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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及其防范策略探析
范文

    孙瑾

    [摘 要]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时有发生,财务舞弊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违背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原则。伴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法律的逐步完善,我国财务舞弊行为涉及范围广,手段变化多样,犯罪主体也在变化。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缺乏制衡机制,经理层中间拥有大量官员,监督、惩罚、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财务信息不对称,会计师事务所、地方政府的利益化行为。我国应加快完善产权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增强打击财务舞弊的力度,提升投资者对舞弊的分辨能力。

    [关键词]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财务治理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财务信息的不真实主要由财务舞弊引起的,财务信息的质量通常能反映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证券市场持续的健康发展。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稳健发展,社会各界对财务信息的需求是越来越大,所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备受关注。然而,最近几年来国内外上市公司频频出现财务舞弊的丑闻,却又让人一次次为之震惊。

    一、相关理论阐述

    美国的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对财务舞弊的定义是“为了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判断,有意地、有目的性地隐瞒重要的财务事实,提供误导性的财务数据和财务信息。”这是从审计师舞弊的角度对财务舞弊进行的定义,一般认为舞弊者为了获取一些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而做出的欺诈隐瞒等不良行为。财务舞弊的主要群体行为人是单位管理层,他们为了获取不义之财,有目的性地违背真实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政策制度,导致了财务信息的失真。财务舞弊的实质就是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利用各种方式,掩盖公司的经济发展事实,提供一种假象,来赚取更多的利润。

    财务舞弊的主要特征主要涵盖如下方面:⑴财务舞弊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盈利,虚构的财务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济情况,相反,反而会干扰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恶性的循环,最后导致公司不能正常运营;⑵财务舞弊使用的手段一般都比较隐蔽,难以被及时发现;⑶财务舞弊主要是企业的领导层操控,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内控系统,只是单纯的普通员工舞弊,企业的内控系统会有效的阻止。但是如果是管理层所组织实施的,作为公司的领导机构,管理层有能力去动用手上的权利和关系来实施造假,在这种情况下,舞弊就会发生。尽管财务信息的错报不是只有财务舞弊才会导致,其他的失误比如财务差错也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上的数据有问题,但是它们是有本质差别的。前者是主观操控的,是行为人故意的行为,后者是由于客观上的失误或者疏忽导致财务信息的失真,是可以在后期的复核工作中及时发现并做出相应补救措施来改正的。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状探析

    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的三十几年里,我国逐渐开始走向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治理上市公司这一方面,我国的相关部门也是在摸索中逐步制定和修改,所以,在此期间,很多上市公司利用了我国法律上的漏洞,为了一些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不惜违反规定,作出了许多非法的活动,特别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一大批公司开始上市,虽然促进了我国证券经济市场的繁荣发展,但是也随之出现了很多问题。

    现在,伴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有几百万家大大小小的企业组织都在执行财务工作。对于我国财务舞弊行为的发展有如下的总结:范围很广,涉及到社会的各个行业,包括企业组织和国有企业甚至有政府和事业单位;手段变化多样,使用的手法种类繁多,层出不穷,获得的非法利益也在变大,甚至可以在九位数以上;而犯罪主体也在变化,有职务在身的舞弊者利用手上的权力和职务之便进行犯罪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放眼望去,全球证券市场中这样的案例到处都是。2012年被我国证监会与证监局分别调查的万福生科公司,曝出财务造假和信息披露违规的丑闻,同时还创造出了多项负面记录,在当年年度半年报中,虚增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这一连串的报道除了让人为之震惊之外,我们应该意识到:财务舞弊已经“蔚然成风”,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问题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

    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成因分析

    (一)内部因素

    1.公司内部缺乏强大的制衡机制

    一个公司制度的核心是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而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规范与否,主要是要看董事会是否能使用好他们的权力。然而当前在我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已经形成了规模,但是在实质上还没有发挥什么作用,特别是董事会往往只是一个表决的工具,没有实现它应有的价值。在改革过程中,很多企业盲目地放权,导致原来是管理层的人进入了董事会,使得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形成了权力上的重叠。而董事会作为所有者的代表,不能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从而导致内部控制错综复杂,形同虚设。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力大大削弱,财务舞弊行为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

