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煤炭销售企业收入确认问题分析 |
范文 | 程天平 摘要:本文通过对煤炭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在此基础上,对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具有一定针对性的不同销售环节确认收入时点,能够促进煤炭销售企业收入确认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煤炭 ?销售 ?收入确认一、前言 由于煤炭产品的特殊性,大大简化了其销售方法,一般采用预收货款与交款发货的方式完成煤炭产品的销售工作。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煤炭的整个销售过程仍然存在着复杂多变的因素,而且不同类型的企业在销售业务完成标准的定义上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煤炭销售企业要对煤炭销售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判断,对其收入的确认进行更进一步的规范,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工作原则作为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二、煤炭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结合煤炭企业销售的特点,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当煤炭产品销售之后,煤炭銷售企业与煤炭后续所产生的任何利润之间无关,并且也不提供相关的售后回购业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由于煤炭产品降价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与煤炭销售企业无关。(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3)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当煤炭产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煤炭销售企业需要明确调整后的售价,才能进行更进一步的财务处理。(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当煤炭企业无法明确生产成本时,其所收到的货款只能作为预付账款,而不得将其确认为销售收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三、煤炭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存在的问题分析 煤炭企业在进行煤炭销售的过程中,会受到结算方式、运输方式以及开票时间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导致其收入确认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结算方式,在煤炭的销售过程中,会遇到多种不同类型的客户,其所采取的结算方法也不尽相同。例如,对于零散客户而言,采用的往往是先交款后提货结算的方式,而对于大宗客户而言,通常采用合同预付款+滚动结算相结合的结算方式,并且当遇到较多的干扰因素,会采取信用赊销的方式作为替代的结算方式。 (2)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间,当前煤炭销售企业客户的开票时间主要有:月末、不定期以及购买的同时等三种不同的类型,这就会导致结算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时点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进而会影响收入确认时点的确定。四、不同销售环节确认收入时点的分析 (一)签订购销合同时 对于煤炭销售企业的长期和大宗客户而言,其与客户完成了购销合同的签订,但是并不能认定煤炭完成了销售流程。这是因为购销合同只能反映出双方达成了交易意向,而煤炭产品的所有权并没有完成实质上的转移,其仍在煤炭企业。因此,在签订合同后,只有双方完成了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煤炭企业才能确认销售业务完成。 (二)收到预付款时 根据国家相关的财务准则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因此,煤炭销售企业收到客户的预付款后不得进行相应的收入确认。此外,对于预付款的客户而言,为了与收入会计保持一致,企业会在收到款项的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这是一种财务违法行为,只有煤炭企业完成了全部货物的发出工作,才能为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三)发出商品时 对于不需要以质计价的煤炭产品,当发出产品后可以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但是对于需要以质计价的煤炭产品而言,当煤炭产品的质量和品种与合同不符时,煤炭销售企业就可能采取质检、谈判以及价格折让等措施,进而会导致收入确认发生变化,而且收入确认是在量和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便是已经发出了煤炭产品,这只能明确其中的“量”,而对于其中的“价”会受到煤炭产品质量的影响,进而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对于此种类型的煤炭产品而言,无法在发出商品时进行收入时点的确认。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煤炭销售企业实际的经营过程中,为了对其产品的销售收入进行科学合理的确认,需要充分结合所采用的销售方式进行有针对性收入确认,进而确保能够及时将销售收入予以确认,为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进而为煤炭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参考文献 [1]刘泽锋.煤炭企业销售收入确认及审计策略研究[J].智库时代,2018(02):91-92. [2]梁跃华.浅谈煤炭运销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J].税收与企业,2001(27):246-246.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