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兼类又称词的跨类、一词多类。从归类的角度看,有少数词经常具备两类或两类以上词的语法特点,而且词汇意义密切相关,这种现象称作词的兼类。如“代表、领导、决定”等,兼属动词和名词;“精神、道德、科学”等,兼属名词和形容词;“到、在、对”等,兼属动词和介词;“端正、明确、丰富”等,兼属形容词和动词。要把词的兼类和同音词区别开来,如“打人”的“打”和“打北京来”的“打”、“一斤米”的“米”和“一米长”的“米”,词汇意义毫无联系,它们是同音词,不是词的兼类。还要把词的兼类和词的活用区别开来,如“咱们总算夫妻了一场吧”中的“夫妻”是根据修辞上的需要,把名词“夫妻”临时活用为动词。活用也不是词的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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