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代称三年之丧。又《汉巴郡太守樊敏碑》:“遭离母忧,五五断仁。” ●《礼记·三年问》: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古时服丧应两年零一个月,称之三年,因五五相乘为二十五,故称。
五五wǔ wǔ〈名〉 ❶三年之丧称为“五五”。《堂邑令费凤碑》:“菲五五缞杖其未除。” ❷以五为行列。《乐府诗集·相和歌词十四·艳歌何尝行》:“飞来双白鹄,乃从西北来。十十五五,罗列成行。” ❸以五人为伍。如同古代军队编制。《魏书·高佑传》:“设禁贼之方,令五五相保,若盗发则连其坐,初虽似烦碎,后风化大行,寇盗止息。”〈数〉 ❹二十五。《三国志·魏志·王朗传》:“老臣㥪㥪,愿国家同祚于轩辕之五五,而未及周文之二五,用为伊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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