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yuèquán〈动〉行为超出权限:任意越权︱越权收税。 用权
用权运柄 用职权时给有的人不应有的方便和利益:开后门 超越权限行事:越权 超越自己的职务范围,去处理别人所管的事情:越俎代庖 越俎代谋 越祝代庖 越樽代庖 越庖代俎 尸祝代疱 代越庖俎 代庖越俎 妄自尊大,滥用权势:作威作福 作威逞势 作福逞威 作福专威 作福作威 坐五行三 随心所欲,作威作福:擅作威福 过分、毫无限制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滥用职权 滥用权威、暴力:淫威(滥施~) (使用权力:用权)
另见:使用 权力 独揽 大权 玩弄 权术 越权yuè quán(行为)超出权限。1864年丁韪良译《万国公法》第四卷:“若守土官约定永远让地等事,即为越权擅许。”1890年《日本国志》卷二十九:“受违警罪裁判所,裁判宣告得控诉于轻罪,裁判所者有三: 一、 被告人受拘留宣告者,二、 民事原告人、被告人及民事干连人于要偿宣告较治安裁判所之终审,其金额有超过者,三、 检察官及其余诉讼关系人,于非管越权拟律错误并背裁判规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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