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形势下农民工就业问题及对策研究 |
范文 | 邱岳 史晓浩 摘 要:由于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且自我调节能力弱,政府根据新形势采取及时有效的保障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乡村发展前景、农民工老龄化、产业技术革新、新冠疫情冲击、城乡深度融合等内外因素持续对农民工就业选择和企业用工施加影响,导致农民工返乡因素增多、就业压力增大、劳动权益要求增强,需要从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开发乡村就业市场、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强化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积极应对。 关键词:新形势;农民工;就业;对策 我国农民工数量庞大,该群体的就业不仅影响群体自身,还涉及其父母、子女等非劳动适龄人口的利益,可谓关系重大民生的关键环节。然而囿于学历水平较低、缺乏技术技能等先天不足,农民工择业“触角”伸不远、也扎不深,就业稳定性差。正因为此,农民工作为保障就业重点群体之一,长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注。分析当前农民工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之策,对稳就业、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形势对农民工就业选择的影响 (一)乡村收入利好因素增多对外出务工的抑制 长久以来,在“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作用下,城乡发展长期不均衡,导致城乡收入差异持续增大。增加收入成为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重要驱动力。近些年,国家实施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等举措保障了农民权益,有效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9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相较2010年下降了0.59。农村居民当前及未来预期收入的增加,无疑降低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积极性。 (二)乡村振兴美好前景对农民工的吸引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广大乡村地区迎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乡村设施和服务加速健全,经济活力不断迸发。全国行政村通光纤、通4G比例均超过98%,乡村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基本消除,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保持两位数增长。乡村各项事业方兴未艾对已外出务工和有外出打算的农民工来说都是一种“拉力”。无须背井离乡实现安居乐业,符合中国人安土重迁的思想。外出农民工了解乡村情况,返乡重构社会关系成本低,同时务工期间掌握了新知识、新技术,开阔了眼界,积累了资金和人脉,回乡创业就业具有广阔空间。 (三)农民工老龄化加剧引发的返乡 农民工群体已不再年轻,2019年农民工平均年龄已达40.8岁,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比例逐年增加。这将对农民工劳动力供给产生抑制作用。一方面,“落叶归根”的思想在农耕文化积淀深厚的农村地区有千百年的观念传承。老一代农民工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对宗族、对亲友有难以割舍的情义。这种农村归属感在农民工年龄增长时可能会愈加强烈地促使其返乡。另一方面,随着高龄农民工劳动能力下降,可能导致其收入减少,这在低技能岗位中更加明显,城市高企的生活成本迫使一部分人放弃城市生活。因此,农民工老龄化引发的返乡以及随之产生的调整城乡资源配置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二、新形势对企业雇佣农民工的影响 (一)技术革新对农民工的驱离 改革开放以来,以廉价劳动力支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吸引外资、推动经济快速增长贡献了重要力量,成就了“中国制造”的辉煌。但是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劳动力成本上升,劳动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适逢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制造业向“智造业”加速转型升级,“机器换人”成为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选项。研究表明,工业机器人使用对制造业就业总量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减少了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整体技能水平较低的农民工群体首当其冲。这种不利局面除了由于企业长期缺少技能培训投入,农民工自身也缺乏长远的职业规划。 (二)疫情冲击对企业用工需求的削减 2020年伊始,新冠疫情爆发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并且影响深远。据世界银行预测,2020年全球经济将萎缩5.2%。国内大规模抗疫隔离期间,消费需求受到抑制,用工大户服务业、制造业遭受严重损失。本已承受经济下行压力的企业再遭新冠疫情打击,迫使一些小微企业退出市场;一些复产复工的企业,受市场收缩的影响,用工需求也将减少,尤其是一些外贸出口型企业在全球主要经济体萎靡不振、国际贸易锐减的情况下,面临较大的裁员压力。这些情况对农民工就业空间的挤压是显而易见的。 (三)城乡融合对企业保障劳动权益的强化 城乡融合是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深层次破解城乡二元矛盾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是人口自由流动和市民化绕不开的话题。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占35.1%。用工单位逃避合同约束、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重要原因。在组织化方面,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农民工流动性大,忽视组织其加入工会,2019年加入工会的进城农民工仅占已就业进城农民工的13.4%。城乡融合的发展要求需要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为农民工自由流动和实现市民化提供良好就业环境。 三、新形势下保障农民工就业的应对之策 (一)稳定企业就业岗位 贯彻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全力帮助企业纾困,恢复增加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费用减免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组织力量帮助企业做好国际物流运输、产品推介,稳定市场份额。线上线下双管齐下保就业,线上通过网络招聘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对接,线下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准确掌握用工信息,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岗位的统筹协调。大力支持通過创新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对新就业形态在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前提下予以支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的贫困农民工。 (二)开发乡村就业市场 顺应农民工返乡诱导因素增加的趋势,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充分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承接潜能。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招聘,充分利用线上招聘广开就业渠道。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园,简化创业行政审批手续,提供园区管理费、企业运营费优惠补贴,开展创业辅导、市场推广、法律咨询、担保贷款等综合服务。以乡村地区为重点,健全普惠金融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在乡村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为乡村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服务。 (三)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做好就业信息收集、动态监测、分析研判等工作。推广使用公共就业服务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线发布岗位信息、线上签约、办理服务事项。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就业意向匹配程度,精准推介就业岗位,实现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旨在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大力开展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整合企业、职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资源,为农民工“量体裁衣”制定培训方案,开发适应农民工接受能力的教育培训课程,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远程培训,扩大优质培训资源受众覆盖面。 (四)加强劳动权益保障 抓住城鄉融合发展的内涵要义,落实人口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对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的要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平等就业、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企业雇佣农民工的动态监管,重点提高非公企业、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下大力气整治避签、漏签、错签、合同不规范、签订不履行等问题。打造企业守法诚信的制度环境,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广泛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畅通依法维权渠道。 参考文献: [1]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18-2019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20. [2]国家统计局.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N].中国信息报,2020-05-07(2). [3]韩民春,乔刚.工业机器人应用对中国制造业就业的影响——基于行业层面的经验证据[J].管理现代化,2020,40(2):88-92. [3]国家统计局.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N].中国信息报,2017-0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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