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废继绝谓使灭绝的重新振兴起来,延续下去。明汪道昆《何先生墓碑》: “两家兴废继绝,其为力难。” ○ 兴灭继绝 兴废继绝
兴废继绝兴,起;继,承。均为使动用。废,此指周道衰微后已经废止的雅颂之声。绝,指已经断绝的礼乐文章。《论语·尧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文选》李善注:“言能发起遗文,以光赞大业也。《论语》:子曰:‘兴灭国,继绝世。’然文虽出彼,而意微殊,不可以文害意。”班固《两都赋序》: “以兴废继绝,润色鸿业。”——用来使已经废止的雅颂之声得以兴起,使已经断绝的礼乐文章得以继承,进一步光赞儒家的“六经”大业。 振兴
振兴兴跃 振兴国家:兴国 熙国 振兴中国:振兴中华 振兴华夏 振兴门庭:兴家 振兴道德:兴道 扶助振兴:匡振 辅佐振兴:赞兴 迅速振兴、发挥:震迅 重新振兴家业:重整家园 想要废弃,姑且先让其振兴:将废姑兴 使灭绝的重新振兴起来,延续下去:兴灭继绝 兴亡继绝 兴废继绝 使衰落了的振兴起来,中断了的延续下去:兴微继绝 (大力发展,使兴盛起来:振兴)
另见:尽力 发展 新生 兴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