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用
互用《广韵》反切用字的方式之一。甲字用乙字做反切上字或下字,而乙字用甲字做反切上字或下字,叫做“互用”。因为反切上字与被切字双声,凡反切上字互用的,声类必然相同。如“当,都郎切”,“都,当孤切”,“当”“都”互用为反切上字,声类相同;反切下字与被切字叠韵,凡反切下字互用的,韵类必然相同;如“公,古红切”,“红,户公切”,“红”“公”二字互用为反切下字,韵类相同。
互用❶音韵学术语。 陈澧反切系联法 “正例”之一,指两条反切的被切字互用为反切上字或下字。如:当, 都郎切; 都, 当孤切。 “都”“当”互为反切上字。公, 古红切; 红, 户公切。 “红”“公”互为反切下字。根据反切原理, 被切字与反切上字同声类, 与反切下字同韵类 (包括声调)。 二字互用为反切上字或下字,更证明它们同声类 (互用为反切上字) 或同韵类 (互用为反切下字)。 ❷指古代汉语中某些词因音同或音近而交互使用。如《汉书 ·贾谊传》: “彼且为我死,故吾得与之俱生; 彼且为我亡, 故吾得与之俱存; 夫将为我危, 故吾得与之俱安。”“夫”与 “彼”一声之转,故可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