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的艺术家
严肃的艺术家〔美〕 庞德(1885—1972) 著。1913年写成。全文有五个部分,主要论述诗人及其创作活动。他认为:“一件艺术作品胜过四十篇序言或辩解”,视创作比理论重要。他从伦理学的角度探究文艺问题,由此指出了“好的艺术”与“坏的艺术”的对立。认为前者是“道德的”,后者则是“不道德的”。这就要求艺术要准确地判断人、描写人,虚构流于“不道德”。他强调说:“艺术、文学和诗,如同化学一样,都是一种科学。它们所研究的对象是人,包括人类和个人”。作为艺术,提供的是关于心理的材料,是“关于人的思想与情感之间的比重的材料”,使人人都可以从这样的艺术中获得享受。无论美、丑,都可以描绘,二者并不矛盾。他还认为,情感与诗关系至为密切,形成一股力量。诗较散文更有力量,要求作家控制得恰到好处,要“写得好”。言出由衷,简洁明白,用有韵律的词表达感情印象或产生这种印象的感情本身的明确特征。他尤其强调要有一致的、互相谐调的意象,并通过巧妙的比喻和充满激情的笔触表现出来。评诗的标准则是精确、工整、尊重传统。他还认为,伟大的艺术体现了非凡的才能与力量或悟性与命运机会之间的结合。他的文艺观点代表了西方意象派的美学思想,在推动文艺现代化上有一定的贡献,其唯美的形式主义倾向则须加以鉴别。有罗式刚、麦任曾的中译文,见《现代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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