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营改增”对商业银行影响及对策的探讨 |
范文 | 摘 要: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金融业的特殊性,使得金融业成为“营改增”最难啃的骨头之一。目前,金融业中的商业银行正在稳步实施“营改增”政策,税改对银行自身相关联行业、个人的税收成本、经营管理都会产生较大影响。本文以商业银行“营改增”为背景,分析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商业银行;影响;对策 一、“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1.“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分析影响 从计税原理上看,增值税是就商品、服务在生产和流通中每个环节新增加的价值征收的一种税。商业银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银行提供的应税服务,计税依据应税服务是各个环节的增值额。营业税体系下商业银行按照5%的税率,根据取得的收入直接计算缴纳营业税。而增值税体系下的税率为6%,名义税率较之前上升了一个百分点。设银行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为X,税改前银行缴纳的流转税为X*5%,税改后银行缴纳的流转税为X/(1+6%)6%。在商业银行不改变服务价格的情况下,银行的实际税率为5.66%。从增值税的设计原理来看,税率上升的效应可以由进项税抵扣来抵消。商业银行如果能够取得足够的进项税抵扣,流转税的负担会有所减轻。 2.“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纳税申报的影响 首先,营增值税属价外税,税务处理要比营业税复杂得多,在计算销项税额时要剔除增值税的影响,较营业税体系下的计算更为烦琐,并且增值税进项要凭票抵扣,需要银行系统梳理记录购进业务发票的具体情况,依据销项与进项的差额进行申报缴纳。这就对银行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较高要求,需要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和辅导。其次,在征缴方式上。“营改增”后,商业银行增值税缴纳形式采用汇总清算的方式,由原营业税制下各分支机构属地缴纳转变为采用省、市两级汇总纳税的方式。税款的分配模式由省级机构按季度汇总计算应纳税额,按应税销售额占比,分配至辖属市级分支机构申报缴纳。最后,增值税体系构建需要银行人力、财力的投入支持。增值税平台的搭建不仅需要银行升级过去的财务系统,添加增值税的相关会计科目,还需要购买税控设备,以配合增值税的日常管理工作。上述因素均对商业银行的纳税申报产生一定的影响。 3.“营改增”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影響 “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需要增加二级科目增值税,并且设置包含进项税、销项税等的增值税三级科目。其次,在会计核算上,增值税是价外税,在进行收入成本入账金额核算的时候要剔除增值税的影响。入账金额的改变,增加了会计核算的负担。最后,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营改增”后受到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化,收入、成本的入账金额发生变动,从而影响了银行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税改期间商业银行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费用的增加使得银行的现金流出增加,对现金流量表产生了影响。 二、商业银行“营改增”后出现的问题 1.可抵扣进项少,税收负担加重 “营改增”后商业银行的流转税税率增加,可抵扣进项税少,导致了银行税收负担的加重。“营改增”在全行业推开以后,政策中允许商业银行抵扣的项目增加了,将诸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列入可抵扣范围,但是大部分商业银行难以通过这项政策获益。商业银行甚至于所有的行业普遍都是在企业的设立之初有较大的资本投入,购入大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对于大多数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购置大型项目时会相对保守。税改前,商业银行在发展之初购置的上述资产进项税不能得到抵扣,税改后,商业银行购置的上述资产非常有限,商业银行实际能够抵扣的进项税很少,而之前购置资产的进项税成为沉默成本,由银行自行承担。 2.发票管理体系不完善 增值税在税制设计上与营业税有很大的区别,调整商业银行流转税项目后,暴露不出商业银行发票管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商业银行的客户群体庞大,各类业务面对的客户不同,发票的取得上存在的阻力不同。增值税发票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商业银行在进行上下游交易时的交易对象并非都是一般纳税人,并且发票的开具程序也比较复杂,使得员工在开展部分业务时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其次,增值税发票不同于营业税发票。增值税是凭票抵扣,发票的开具管理更为严格。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的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等详细信息。银行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对单位的纳税信息掌握不全就不能获得增值税发票,从而对发票的抵扣环节产生影响。 3.部分业务对税改的适应性差 商业银行的主要的业务是存贷款,从近几年的趋势来看中间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成为比较有潜力的业务。而这几类业务都是服务性质的业务,不同于工业企业,服务性质的业务没有实物作为载体依托,不利于进行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传导。增值税的抵扣机制不能够在银行的业务中发挥作用。商业银行有一部分业务涉及金融商品的买卖,现行的实施细则中规定,卖方在处置金融商品时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买方就不能够获得发票,也就无从抵扣。增值税抵扣链条无法再此类业务中传递。 三、商业银行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1.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新政策确规定对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免征收增值税,持有一般金融债和企业债的利息收入均需按6%计算增值税。此规定意味着国债及地方政府债与普通金融债的真实息差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需重新审视其持有至到期账户的分布情况,充分利用免税政策,适量加大对国债和地方债业务的投入力度。新的政策对于境外业务规定适用免税政策,商业银行应当提升对境外业务的重视度,加大对境外业务发展的投入力度。采用“以外促内”的发展模式,充分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实现境内外业务的共同繁荣。 2.健全发票管理体系 “营改增”之后,发票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增值税发票不仅是记账凭证,更是进行进项税抵扣的重要依据。商业银行应当重视发票的管理工作,梳理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发票管理体统。完善发票管理系统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首先,商业银行应该依照自身业务的规模与结构的特点,规范发票的使用情况,建立发票的管理备案制度,完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银行方面应该准确掌握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时间、流程,以便顺利开展纳税申报与汇算清缴活动。其次,商业银行银行应当完善发票管理的流程设计,重视发票的申领工作,完善发票保管制度,避免出现因丢失、毁损,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准确辨别具体业务使用哪种发票,规范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使用;此外,银行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相关发票的验证,以确保进项税额的抵扣。 3.增强业务对增值税体系的适应性 商业银行实施“营改增”后,导致税负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进项税额要较一般行业少。将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梳理,分类整理业务,细化业务种类,将业务成本与收入对应起来。对于不能进项抵扣的非核心业务,诸如信用卡销售、理财业务宣传、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等。商业银行均可以考虑采用业务外包的形式,便于使业务对应起来,以购进服务的方式取得增值税发票获得进项抵扣。合理实施业务外包项目,不仅可以优化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和税收负担,而且便于商业银行集中精力、关注核心业务、提高业务效率,是银行主动调整战略、提高纳税筹划、实现核心价值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唐梅,赵媛媛,周宁.“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J].西南金融,2017,(01):63-67. [2]鲍江燕.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J].金融与经济,2016,(07):57-59+26. [3]葛小慧.浅议营改增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影响与对策[J].会计师,2016,(07):23-24. [4]李红霞,冯志静.“营改增”对我国银行业税负影响的测算[J].财会月刊,2015,06:42-44. [5]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业增值税征收的国际比较及我国银行业“营改增”方案研究[J].金融发展评论,2015,02:126-141. [6]王云升.银行业“营改增”问题探讨[J].税务研究,2015,08:102-104. 作者简介:石晶(1992- ),女,回族,河北省邢台市人,辽宁大学经法学院2015级税务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税收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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