    2.经理层中间拥有大量官员

    这样的现象大多存在于国有上市企业中,长期以来,国企的经理人大多由党政部门委派。这些被委派到国企的经理人本身的社会身份就是政府官员。这样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导致了他们追求的发展目标是朝着非商业化的方向,更多的是为了获得良好的政绩;另一方面,作为行政区域的领导者,他们觉得适量的财务舞弊行为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而且即使出了问题,政府也会出面解决。而且在我国,自己不贪污受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是什么大错的观念长期存在,甚至是根深蒂固,所以这种自我安慰也促使着官员为自己的舞弊行为开脱。

    3.对上市公司负责人的监督形同虚设

    财务舞弊的最大的主体主要是公司掌握实权的领导层,如果领导机构的目光不能放的长远,只是着手于眼前的利益,为了追求企业的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无视国家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不按照财务准则办事,违反财务政策和相关的规定,甚至还去指使公司的财务人员做假账,让他们变造伪造会计凭证,向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这样带来的就是管理层对财务工作进行了管制,财务人员的工作不能独立进行,财务人员相应的监督职能也是形同虚设,最后造成日常的财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所以具有监督义务的股东会应该就这个问题采取解决措施,通常有以下两种:一是尽可能地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对财务信息进行掌控,一旦发现经营者有违背股东意愿,偏离股东目标的行为时,就会利用报酬和福利的手段实施惩戒,严重的甚至解除劳动关系;另一个方法就是激励制,让高层管理人员可以在企业财富增加的同时获利,用这种方法鼓励经营者朝着与股东的共同利益方向前进。但是,监督和激励都会受到成本的制约。股东必须在监督经营者,激励他们赚取最大利益以及经营者会违背股东目标造成损失之间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现如今的许多企业,尤其在国有企业和政府控股的企业中,监督与激励机制不对称的情况特别严重。一方面经营者觉得自己为企业的付出没有得到对等的回报,没有丰富的物质报酬,心中难免不产生抱怨,这也为个人实施财务舞弊行为带来了动机;而另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制度还不完善,很多企业相应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制度的条款也没有得到完善。因此,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还存在很大的漏洞,实施力度也不够强大。有时候股东发放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后期也没有进行有力的监督,所以才导致了腐败的产生,真真是应了那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4.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完善

    现在绝大多数的企业评价绩效的主要方法,是营业利润的好坏。权责发生制是我国现行的财务制度。但是这样的制度下产生的营业利润经常会受到成本费用分配的影响,而这种分配往往取决于经营者对企业经济事项的预计是否准确,这是有一定的波动的。所以对成本费用的决定是否科学可行,外界无法准确的了解。因此这样的漏洞就使得经营者有了财务舞弊行为的可乘之机,作假行为也不会被及时发现。

    5.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不对称

    在现阶段,我国国有经济占主体,国有企业普遍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所以股东与经营管理者掌握的财务信息详细程度有所不同。经营者是直接管理着企业的,他们直接负责企业的经营运作,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在信息的获得上有优势。而这些经营者通常会优先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为了得到最大的利益而作出财务舞弊行为,有意对财务信息进行造假,使得股东对企业发展计划的制定产生便宜,从而造成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受损。

    (二)外部因素

    1.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化行为

    (1)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违法成本过低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任务是审计财务数据,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然而我国的独立审计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制度还不完善,导致了很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产生了个人行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信誉机制的缺乏,再加上政府监管力度不够,惩罚违法行为的举措的威慑力还不够等使得违法成本一直很低。在成本很低的前提下,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权衡了收益和损失之后宁愿冒险,明明已经发现了企业存在财务舞弊的行为,也与舞弊者合谋,分取不义之财。

