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语言学派现代语言学流派之一。 20世纪30年代在伦敦大学东方和非洲研究院语音系建立, 创始人是弗斯, 主要成员有罗宾斯、 哈斯、 哈里迪等。 哈里迪继承和发展了弗斯的理论, 被称为伦敦学派中的“新弗斯派”。这个学派有几个比较突出的观点:(a)多系统论。认为语言结构的各个层次都由不同的小系统组成。 这个概念后来由哈里迪等人发展了, 成为 “系统语法”。 (b) 提出 “韵律分析”。 认为语言片断除了有句法层次的结构以外, 还有相应的语音层次的结构。(c)重视语言和社会环境的关系,指出语言既有词句的上下文, 又有情境的上下文, 要注意语言特别是语义的社会功能。 (d) 提出 “搭配” 概念。 指在用法上某些词语常常连用, 构成 “形式意义” 的 “搭配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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