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等动物】与“高等动物”相对。常指身体结构简单,组织及器官分化不显著,且不具脊椎的无脊椎动物。
低等动物dī děng dòng wù一般指身体结构简单、组织及器官分化不显著的无脊椎动物。1876年傅兰雅辑《格致略论》中称低等动物为“贱动物”、“简动物”等。后来,梁启超又称低等动物为“下等动物”。但这些词语后来都没有流传开来。“低等动物”一词的出现较晚,如1949年2月25日《大众医学》第二卷第一期:“再看低等动物的寿命,据美国大生物学家伍单夫的实验,在五年中,草履虫由于直接分裂及交配分裂,总共有3029代,在这么多的世代中,其本身都是一脉相传并未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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