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最终产品生产目的与胡耀邦富民思想 |
范文 | 黄文夫 胡德平先生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产品”的新作,在《经济观察报》和《中国民商》杂志发表后引起广泛关注。 文章就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市场经济的最终产品,以及供给侧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发表了独到见解。 三场载入史册的大讨论意义深远 谈及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问题,我们不禁回想起粉碎四人帮后,胡耀邦发动的三场载入史册的大讨论。一是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二是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大讨论,三是关于人民群众是主人翁的大讨论。第一场大讨论,解决了思想理论上的一个根本问题:真理的标准不是领袖人物的只言片语,而是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1978年的这场讨论,破除了现代迷信,推动了思想解放运动的发展,为冲破“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重新确立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做了理论准备。第二场大讨论,解决了经济工作中一个根本问题: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摆在经济工作首位。胡耀邦强调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人民,不是为了生产而生产,不能“以钢为纲”,要注意轻工业和服务业,不能忽视人民的生活。1979年的这场讨论对于摆脱经济工作中左的指导思想的错误,顺利地进行经济调整,起了应有的作用。第三场大讨论,解决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的问题。胡耀邦强调把人放在第一位。党和党的干部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化建设的根本问题就是要调动亿万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81年的这场讨论,对“包产到户”表示支持,一直到完全取消人民公社为止。 由于高层有人反对,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人民群众是主人翁的讨论被迫中断了。尽管阻力不小,但经过这三场大讨论,人们的头脑依然获得了解放,手脚放开了,主人翁的意识增强了,亿万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提高了,改革与发展的新时代来了。 最终产品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目的 早在1979年初,胡耀邦担任中央秘书长时,就开始酝酿关于生产目的的讨论。当时,人民日报拟了一篇社论《人民生活只能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这篇社论稿提出了人民生活问题,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思想还不那么突出。社论稿送胡耀邦审阅,胡耀邦看了,提出每个生产单位的领导干部,都要理直气壮地逐步改善广大职工生活,想方设法搞好公共福利。把关心群众生活的思想突出了出来。9月,人民日报理论部编的《理论宣传动态》上刊登《斯大林对雅罗申柯为生产而生产观点的批判》提出,在我国经济调整中应该重视社会主义基本规律,注重消费品生产,注重改善人民生活的问题。胡耀邦在文章上又写了批语,并要求转送中央党校。胡耀邦说人民日报理论部这期《动态》“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可惜没有根据我们经济战线上同志们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充分的解剖,没有针对性和战斗性。请你们根据这篇文章提出的思想,精心讨论几次,写出文章,在四中全会完成。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编辑部按照胡耀邦的意见,写成《要真正弄清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一文,先是发表在9月30日印发的《理论动态》第160期上。接着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在10月2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文章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目的是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需要。因此,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这种需要。我国有9亿多人口,人民生活需要不断得到满足,又反过来刺激生产。这是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人民生活安排好了,特别是8亿农民生活安排好了,中国的大局就稳定了。就是说,我们考虑和安排国家当前的和长远的计划,必须充分体现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可是,多年来我们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为生产而生产。” 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高度关注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问题大约始于1979年春夏之交。于光远当时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六个重大理论问题,即社会主义的经济目标论、社会主义经济构造论、社会主义经济机制论、社会主义经济调节论、社会主义经济动力论、社会主义经济效果论,简称社会主义经济的目标论、构造论、机制论、调节论、动力论和效果论。其中第一个问题完稿后(题目是《谈谈“社会主义经济目标理论”问题》,发表在1979年9月11日出版的《财贸战线》报(经济日报前身)上。这篇文章开宗明义: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目标理论”这个题目,“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我国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我们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究竟是什么”。“根据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我们的经济目标只应该是‘在可能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增产人民需要的最终产品,而不应该是其他别的东西。”文章发表后,于光远同时任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商定,仿效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在报上开展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问题的讨论,于是人民日报在发表中央党校《要真正弄清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两天后的10月22日,转载了于光远发表在《财贸战线》报上的这篇文章,由此开始了一场全国范围的大讨论。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参与,反响强烈。北京、上海、辽宁、陕西、四川、黑龙江、山西、河南、天津、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吉林、湖北、湖南、江苏、山东、河北、广东等20个省、市、自治区的报纸,先后发表了当地理论、宣传、经济部门座谈讨论的情况,或者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和理论文章,有的还开辟了专栏。 人民日报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讨论虽然时间不长并被迫中断了,但经济学界的讨论却坚持了下来。1980年10月,于光远提出继续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进行讨论,11月组织召开了北京地区生产目的讨论会,12月举行了全国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研讨会,生产目的的讨论在各地报刊上再度热了起来。直到1982年,经济学界关注的热点逐步转移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上。 于光远在生产目的的大讨论中反复强调了一个重要观点:最终产品是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目的,并且影响社会需要构成的一个重要政治经济学概念。他后来发表在《经济研究》1980年第12期《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几个理论问题》一文中说,在可能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生产社会所最需要的最终产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标。 于光远认为,如果要用一个综合的指标来表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话,最终产品的增产是最合适的。中间产品的生产能力形成之后,(就)可以更快地实现最终产品的迅速增长。最终产品既包括最重要的消费品,又包括科教文卫、社会管理和国防建设所需物品,还有出口产品。也就是说,我国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生产的产品都被消费,产品的使用价值都得到体现,这样的产品才算最终产品,而社会现阶段的生产才算完成它的生产目的。 重温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大讨论,毫无疑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年初,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一次讲话中,就对供给侧、需求侧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关系做了清晰明确的说明。