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法
自然资源法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对象为自然资源的权属关系、使用关系、保护关系和管理关系等。包括遵循客观规律;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自然资源权属不受侵犯;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等原则和有关各种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我国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体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专门法律和《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的通令》等一系列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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