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艺术
诗的艺术法国瓦雷里 (又译瓦莱利,1871—1945) 所撰。是他关于诗歌理论方面20余篇文章的汇集。书中提倡“纯诗”理论,认为“纯诗的概念是一个达不到的类型”,也“是诗人的愿望、努力和力量的一个理想的边界”,对于欣赏者来说,也“具有很大的价值”。作者强调诗须描写内心的世界,认为诗的世界与梦境很相似; 强调诗的特点在于“使用语言作为手段”,即发挥语言所含的音乐性和形象的感染力。指出对“纯诗”的追求就是“对于由语言支配的整个感觉领域的探索”。他结合自已的创作经验,十分推祟在诗中作形而上学的抽象思考,并赋予抽象概念以感性的外衣,把自我陶醉之情和深奥的玄想寄寓其中。他指出:“每一个真正的诗人,其正确辩理与抽象思维的能力,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强得多”,同时又强调,诗人的任务即在于“使我们感觉到单词与心灵之间的一种密切的结合”,把心灵之物化作可以传达的、对他人也有价值的东西。作为象征主义的代表诗人和理论家之一,他的文学观点有较大的影响。有丰华瞻节译文,见《现代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