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的强制性语法规则的一种性质。 指某一语法规则一经约定俗成,个人就要遵守,不能随意改变或违背。如汉语中一定的语序常表示一定的语法关系,语序的改变,将直接影响语法关系。如主谓词组的语序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说汉语的人都要遵守。如果随意改变,将语序颠倒,则会影响词组的语法关系。例如“祖国繁荣——繁荣祖国”、“意志坚强——坚强意志”。这种强制性是由语言习惯和逻辑事理两方面因素决定的,它潜存于掌握某种语言的人的头脑中,说话人借此而组词造句,听话人也依据它了解词句的意义。语法的强制性是语言统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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