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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贵州构建和谐商业的思考
范文

    摘要:和谐商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商业。但是现阶段贵州商业存在着诸多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成为贵州构建和谐商业的障碍。从商业活动中各种经济关系的角度看,加快现代流通体系的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完善商业流通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促进中小零售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注重商业诚信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是构建和谐贵州商业之良策。

    关键词:和谐商业;和谐社会;和谐发展

    中图分类号:F713581文献标识码:A オ

    作者简介:刘晓昆(1953-),女,四川大足人,贵州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商业经济与市场开拓。

    基金项目:2008年度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构建和谐贵州商业营造市场和谐的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82X020。

    当前,贵州各地区各部门正在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谐贵州。然而,在贵州商业领域中仍存在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对和谐商业的建设带来严重影响。和谐商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的和谐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因此,贵州构建和谐商业,优化贵州商业环境,对于促进和谐贵州的构建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当前贵州影响商业和谐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商业发展失衡导致农村消费环境欠佳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和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制约,贵州城乡商业发展很不平衡,城市商业与农村商业无论是在商业网点建设,还是在业态结构,经营条件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发展差距,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消费。据统计,贵州农村居民占全省总人口70%左右。但是,2006年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只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数的40%左右,县以下实现的消费品零售总数仅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39%。[1]贵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流通方式落后。农村集贸市场有的无棚顶,无硬化场地,无灯光照明等,赶场天主要是“马路市场”、“露天市场”,农民只能在路边,墙边,地边消费。由于农村缺乏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大部分县以下市场基本由个体商贩经营。农村商店大多开设在自住房内,经营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商品品种少,主要以基本生活必需品满足生存性需要的模式运转。农村商业网点的“小、散、乱”,经营者素质的参差不齐,造成进货渠道杂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使广大农民深受其害。据有关部门对贵阳市农村居民的问卷调查,有76%的农户反映在生活消费中买到过假冒伪劣商品,有184%的农户因为商品质量差,伪劣商品多而不愿意消费或不敢消费。[2]同时,由于贵州农村商品营销网络薄弱,配送和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民无法同城里人一样享受送货上门、安装维修、定期回访等售后服务,使得农民在购买耐用消费品时,不得不再掂量,甚至持币观望。从而压抑了农民的消费热情和积极性,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差距。

    (二)城市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造成过度竞争

    改革开放以来,贵州城市各类商业网点快速增长,一些功能齐全,具有现代化设施的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不断涌现,大大方便了居民的购物。但是,由于全省商品市场建设和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形成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无序发展的局面。一是大型商业网点过于集中。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省建筑面积5 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有80个,其中省会贵阳有71个,占8875%,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绝大部分集中在贵阳。[3]这种状况至今仍未改变。二是城市大型超市扎堆开店。如在贵阳市南明区,世界商业巨头“沃尔玛”居然在不足2公里的范围内开设两个营业面积上万平方米的大卖场,直接对本土超市大昌隆形成两面夹击之势。三是城郊及新建的居民区网点发展不足。贵州中心城市大卖场的重复建设、盲目开店使零售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甚至残酷。北京华联、沃尔玛、国美、苏宁等国内外大型连锁超市凭借本土企业望尘莫及的产品性价比和竞争优势,实现其快速扩张。而贵州本土零售企业,由于实力相对弱小,大打价格战后,造成销售利润下降和零售商撤市的后果。例如2005年之前,贵州家电零售市场一直是由本土的红华、国鼎等几家家电连锁零售企业所掌控。但随着2005年和2006年国美电器和苏宁电器相继在贵阳开业,贵州本土家电连锁企业就已风光不在,经营逐渐下滑,市场日趋萎缩,带来资源浪费及其他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零供关系紧张使工商矛盾不断激化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商品供大于求的现象日趋严重,零售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和市场地位不断增强,零售商逐渐成为商品流通渠道中的主导力量。贵州大型零售商利用其渠道主导权地位,一方面向供应商收取名目繁多的“通道费”,制定不平等的格式合同,要求供应商参与频繁的促销活动并承担利润损失等,大幅压榨供应商的利润,以此来弥补零售行业的过度竞争导致的利润下降趋势。据贵州省遵义市商会的粗略统计,这种不正当所得至少占了超市利润总和的1/3。[4]使供应商苦不堪言,产生强烈不满。另一方面,零售商又任意拖欠供应商的货款,长期无偿占用供应商的大量资金,使工商矛盾不断激化。如贵州诺玛特贵阳店和遵义店就因拖欠供应商近6 000万元的货款,建行5 000万元的贷款,业主500万元的房租等,从而引发供应商联合追讨货款并停止供货。导致诺玛特贵阳店关门停业,遵义店被供应商和业主强行接管,更名为天利购物广场的事件。[5]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零售商由于经营不善或盲目扩张造成资金链断裂而突然倒闭,导致相关供应商血本无归。如贵州遵义市2005年就有4家大型超市先后倒闭,欠债共计2 000万元,使供应商遭受损失并危及到一些中小生产企业的生存。[4]零供关系紧张,摩擦和冲突日益加剧,不但恶化了商业经营环境,对双方的发展没有好处,而且对消费者以及金融机构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商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商业竞争的加剧,贵州商业服务水平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一些商家诚信意识淡薄,职业道德感不强,损害消费者的行为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2006年仅贵州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查处的掺杂使假、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就达1 307件。[6]如有毒、有害食品危及人身安全,美容不成反毁容,室内装修污染致病,劣质汽配引发交通事故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消费安全,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二是虚假广告骗人。有的经营者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和服务,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性能主要成分等,对必须说明的内容含糊其辞或夸大功效,有意利用虚假宣传来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三是价格欺诈“宰人”。一些商家在促销中,大搞价格欺诈,如虚假降价、虚假折扣、虚假馈赠等,设置种种陷阱,引诱消费者上当购买。四是服务质量差损人。有的企业三包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服务承诺如同虚设,有的地方售后服务网络不健全,使售后服务难以保证,有的延迟服务时间,强行收取服务费用,激起消费者的不满。不良的消费环境,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心存疑虑,对商家缺乏信任感,从而影响了商家与消费者的和谐。