    (2)事务所业务范围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有些上市公司直接是从最原始的发票就开始造假,比如银广夏。中国证券监管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银广夏虚构销售收入,导致利润的虚增。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归根结底还是事务所业务范围问题。事务所一般有两种业务:审计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咨询服务包括了代理财务业务,而且通常还包括了纳税计划的申报、法律的援助、信息技术的支持、人力资源的招聘方案等等业务。咨询服务往往会超过审计业务,成为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所以事务所在对企业进行审计的时候通常会考虑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经济方面的利益,因此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2.地方政府的局部短期利益行为

    近几年来,我国已经开始不那么偏爱国有企业,渐渐地在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成分中做到一个平衡。从理论上讲,中央政府是不允许财务舞弊行为的,但是他们自身又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身为政府机关,本身就要行驶好监督管理的职责,一旦发现财务舞弊的行为就要及时制止并且做出相应的举措;而另一方面,又想推动自己地方的经济发展,希望能依靠本地经济的良好发展赢得升迁的机会。这两个想法使得地方政府在实施中央政府下达的政策时通常会进行一些策略上的筛选。地方政府不会像中央政府那样具有宏观的经济实现,更多的可能会去关注本地的经济发展、民生和就业问题。所以,地方政府通常会对本土企业以及政府控股企业赋予很高的期望,尤其是希望上市公司能向全国甚至全世界筹措资金来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地的就业机会。为了到这一点,他们会给予本土企业很多支持,甚至有些事情根本不用企业去做,亲力亲为。当地政府甚至对上市公司的一些财务操纵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规范的交易等行为视而不见,呈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姿态,直接助长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不良行为。这样的案例在已经曝光了不少。地方政府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带来短期的利益,表面上看是促进了本土企业的发展,为本地的经济带来收益,但是依靠这样发展起来的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靠虚假财务舞弊起来的企业,本不够资格上市,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所以必然是泡沫企业,一瞬的光辉。这样的企业上市之后还是得靠圈钱才能维持泡沫,怎么样才能圈钱呢?只能继续靠财务舞弊的行为来造假财务信息,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中。

    3.财务舞弊行为的惩罚制度不健全,处罚力度不够

    为什么上市公司敢于舞弊呢?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他们觉得舞弊给他们带来的预期利益会大于事情败露后他们的损失。《公司法》第212条规定:“公司向所有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的财务报告是虚假的或者隐瞒了重要事实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还有很多条款只是说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给出违反了将会怎么处理的明文规定。这种条款的存在,直接导致了舞弊者觉得舞弊行为的成本上限是可预计的,不仅不能让其感到害怕,反而会让他们宁愿为了不法利益去冒险。另外,我国目前的相关制度还在逐渐完善中,很多的条文还没有得到实践,而且在有的国有企业以及法人股东绝对控股的情况下,不能完全认定财务舞弊的动机是追求个人利益,因此可能会在追究谁是责任人时认定企业法人。同时,对参与舞弊的人处罚力度相对不强,导致他们“好了伤疤忘了疼”,以后同样的舞弊事件再发生的几率非常的高,这都是财务舞弊蔚然成风的成因。

    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防范措施研究

    财务舞弊问题是会计行业内甚至是政府都高度重视的问题,国内和国外都如此。不真实的财务信息会严重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操控,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后期的有效运行,损害了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平稳,使得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不能顺利发展。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泛滥,已然成为一个烫手山芋。国内外经济学者就如何有效遏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进行了很多的研究和实践,提出了很多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结合我国国情,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财务舞弊进行防范和治理。

    (一)完善产权制度

    为什么财务信息会失真?究其根本是产权分配的不清晰,激励和约束的机制尚不健全。原来的很多国有企业,通过改变成为了现在的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占有绝对控股地位的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股东和经营者往往高度重叠,权力不能相互制衡,董事会的成立形同虚设,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内部控制人一人独大,董事会不能诚信监督经营者,使得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这也许是财务造假案件频频出现的原因之一吧。所以,明确产权关系,股东才能有追求资本利益最大化的激情,才会增加对公司的监控力度,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才能真正形成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制约机制。

