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愤;民愤ɡōnɡfèn mínfèn【同】 都是名词;都指民众的愤怒。 【异】 “公愤”侧重指社会大众普遍的愤怒,引起愤怒的人和事多是触犯或违背了社会大众普遍公认的生活信条、道德准则等;一般少带政治色彩;愤怒者的范围比“民愤”更宽。[例]这个母亲打死继子的行为引起了~。“民愤”侧重指有正义感的人民群众对反动统治者,罪大恶极的人,有损国家、民族、集体利益的人、事、政策措施等的抗议、愤怒;常有一定的政治倾向性。[例]清政府一而再地卖国求荣的行为激起了~。|枪毙了~极大的恶霸,群众拍手称快。 【反义】 公愤—私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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