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
释义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党派之一。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成立。以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以及其他人士为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中国成立后为参政党之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现代八大民主党派之一。主要成员是原国民党及与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人士,其中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科技、文教、卫生界的知识分子。1927年国共分裂,北伐失败,以宋庆龄、何香凝为代表的国民党民主派,坚持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同党内的反动派进行斗争,为组建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打下了基础。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中的爱国民主人士赞成中共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拥护国共第二次合作,反对党内的妥协投降倾向,于1943年开始筹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和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开展抗日民主活动。1947年底,民联、民促和其他国民党爱国民主分子在香港举行国民党民主派第一次代表会议,决定联合组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推选宋庆龄为名誉主席,李济深为主席,何香凝、冯玉祥等16人为中央常务委员。1948年5月,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参加新政协和建立新中国的筹备工作。1949年9月,民革、民联、民促的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和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宋庆龄和李济深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1月,国民党民主派举行第二次代表会议,决定将民革、民联、民促和党内其他爱国分子统一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为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和祖国的统一事业服务。“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止活动。1979年10月和1983年12月,先后召开了第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以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和以促进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方针。民革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组织。它的中央机关报是《团结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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