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市场机制的职教集团发展路径创新研究 |
范文 | 贾欣 刘珉 [摘 要]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利益链不完善使得职业教育资源无法有效配置,制约了职业教育集团的深入发展。因此,必须要引入市场机制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并借鉴现代企业制度对职教集团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以产权为纽带、以利益共享为基础,以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为实现形式。此外,应发挥政府的作用以解决“市场失灵”,统筹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激发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活力,推动职教集团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路径;创新 [中图分类号] G719.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5-0184-03 Abstract: Under the new norma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imperfect interest chain makes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ources unable to be allocated effectively, which restricts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s. Therefore, we must introduce the market mechanism to optimize the alloca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ources, and use the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for reference to reform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s for establishing the group company with independent legal personality, which takes property rights as the link, benefit sharing as the basis, and modern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as the realization form. In addition, we should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government to solve the kind of market failure,coordinate the role of the market and the government, stimulate the development vitalit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s, and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s. Key words: vocational education, running schools by group, development path, innovation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一种遵循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办学模式,能够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而且可以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完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在这一发展背景下,对现代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旺盛,促进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迅速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了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创新,有效提升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 然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由于在外部环境、内部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职教集团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地方政府规划、协调及保障作用发挥不足,职教集团组建形式单一、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成员合作深度较浅,办学经费来源缺乏等。这些因素制约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持续健康发展,影响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质量。因此,现阶段,必须要提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质量。 一、我国职教集团发展中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截至2016年底,已注册为法人实体型集团的职教集团仅有53个,占比仅为3.8%,绝大多数职教集团属于以契约形式组成的联盟型职教集团。联盟型职教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集团成员在人财物方面未真正实现融合,尚未形成可以使职教集团各主体协同行动的利益链。由于联盟型职教集团没有利益共享与分配机制,因此,集团无法统筹和协调各成员主体的行为,不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制约了集团的深入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集团运行效率低下 联盟型职教集团成员为独立法人,各自承擔独立的责任及风险。因此,在集团运作过程中,各成员均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进行决策,导致学校的教育资源、企业的实训资源、产业的需求资源等不能实现有效配置[1]。在遇到社会、经济等环境发生变化时,集团无法调动各成员单位迅速采取应对策略;在内部成员利益发生冲突时,由于没有利益共享与分配机制,集团也不能够调和内部成员的利益冲突。由于职教集团未形成向心力,所以这种办学模式并未从本质上提高各成员主体的运行效益,集团运行效率低下。 (二)内部管理机制欠缺 联盟型职教集团在组建过程中,成员单位的隶属关系、产权性质、教职工身份均保持不变,集团成员之间关联度不强。在运行过程中,各成员单位都是建立在契约关系上的独立组织,没有统一的组织机构,集团的统一管理带来了障碍[2]。目前,大多数职教集团是通过建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辅以秘书处等常设机构负责集团日常事务的处理,缺乏利益协调机制、人员管理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及监督机制等配套的管理机制。 (三)校企合作层次偏低 联盟型职教集团利益链的缺失使各主体间无法形成联动机制、缺乏统一的工作目标,职教集团难以发挥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的功能。由于缺乏利益驱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多数校企合作仍停留在企业提供部分实训资源和就业岗位、学校负责部分企业培训等形式,合作层次不深入,合作范围普遍较窄。 当前,绝大多数的职教集团仅靠契约为纽带,在寻求集团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和持续合作的激励点,以及集团内资源配置等方面,都无法形成有利于职教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利益链,制约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集团化办学的教育、产业和社会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基于市场机制的改革是促进职教集团发展的必然选择 开放性和产业属性决定了职教集团的市场化特征,不同办学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是推动职教集团运行的最深层次、最持久性的驱动力。因此,必须要引入市场机制,才能激发职教集团发展的活力。 (一)制度环境分析 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提出,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办学,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5年7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鼓励国内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参加职业教育集团。《意见》要求:要规范完善职业教育集团治理结构,探索集团通过土地、房舍、资产、资本、设备、技术等使用权租赁、托管、转让等形式登记企业法人。要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以“利益链”为纽带,促进校企双赢发展。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4]。 (二)市场逻辑分析 要发挥企业等主体在职教集团发展中的作用就必须满足其利益诉求,构建利益产生、分配、协调机制。因此,应在利益相关者的逻辑下,让市场机制在职业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逻辑改革现有的体制机制,借鉴现代企业制度,对职教集团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以产权为纽带、以利益共享为基础,以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为实现形式,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 发挥市场机制在职教集团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不仅能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有效解决人才供需的矛盾,而且通过多元办学主体的利益诉求和对话协商,形成鼓励社會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制度环境,紧密依靠行业企业提高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专业化水平和发展质量[5]。 三、市场机制下的职教集团发展路径创新 在市场机制下改革职教集团体制机制,首要前提是给予职教集团法律上明确的企业法人主体地位,在这一法律框架内开展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产权改革,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一)确立营利法人属性 依据《民法总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注册股份制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教育管理型公司,负责职教集团的经营管理,具有营利性法人资格,取得了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为职教集团在市场机制下建立产权制度、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机制奠定了法理基础。 (二)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取得独立的营利性法人资格后,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成员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入股,各投资主体共同参与集团管理,并按投资额或所持股份分配利润、分担亏损。职教集团还应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公司上市,从而实现产权的自由流动。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就建立了利益共享与分配机制,驱动各相关利益者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教学条件建设及科研开发等领域协同行动,使教育资源、产业资源、岗位资源达到最优配置。 (三)建立内部治理结构 职业教育集团取得了企业法人的主体地位,在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应建立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以解决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 1.股东大会。参与缔结职业教育集团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政府等主体在投入了资源要素以后即成为公司的股东。职教集团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对集团发展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股东对于会议决策事项享有表决权。 2.董事会。董事会是职教集团的常设机构和决策机构,应贯彻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负责职教集团的运营和管理。董事会应由参与建立职教集团的职业院校领导、行业企业领导、政府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还应聘请外部的教育、财务及法律方面的专家任独立董事,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及合法性。 3.监事会。监事会是职教集团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受其它机构的干预,董事、总经理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应保证职业教育集团有序管理,保证管理层正确执行公务,防止滥用职权,危及集团发展和投资者利益。 4.总经理。职教集团董事会任命总经理,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和集团的运营管理。由于职业教育集团既具有企业的性质,又属于教育行业,因此,集团总经理在具备职业经理人素质的同时要兼具教育家素养。 (四)创新管理机制 在发展过程中还应积极进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活力,增强集团化办学的专业性,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具体对策如下: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