习近平指出,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就是要使得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且不断升级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求,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富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生产目的 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摆在经济工作首位,是胡耀邦富民思想的具体体现。 首先,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富民。 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所要达到的最高价值目标,就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体成员才能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胡耀邦说,社会主义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使物质极大丰富起来,使国家和人民尽快地富起来。如果那个社会主义穷得要命,谁干社会主义?国家要富裕,首先要靠人民富裕。有民才有国,国为民存在。他曾为一个农民企业家题字“强国富民”,求写的人拿到手正要念时,他对他讲,你要倒过来念才是我的本意:“民富国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的是富民,胡耀邦认为,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为国家富强,二为人民富裕。人民不富裕,人民富裕不了,我们还搞什么四化?胡耀邦多次强调:“翻两番”和四个现代化是现今最大的政治,有利还是不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富裕,乃是衡量我们各项工作的最重要的标准。国家富强不起来,人民富裕不起来,一切无从谈起。 1983年1月7日,胡耀邦贵州省干部大会上讲话时,首次提出了“富民政策”概念。他说,党的一切政策归根到底都是富民政策。 他强调共产党人的一个根本观念、根本立场,是引导人民靠勤劳尽快地富裕起来。党和国家的政策,是以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党的富国富民政策,是最大的群众观点。治国之道,富民为始。人民富裕的过程,也就是为社会增加财富,向国家多做贡献,使国家富强的过程。人民富是国家富的基础,国家富是人民富的靠山。 其次,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富民。 1969年3月5日,胡耀邦在给毛泽东的长篇建言信中说,斯大林时代苏联农村放不开,不许集体农庄拥有自己的大型农业机械,更不许办工业,结果使苏联整个农村长期富裕不起来。胡耀邦主张中国必须走一条“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的新路,坚决反对完全缩回到或者基本上缩回到斯大林时代的计划经济的老框框中去。建议改革全民所有制企业,破除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全民所有,真正实现全民皆有,全民皆富。 1983年12月22日,胡耀邦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审议《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时指出,要使8亿农民富起来,就要把农民的收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叫自给部分,一个叫商品部分。自给部分又有三个标准,有低标准,中标准,高标准。不管达到哪个标准,都必须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自然经济要转到商品经济上来。如果我们没有帮助、扶持农民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观念,农民就富不起来。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胡耀邦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他认为更快更好地使国家和人民富起来,是中国共产党想事情、办事情的最核心的问题。《决定》强调了商品经济的不可逾越性,其实质就是让人民尽快富裕起来,发展商品经济恰恰是富民政策的核心。 回顾中国改革的历程,正是按照胡耀邦的思路走过来的。改革循着两条线逐步推进,一是由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转型;二是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型。《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所以被邓小平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即中国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因为它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紧密的联系起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胡耀邦始终把富民视为改革开放的目的、把改革开放视为富民的手段。解决好富民这个问题,就要体现在富民惠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上。早在改革之初,胡耀邦就提出,一切有利于促进人民劳动致富的措施、办法,都要敢于探索,敢于实践。无论从连续主持制定推动农村改革的五个中央“一号文件”、支持农村包产到户等改革实践,还是到鼓励创业、自谋职业,开办个体私营企业等等,都毫无例外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1983年8月30日,胡耀邦与万里、习仲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南海接见了300多位全国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安置就业的先进代表,并发表了著名的《怎样划分光彩和不光彩》的讲话。讲话肯定了从事个体经济是光彩的劳动,支持了当时遭受歧视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在主持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时,胡耀邦强调,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取得胜利的。现在要较快地富裕起来,力量还很单薄,完全靠国家包起来一切事业是不可能的。国家、集体、个人要一起上,允许集体、个人搞开矿、办能源、办交通。他提出将“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写进文件。经过9次修改的这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共中央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现在的个体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公有制联系的,不同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的个体经济,它对于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劳动就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此后,民营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带动了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为民富国强做出了巨大贡献。 第三,社会生产的目的是富民。 1979年10月9日,胡耀邦在中共省、市、区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谈到经济工作的基本经验教训时指出,要认真学习和探索客观经济规律,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 胡耀邦引用了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论述:“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胡耀邦认为,我们有相当多的人,没有弄清楚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或者是把手段当成目的了,在某种程度上是为生产而生产,使得我们现在的经济结构很不合理,是畸形发展的,同社会需要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长期脱节,缺乏活力。 当时中国正处于经济调整阶段,调整针对积累和消费的比例的严重失调,而生产目的不明确,如为生产而生产、为完成指标而生产、为政治而生产等等,是造成积累和消费比例失调的直接原因。 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物质和文化等最终产品极大的丰富,二是人民群众有消费需要的支付能力。胡耀邦由此提出了以消费促生产的富民模式。他认为,中国要走通过内需来拉动经济发展的道路。从某种意义上看,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富民,既要抓生产,又要提倡适当的消费,但消费不同于浪费,也不是高消费。消费需要支付能力,它的基础是人民的富裕。他把拉动内需、重视消费同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有机联系起来。在这里,人们的需求实际构成社会生产的目的,需求的多少(稀缺性)又构成了生产多少的“指示标”,供需自动调节,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无非就是这样。 胡耀邦认为,我国有9亿人口,人民生活需要不断得到满足,又反过来刺激生产。这是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人民生活安排好了,特别是8亿农民生活安排好了,中国的大局就稳定了。 可以认为,富民与强国,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生产目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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