浪上升态势,一次连续几年的下降后必然伴随着更大幅度的逐年上涨;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增大,已由1978年的162.18元扩大到2013年的13478元,增长了82.11倍,均高于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74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8倍的增长速度。但是,考虑到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展现状,结合近11年党中央1号文件、十八大报告、国家层面关注与解决“三农”问题相关政策出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政策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河北省实施农超对接等背景因素,我们认为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势必将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总额和增速必将大幅增长。

    促使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国家和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采取措施、出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减支

    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又如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指出公共财政要坚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三农倾斜,优先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河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目前已呈下降趋势,已由2009年的2.86下降到2013年的2.48。这些政策的实施,必将全方位的带动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尤其是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的增加。2014年《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攻方向,尽快让贫困地区富起来、贫困群众生活好起来。”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给农民增收带来新的机遇

    2014年4月,河北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提出要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引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成本,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扶持与农业生产相衔接的加工业和面向农村农民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企业。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一方面为农村居民或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在同工同酬制度严格落实的情形下必将大幅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尤其是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另一方面,必将使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从身份上转变为城镇居民,伴随着人口统计口径和收入统计基数的变化,在一定时期内必然导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递减甚至下降;进而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逐年缩小。

    (三)全面实施农超对接

    2009年6月,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下发通知,决定在河北等15个省(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经过五年多的发展,河北省通过举办“蔬菜节”或恳谈会、加强政府间合作并签署战略协议、建立直营菜店或便民菜店、加强农产品安全认证和品牌建设等方式,全面推广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工作。截至2011年11月,与河北省大型超市对接的农产品基地达591个,600多家农业合作社与省内外超市建立起稳定的产销联系,带动农户年均增收3000元。2011年1至11月,河北省直供超市的农产品金额达35.3亿元。同时,河北省近60%的蔬菜销往省外,北京市场常年占有率在50%左右,居外埠进京蔬菜市场份额之首。农超对接的全面实施,实现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直接过渡,减少了农产品收购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中间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保证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参考文献:

    [1] 卢嘉瑞,等.中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2] 于国安.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3] 李志阳,刘振中.中国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不平等: 理论和经验解释[J].经济科学,2011(6).

    [4] 孙永强.金融发展、城镇化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J].金融研究,2012(4).

    [责任编辑:朱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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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5: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