    二、贵州构建和谐商业的对策思考

    (一)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协调

    结合贵州的实际情况,一是要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工程。从政策优惠上引导、鼓励大型流通企业,以连锁和超市的形式到农村建立、改造农家店;支持各类中小商业企业通过自愿连锁,以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立农家店。在农家店的建设和改造中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消费特点进行,不能贪大求洋。同时,连锁店、农家店的开办力求成熟一家,开办一家,办好一家,稳步推进,不搞形式。二是深化供销社改革,增强基层社的服务功能。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物流方式,改造、整合、优化现有供销社经营网络,建立和发展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三位一体”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三是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打破行业界限,以小城镇为中心,向四周幅射,开展物流配送。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农村物流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物流条件。加强农村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

    (二)完善商业流通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

    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构建和谐商业的基础。商业领域不和谐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流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所以,目前在国家商业法律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贵州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授予地方立法(指管理经济事务方面的地方立法)的权限,对本省商业流通市场进行深入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其他省市甚至经济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加快对商业主体、商业流通市场秩序、商业行为进行规制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的法制化,严格限制商业设施已饱和地区的项目审批,从而减少重复建设,避免过度竞争。完善零供关系的法律机制,规范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杜绝各种乱收费,对利用连锁超市诈骗供应商钱财的零售商,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建立严厉的失信惩罚制度,对违法和破坏诚信的行为,要严加制裁使其为失信付出高昂的代价。工商、质监、药品监管、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培育和谐的市场环境。

    (三)促进中小零售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大量中小零售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是保持市场具有竞争活力的需要。为了防止大零售企业挤垮中小零售企业和垄断市场,必须加大对本土中小零售企业的保护、扶持力度。建议在省、市中设置相应的中小零售企业管理机构,鼓励成立地方中小零售企业行业协会,协调解决大中小企业间的矛盾。政府有关部门应深入调查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扶持。通过电子商务化、网络化改造中小零售企业,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参与竞争的能力。贵州中小零售企业应联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自由连锁、特许经营、企业合并等途径,获得规模效益。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不同业态的企业要突出经营特色,集中资源和精力经营自己的强项,扬长避短。同一业态的企业也要在商品品种、档次、环境、服务等方面突出自己的差别,创新经营特色。要从企业内部入手,运用信息技术,强化流程再造,实现精确采购,科学营销,加快周转,降低费用。积极开展与第三方物流的合作,建立第三方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推行“网上采购、集中订货、共同配送、信息共享”的管理模式,降低经营成本。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体系以及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彻底改变中小零售企业员工素质普遍偏低的状况,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改进零供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供应商和零售商是产业价值链上的两个主体,价值的创造与实现需要工业与商业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零供关系紧张,矛盾冲突日趋加剧,最终只能是两败俱伤。因此,这就迫切需要零供双方建立一种相互信任、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零售商要正确处理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善待自己上游的供应商,在交易中注意维护供应商的利益,积极支持供应商的产品改进与开发,通过信守承诺,赢得供应商的信赖与支持。作为供应商要积极进行技术创新,不断推出更优秀的产品,并通过加强品牌建设,建立起自己的品牌优势,来增强对零售商的吸引力。在目前供应商相对于大型零售商处于劣势地位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联合起来,提高博弈能力。要以供应商组织为平台,开展与零售商的对话,沟通合作,协调双方关系。为解决彼此的利益冲突,零售商与供应商应实施供应链管理,形成战略联盟。建立快速反应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共享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的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通过将上游与下游,生产与销售环节的各利益主体捆绑在一起,来强化合作关系,变工商利益争夺关系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和谐发展新格局。

    (五)注重商业诚信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和谐商业的核心是诚信,加强以“诚实经商、信用为本、公平交易、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商业道德建设就显得格外重要。实践证明,以商业道德作为诚信的自律手段,成本低、时效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好。所以,商业企业要从树立诚信观念入手,把诚信作为立业之本,发展之基,让诚实守信成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加强自律,培育企业的诚信文化和诚信品牌。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认真履行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信守对消费者的承诺,不乱抬高物价和收费标准,不生产有毒有害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短斤少两克扣顾客,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和各种商业欺诈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服务行为体系。让消费者从进入商店开始,浏览商品、挑选商品、交付货款、直到商品售后,都能领略到细致入微、便利快速的服务。把商德作为企业的灵魂溶入到企业经营、服务与管理之中,形成人人讲诚信的氛围,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使消费者放心购物,乐于消费。

    参考文献:

    [1]贵州统计局.2006年贵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J].贵州统计,2007(3):5-9.

    [2]贵阳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贵阳农村居民消费市场调查[J].贵州调研,2007(1):14-17.

    [3]潘飞.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促进贵阳市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J].贵州商务,2004(1):17-18.

    [4]刘鸿.一年内4家大超市夭折[N].贵州都市报,2005-09-08(A6).

    [5]何金莹,张天润.贵州诺玛特现状的启示[J].贵州商务2005(2 ):12.

    [6]翟爱兵.2006年全省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基本情况[J].贵州工商,2007(1-2):61-62.

    (责任编辑:关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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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3: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