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缩法
简缩法即 “缩略构词现象”。
简缩法❶又称紧缩法。 传统语法常用的“突出主干,去掉枝叶”的析句方法,是句子成分分析法的实际运用。 具体做法是保留主干,即保留主语、谓语,也可保留宾语;去掉枝叶,即去掉定语、状语、补语,也可去掉宾语。 使结构层次复杂的句子显得格局清楚,并有助于检查和发现句子的错误。 如“三年当中,这个县的粮食总产量,以平均每年递增20%的速度,大踏步地向前发展”,简缩后,主干是“总产量发展”,即可发现主语和谓语搭配不当,因为这处说法不符合习惯。 简缩法对于语法教学、帮助理解句义有明显的用处,但传统语法认为句子主干简缩到最小限度,有时会导致简缩式不能成立或与原句语义背离。 如“笑掉了牙”、“急红了眼”,简缩式为“笑牙”、“急眼”,无法成立;“老虎被打死了”简缩为“老虎打”,与原句语义不同。 所以利用简缩法“保留主干,去掉枝叶”时,有时要保留少数附加成分,以便于理解,比如保留状语“不”,保留与主干结合得很紧的或必不可少的附加成分。 ❷指通过简缩使词组形式的事物名称或固定词组的语言形式缩短的方法。 如:“外交部长—外长、少年先锋队—少先队、科学技术—科技”等。 有些简缩以后,经过长期使用,内容和形式都固定化了,从而转化为词,所以有人把它看作是一种构词法,也有人把它看作是一种造词法。 参见“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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