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左权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情况调研 |
范文 | 车向红 摘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要以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为中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 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力服务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左权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体系建设、能力建设、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日益规范,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执法效果明显增强,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关键词:基本情况;做法;问题;建议 一、左权县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机构:左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2006年4月经编办批准设立,为副科级建制的全额事业单位。 职能:以农委管理职能为限,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以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 设施:有固定、独立、整洁的办公室,办公设备,执法取证器材,执法车辆。 制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包括办案工作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监督与廉政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和举报奖励制度等。并建立了农资经营企业诚信档案。 队伍:执法大队现有执法人员8名,从农委所属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站、监管站等内部抽调,全部具有大专学历以上,并具备基本的农资监管技能和相应法律知识。7名全部取得部发执法证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正确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委工作的红线和底线,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以此为准则,每逢周一全体职工例会,一把手和分管首必强调、安排和部署监管执法工作;对农业生产部门和所属企业进行了多频次的安全检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加强了不同层次的安全教育,正确地处理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质量等方面的关系。在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责任书,限期整改,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每月对所监管的农业企业(部门)要进行最少5次抽查,定期不定期对所监管的企业(部门)进行督查。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与各股室、乡镇农技站和农业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股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农业领域,贯穿到每一项工作的始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农业领域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分解量化,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激励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有效地提高了职工安全风险意识。并且农委领导班子研究创新执法监管新机制,如严格农资经营准入、实行全员监管等新措施。 (二)明确责任,全员监管 1. 完善监管工作体系。农资监管建立了相关站室职能监管、各乡镇农技站属地监管、农委全员包点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体系。农委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8个站室(执法大队、植保、种子、等站)以职责范围定监管对象,覆盖农药、种子、肥料经营和使用。乡镇农技站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户、种植基地实行属地监管。 2. 明确监管内容与标准。为了便于每个监管人员更好的开展工作,将监管的内容与标准印制成《服务手册》,进一步明确了如何监管、监管什么,发现问题如何处置等实践操作知识。各监管责任人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每个季度履职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求每个监管人员做好监管记录,建立履职档案。 3. 制定监管制度。为做好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提高监管质量,保障监管效果,制定了农资生产经营网格化监管制度,对监管职责、业务学习、宣传培训、指导检查、依法处理、沟通配合、履职档案、问责处分等方面用制度保证监管职责的正确、规范和依法履行。 4. 工作效果。今年共完成农资经营与使用日常监管履职126次。日常监管重在责任监管、长效监管,监管责任到人,监管内容基础、全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指導规范农资经营、使用,与专项整治相辅相成。 (三)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扶优扶强 1. 为了确保农资产品质量、促进农资诚信经营,从2013年开始,我们实行严格的农资经营许可,严格资质审查,严把农资经营准入关口。 总体要求是:凡从事农业投入品(农资)经营的单位(户),必须具备与经营的农资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有固定的经营门面,门面上必须有醒目的标志或牌匾,标明经营单位名称。门面必须临街,且只能专门经营农业投入品(农资);必须有专职的农业投入品(农资)经营人员;只能在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载明的地点定点经营,不得流动经营。 2. 执法人员严格资质审查。由各农资经营单位提出办证或者年检申请,各乡镇农技站初审,各农资管理站进行材料审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农资管理站联合进行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实地审查,全部符合经营条件后予以办证或年检换证。 3. 备案登记。各农资经营单位按规定应将购进的农资产品进行备案。由农资经营单位申请,各管理站室对申请的产品给予备案审核。 (四)明确要求,建章立制 农产品生产基地要做到以下方面。 1. “五上墙”——生产主体内部农产品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政府、部门、企业三级责任牌;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禁止、限制使用高剧毒农药名录;农产品安全宣传标语墙。 2. 建立四种记录——农药购进记录、农药使用记录、农事操作记录、农产品销售记录。 3. 农药保管“四落实”。实行专人保管、专库专储;无高剧毒农药;无过期农药;按类别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农资经营单位要做到以下方面。 1. “四上墙”——证照上墙;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政府、部门、企业三级责任牌上墙;禁限用高剧毒农药名录上墙。 2. 建立三种档案——进销台帐、证件票据、产品备案登记。 3. 农资产品“五规范”。实行专库存放,专店经营。无禁限用高剧毒农药(定点经营除外)。无过期农药。按类别分区陈列存放,并设置明显标志。高剧毒农药指定销售点的实名购药和销售流向使用记录。 (五)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近年来,左权县农委以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了 “春季保春耕”、“夏季保安全”、“秋冬季促增产”、风险隐患排查、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43个次,种植基地23个次。检查中整治农资经营和使用不规范现象10类。2017年依法查处6个违法经营案件,罚没款10260元。 (六)狠抓培训,强化宣传,提高执法监管人员、农资经营使用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 宣传——围绕每年3月1日至7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传活动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8政风行风宣传活动等,深入乡镇、村、种植基地对《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肥料管理办法》等。展开广泛的宣传咨询活动。出动人员256人次,40车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提问40余个。 培训——为提高农资经营和使用主体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专门聘请了省农业厅有关专家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及其生产技术人员等共计100余人对农药、肥料、种子在经营、使用和监管方面应该掌握的重点知识进行了培训,编发了培训学习教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手册》。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比如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以前的农技员,虽然业务知识具备了,但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造成在执法过程中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特别是在检查和处理案件过程中不能够熟练地利用法律武器,从而影响了执法效率。 2. 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检查中对不法经营户进行处罚时,常常以不懂法、不知法推卸责任逃避处罚。从而阻碍了执法的正常进行。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 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农业执法人员是全额事业编制,不像公安、工商部门,它是一个新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有时需要相关司法部门配合,比如与工商联合一块执法,这样才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建议 1. 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把經费、人员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规范流通渠道、严把农资源头、重击坑农害农者、封堵假冒伪劣、端窝点、打贯犯,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种上“放心田”、吃上“放心粮”,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2.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充分应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散发资料;另一方面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培训班和市场检查等方法,向农资经营户广泛开展化肥、农药、种子等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知道违法经营的后果及其赔偿责任。 3.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农业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间的协调机;建立农业部门之间不同层级之间的共享机制;建立执法检察监督机制等。 4. 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有效遏制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现象,杜绝执法机构权力腐败。同时,给农业执法人员施加压力、提升动力、形成自我规范行为,养成整体良性运作的合力,以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5. 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农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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