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主义的经济思想
货币主义的经济思想货币主义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卡尔·布郎纳在1968年发表的《货币和货币政策的作用》一文中提出的,以此来概括表达货币学派的特点。 美国经济学家哈里·约翰逊分析了货币主义产生的历史条件。一种新理论的产生,要具备两个条件,即“新理论产生的客观社会环境”和“新理论本身的科学特点”。前者是指旧理论不能解释目前存在的问题,后者是指新理论能对新问题作出解释并提出解决办法。货币主义的产生正在于它对通货膨胀这个“凯恩斯主义的理论最无能力处理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解释与解决办法。也就是说,货币主义的产生是凯恩斯主义失败的结果。以前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米尔顿·弗里德曼为主要代表的现代货币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50年代是理论准备阶段,弗里德曼提出了现代货币数量论,从而奠定了货币主义的理论基础;60年代是形成阶段,弗里德曼发表一系列著作,使货币主义在理论和政策主张方面都发展为一个完整的体系;70年代现代货币主义成为当代经济自由主义思潮中最重要的经济学流派,弗里德曼在1976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货币主义的中心命题是: ❶货币最重要,货币的推力是说明产量、就业和物价的变化的最主要因素。 ❷货币存量(或货币供应量)的变动是货币推力的最可靠测量标准。 ❸货币当局的行为支配着经济周期中货币存量的变动,因而通货膨胀、经济萧条或经济增长都可以而且应当唯一地通过货币当局对货币供应的管理来加以调节。总之,货币是调节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因素。根据上述理论,货币主义主张自由放任,通过市场自由竞争机制来影响经济;实行“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实施“收入指数化”的方案和“自由汇率”的办法等。 弗里德曼在196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和自由》及1975年出版的《自由选择》中比较系统地表述了其经济自由的思想,这是货币主义政策主张的基调。弗里德曼把经济制度分为中央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认为市场经济能很好地实现经济自由,因为在这种经济中价格机制起调节作用。弗里德曼还用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发展迅速的事实来证明市场经济和价格机制的优越性。由此反对凯恩斯主义强调的运用财政政策,如增减政策开支等,来调节国民经济的主张。 弗里德曼反对用财政政策来干预经济,而特别强调了货币政策的极端重要性。但是这种货币政策不同于凯恩斯主义通过影响利息率来调节总需求的货币政策,而是要调节货币供应量。弗里德曼认为把限定利息率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是错误的,因为这种政策在短期内可能成功,但在长期内却会失败。货币数量与利息率之间的关系:货币数量的增加在开始时会使利息率下降。但是,人们支出的增加会刺激物价上涨,并导致货币需求的增加,从而出现利息率上升的趋势;此外,由于物价上涨,人们的通货膨胀预期也会向上,这样存款人和放款人都要求更高的利息率,从而加速利息率的上升。总之,经过一段时间后,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会引起利息率的上升,其上升的幅度甚至可能超过原来的程度。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政策的目标应是“能够防止货币本身成为经济失调的主要源泉”,以便“给经济提供一个稳定的背景”,并“能够有助于抵消经济体系中其他原因引起的比较重大的干扰。”为此实行“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即排除利息率、信贷流量、自由准备金等因素,而以货币存量作为唯一支配因素的货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