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
范文 | 陈淑婧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依法纳税? 合理纳税一、引言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个人纳税的需要,是企业员工依法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金额的需要,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是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的需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起征点”已经提升到5000元,同时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一方面可以促进国家法制化建设,鼓励更多人了解纳税法律,另一方面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避免家庭和个人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对缩小贫富差距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面临的问题 (一)对国家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理解不充分 企业员工或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对国家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理解不彻底,导致缴纳个人所得税与理论缴纳数额不同,存在纳税不足或纳税超额情况,具有一定的违法风险。对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理解不充分,不仅纳税金额非标准化,还影响个人对企业工作努力的积极性,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职工对纳税政策理解不全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和劳动单位缺乏实时学习政策能力,缺乏良好纳税环境,纳税宣传不到位;二是缺乏专业的纳税法律顾问,企业不具备专业分析纳税制度能力,无法为职工提供良好分析纳税政策环境;三是个别职工文化素质不高,个人无法充分理解专业纳税术语,缺乏通俗的解释。 (二)企业工资发放均衡性欠佳 企业员工工资发放不均衡原因:一是企业岗位薪酬制度建设不足,未紧密结合当前科技进行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使薪酬分配不均衡,导致职工缴纳过多的纳税;二是企业纳税管理不足,未全面解读国家纳税政策,未依法合理纳税,未全力减少职工纳税,减少职工纳税负担。 (三)对年末一次性资金发放纳税筹划不足 事业单位年末资金一次性发放纳税筹划不足,造成员工缴纳大量税款。企业年终奖金一般较高,若无法依法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则个人所得纳税率将按照超额纳税进行,职工缴纳的税款较高,对其家庭和社会影响较深远,企业及事业单位年终奖一次性纳税筹划不足的原因:一是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者,未依法进行合理纳税,未将减少职工纳税金额、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核心工作内容;二是企业缺乏为员工争取最大经济效益的意识,未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未跟上国家减税、减负的步伐。 (四)其他所得资金纳税筹划欠佳 企业职工其他所得资金纳税筹划欠佳:一是企业未进行其他所得资金筹划建设,未全面了解职工其他所得资金比例,未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二是关于企业“福利”,分红、股份等税率了解不全面,未做到依法合理避税,为职工增加最终所得资金;三是企业缺乏专业纳税指导,对依法避税措施建设不足。三、针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的解读与分析 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的解读与分析是公民纳税的前提,个税纳税筹划需要稳步开展,依法合理进行。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做好个税纳税筹划工作,尽力为职工减轻纳税负担,通过法律范围内的制度优势、企业优势、政策优势进行依法合理纳税筹划,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是企业和事业单位聘请专业的纳税法律专家,对新个人所得税纳税进行政策解读与分析,并使用最通俗易懂的解释方法,为企业文化水平有限的职工解释清楚新个人所得税纳税规定,做好企业和事业单位个人纳税知识落实工作。同时,对职工提出的关于纳税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保证职工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新个税纳税筹划工作;二是积极做好个税纳税筹划工作,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职工利益最大化,创造企业价值最大化。例如:建设企业个税纳税筹划专业部门,设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筹划工作,精准计算每一位员工纳税金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纳税金额进行优化,确保每一位职工最终的资金最大化;三是积极宣传并落实国家新个税纳税法律制度,保证每一位企业职工都具备一个良好的态度,保证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国家繁荣昌盛,国家建设越来越建全。同时,通过基层纳税人的反馈,不断进行税务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二)均衡企业工资发放,减少职工纳税负担 企业均衡工资发放,就是要求企业在保证职工应得资金的原则下,进行依法合理制度建设,减少职工纳税。在销售行业、季节性强的企业中,应广泛采用均衡工资法,减轻职工纳税负担。例如:某企业销售人员在每年的四月至六月每月因业绩收入三万余元,但是其他月份却只有三千元的收入,若企业不采取纳税筹划管理措施,则销售人员四月至六月将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影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所以,企业需要通过专业的纳税筹划依法减税:一是建设专业的职工工资发放制度,通过企业制度保证职工工资总金额不变;二是将职工四月至六月超额工资分配到其他月份发放,保证职工每月工资金额均衡化。 (三)强化年末一次性资金发放納税筹划 面对部分企业年终奖金金额较大,企业需要进行依法避税,保证职工利益最大化。例如:企业年终资金两万元,若未进行纳税筹划,职工需要缴纳基数为两万的税款,若企业进行依法合理纳税筹划,多发一个月五千工资,则最终纳税基数为一万五千元,将减少部分纳税金额,有助于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与创新性。 (四)明确其他所得纳税筹划,依法合理纳税 企业需要建设专业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制度,对职工其他所得资金纳税筹划时,尽量减小纳税基数,因为我国采取的是超额纳税制度,对资金越高的部分纳税比例越高,所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小纳税基数。一是企业可以将职工其他所得资金进行平均分配,按每月工资进行发放,保证职工最终的资金总额一定;同时还可以深度研究国家纳税法律,对部分形式的纳税具有减免,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优惠政策减少职工纳税;二是加强职工纳税心态建设,对职工应该履行的义务要坚决执行到底,促进职工纳税心态建设,确保职工能够依法正常纳税,保障国家机构正常运行。四、结束语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必须依法合理进行筹划,减少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金额。一方面可以增加我国国民收入,促进社会现代化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缩小我国贫富差距;另一方面减税减负也是国家进步的表现,国家在发展,社会在发展,减负减税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对于企业和事业单位依法合理进行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职工发展,还有利于企业建设,更有利于建设和谐、美好社会。 参考文献 [1]许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路经研究——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例[J].纳税,2019(08). [2]肖勇.税制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探析[J].纳税,2019(03). [3]孔千里.浅谈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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