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詔〕zhào1 告知。多用于上对下。如:诏告。亦指告诫;教诲。《庄子·盗跖》:“若子不听父之告。”2 特指皇帝颁发的命令文书。如:皇帝下诏。3 召见。《后汉书·冯衍传下》:“诏伊尹于亳郊兮。”
詔诏(1次) 命令。~西皇使涉予《离》 另见[命詔]
詔❶告也,助也。《周禮·天官·大宰》: “以八柄詔王馭群臣。” 鄭玄注:“詔,告也,助也。” 《周禮·夏官·太僕》: “祭祀賓客,喪紀,正王之服位,詔法儀,贊王牲事。” 鄭玄注:“詔,告也。”《儀禮·大射》: “公降立於阼階之東南,南鄉,小臣師詔揖諸公卿大夫。” 鄭玄注:“詔,告也。”《禮記·曲禮下》: “出入有詔於國。” 鄭玄注: “詔,告也。” 《禮記·檀弓下》: “曠也,大師也,不以詔,是以飲之也。” 鄭玄注: “詔,告也。” ❷謂告其神以辭也。《周禮·夏官·小司馬》:“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大帶,祭於大烝,司勳詔之。” 鄭玄注:“詔,謂告其神以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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