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意有余法
结意有余法在作品的结尾不将旨意说尽,留有余意在言辞之外的一种收束方法。明·归有光:“人于结末处多忽略,谓文之用工,不在于尾,殊不知一篇命脉归束在此,须要言有尽而意无穷,如《清庙》三叹而有余音,方为妙手。如欧阳修《纵囚论》可以为式。”宋·欧阳修《纵囚论》的结尾是:“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 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运用此法收束文章,言少意深,辞尽而意未尽,耐人咀嚼,启人深思,可以增强文章的内蕴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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