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侠
208.郑侠(p3122.2)释文作:“公元1041——1119年。宋·福清人。字介夫。初从学于王安石,后极力反对新法。时遇大旱,侠以所见居民流离困苦之状,令画工为流民图上奏。神宗览毕, 下责躬诏,罢方田、保甲、青苗诸新法。安石辞位,荐吕惠卿以代,侠复上言安石本为惠卿所误,斥徙英州。哲宗立,得归,徽宗时复故官,又为蔡京所夺,归里以终。有《西塘集》二十卷。《宋史》三二一有传。” 按:概述人物生平行状不确者五: 一、“初从学于王安石”句,本传无载,只云: “(侠)闭户苦学,王安石知其名,邀与相见,称奖之。……侠感为知己, 思欲尽忠。” 二、“后极力反对新法”句,本传不见记载,只载“数以书言法之为民害者”,既以所见所感而致书王安石,并未讪谤于市朝,则无所谓“反对”, 更何谈于“极力”? 三、“安石辞位,荐吕惠卿以代”句之“荐”字失据,本传只简言之: “安石去,惠卿执政”,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四、“侠复上言安石本为惠卿所误”句亦失据,本传无载,只言“侠又上疏论之。……题曰《正直君子邪曲小人事业图迹》。” 五、“徽宗时复故官”句,与上文概述生平失于照应,疏忽。本传曾言: “哲宗立, 始得归。苏轼、孙觉表言之,以为泉州教授。”其实,教授乃学官之名也,非后世之学衔、职称,则所谓“复故官”,当即指此而言。概述生平之上文从未提及官职,故当于“哲宗立,得归”下补写一句: “以为泉州教授”,既合史实,又为下文“复故官”句设一伏笔,便于照应。 要之,本条释文似应细参郑侠本传,据实重新撰写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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