    (二)加强建设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在公司的治理中,只有在具备了有效的权利制约机制的前提下,才能够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从而对财务舞弊的发生进行有效的制约。公司只有有了健全的治理结构,对各个审计监督机构严格按相关法规要求设立,增强公司管理层的监督力度,才有可能从根源上解决内部控制的问题,减少和及时制止舞弊人员作出损坏企业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大力改进公司的治理结构,对公司运行的现状进行公开,目前已经在市场监管者中达成共识。因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优化,明确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利范围,以此强化公司治理的内部制衡,从而使得董事会可以发挥他的职能;其次,加强建设公司的文化治理,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内部应该有一个和谐健康的工作氛围,而不是勾心斗角;再次,建设强有力的外部机制参与公司的治理,在提高审计单位监管效率的同时也要对舞弊行为进行严惩。

    (三)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加强单位负责人监督方面的职责

    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企业是否能及时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务舞弊,所以要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各个方面的控制制度。建立起来的监督部门有责任评价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企业管理层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公正合理,进而能给企业的搜有责客观及时的财务信息。

    (四)加大财务舞弊的成本,增强打击的力度

    我国政府应该加大财务舞弊成本,对财务舞弊行为进行强力惩处。首先,当受害人的权益被损害时,可以建立赔偿制度来对财务人员进行制约,赔偿制度对造假人员有很大的约束作用。同时受害人的经济利益也可以得以保障。其次,加大舞弊行为的刑事责任。加大舞弊行为的刑事责任对造假人员的惩罚有很大的作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选择。为了能够彻底的来制止财务舞弊,在舞弊行为曝光之后对舞弊者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惩,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最后,财务信息公开透明。上市公司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执法情况自然也是如此。必要的时候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披露,比如说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等这些媒介,对于一些财务造假和财务信息不真实的情况,更要对这些违规行为来处罚,进一步来提高约束力。根据外国的做法,我国可以提高财务舞弊的成本来减少发生的次数,也可以加大惩罚力度来抑制这些需求,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加大对舞弊人员的经济和刑事处罚。

    (五)提升投资者对舞弊的分辨能力

    市场投资者作为市场监督的主要力量,利益最容易受到伤害,也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在我国,我国投资者已经对财务信息缺乏信心,也失去了一定的鉴别能力,再者,赔偿制度没有有效的建立,使得投资者的总体素质也不高,也就失去了监督的主体地位。对于这一现状,投资者要提高自身的利益意识,要重点对投资者的发展进行支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教育。提高投资者的监督的主体地位,通过教育这一方式,不仅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水平,并且还可以促进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应当把对投资者的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投资者的教育的主要的意义主要是使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也可以有效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

    (六)推进审计部门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或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公正的精神态度。作为专业的财务机构,会计师事务在审计时,最能发现公司财务舞弊的行为并加以制止。但是现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在民事赔偿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很多财务机构为了自己的经营利益宁愿去冒险造假。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审计人员进行如下几方面的要求:首先,应该对出现重大过失和故意舞弊的注册会计师依法追究责任,增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风险意识以及法律责任意识,同时还要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要让注册会计师时刻意识到自己应该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负责任;其次,应该讲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和咨询业务分离,避免事务所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发生舞弊行为,并且对审计人员制定合理的奖惩机制;再次,通过严惩和舞弊者苟同的注册会计师建立对整个行业中的威慑力,让其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准则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真正做到公正、公允、公开,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最后,增强财务人员的道德操守,要培养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财务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财务人员只有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面,了解最新的法规制度,才能够防御未知风险,做出理智的判断,并进行好财务方面的监督。

    [参 考 文 献]

    [1]陈关亭.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因素的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2007(5)

    [2]郑艳茹.内部控制与管理舞弊[J].山东商业会计,2006(1)

    [3]周志红.试论如何应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J].现代商业,2010

    [4]苏丹宁.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主要手法及审计对策[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9(1)

    [5]孙建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治理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2)

    [责任编辑: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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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7: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