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jiānbìng原指春秋战国各封建诸侯的吞并战争。到战国中后期,引申指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经济掠夺活动。此后,成为富强者对贫弱者的经济掠夺活动的专用名词。 《管子·山国轨》篇较早地将“兼并”一词引用到经济领域中:“此民之所以相并兼之时也。”西汉初,晁错曾指出商人“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汉书·食货志上》)。这是西汉时期对大地主和商人兼并活动极为突出的描述。稍后董仲舒也提出“塞兼并之路”的主张。北宋王安石还把“抑兼并”作为经济改革的核心。
兼并吞并(土地)。晁错《论贵粟疏》:“此商人所以~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合并;兼并hébìnɡ jiānbìnɡ【同】 都是动词;都有把原本独立的、分散的事物并在一起的意思。 【异】 “合并”侧重于把若干事物平等的归拢在一起,不分主次;可用于政党、厂矿企业、组织、文章、实验、构件、物品、人员等,适用范围广;中性词;兼用于书面语和口语。[例]两队人马~起来攻打负隅顽抗的匪军,迫使他们不得不缴械投降。“兼并”是把别国的领土并入自己的国家或将他人的产业并为己有,侧重于以一方为主,把别人所有的东西归并到自己名下,主次分明,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一般只用于别国的领土或他人的产业,适用范围较小;书面语。[例]工厂面临倒闭,不得已,被大厂~了。 【反义】 合并—分开 分离 分散 分裂 裂开/ 兼并—瓦解 归还
兼并jiānbìng❶带扩张性的合并(土地等) △ ~土地。 【同】吞并 并吞 ❷经营好的企业合并亏损企业 △ 企业~。
兼并jiānbìng〈动〉吞并:公司兼并│兼并别国土地。 【同义】合并│吞并。
【兼并】1 把别国领土并入自己国家或把别人的产业并为己有。2 购买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产权,并对其进行控制的经济行为。 兼并
兼并jiānbìng通常指一家企业合并其他的企业。 ❍ 该集团公司先后~了好几家企业。
兼并jiānbìng〈动〉原指使别国领土并归本国所有。现多指一种优胜劣汰的市场原则。即通过市场竞争,经营得力的优势企业将经营不善、难以继续独立生存的企业合并过来经营。 ◇ 因此,应当在适当运用破产方式的同时,重视对非破产方式的运用,比如托管、兼并等。(人民日报.1995.1.3) ◇ 采用收购、兼并、投资基金和证券等多种新形式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人民日报.2000.12.29) 吞并
吞并吞食 吞没 吞噬 把别国的领土并入自己的国家或把别人的产业并为己有:兼(兼并) 并 鲸吞 兼并别国:兼人 兼并土地:兼土 吞并天下:并吞八荒 侵占吞食:侵食 侵略吞并:搏噬 单独吞并:独吞 不断吞并:荐食 残杀吞并:屠噬 自相残杀并吞:火并 火拼 (侵吞领土或产业:吞并)
另见:占据 占地 领土
兼并jiānbìnɡ〈动〉指通过市场竞争,经营好的优势企业将经营不善、难以继续独立生存的企业合并过来经营。
兼并(同)吞并 兼并
151.兼并(p319.2)书证之二,标题作:《汉书·食货志(上)·晁错<论贵榖疏>》。 按:标目不确, 《疏》中皆论“粟”,而未及榖字,今虽称粟为谷,二字不可混。况该辞书于冠盖相望(p323.1)条引同一书证却题作《论贵粟疏》,两条引文相连,标目却不一,要之皆当作:《论贵粟疏》,乃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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